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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章 肮脏的美人(1 / 2)

波旬城,建于千年之前,号称天下第一雄城,虽然另外两国根本不承认这个说法。

因为秦歌他们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十分,所以进城没多久,满街的灯光就将城市照耀的仿佛白昼。

傲汉国之所以会被大乾国斥为魔族,除了这里大部分的修行功法相对比较血腥之外,还因为傲汉国人的作风特别的豪放彪悍,不像大乾国那样坐卧行走都有一套严格的礼仪规矩。

这一点,从街上行人的穿着上就能看出来。

因为是夏日的缘故,到处都能看见佩刀的大汉袒露着一巴掌宽护心毛像个螃蟹似的走在路上,本以为那就是传说中的没遮拦汉子,谁知跟人说起话来,兰花指翘的差点儿让秦歌和天宫爱把眼珠子瞪出来。

当然,秦歌还是最喜欢看那些女子,虽说天已经变黑,但敢只穿个抹胸就出门的,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都不多见,可这里却是满街白花花的耀人眼球,顶多也就是外面多罩一层纱衣而已。

街两边的店铺酒楼鳞次栉比,空气中都飘荡着醉人的酒香与脂粉香。

有歌声传来,唱的也是锦绣年华、男欢女爱,丝竹声声,节奏欢快,不带一丝一毫的幽怨之气。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第一次见到这样壮阔与温柔依偎并存的盛世繁华,秦歌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没有电气网络又如何?地球不同样也没有这里如此的风流与气度么?

只可惜,马克思他老人家教导过我们: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就在秦歌满心赞叹神界里相对简单和干净的氛围时,一颗老鼠屎坏了他的胃口。

即便那是一颗绝色倾城的老鼠屎,也没办法让他释然。

当风吹起粉纱、让他看清车里坐着的女子相貌时,他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太特么美了。

眉似远山,眸如星辰,肌肤胜雪,长发如瀑……这些词语都只能苍白的形容司马嫣的外表,而最让秦歌感到窒息的是,她身上的气质竟仿佛能让人用肉眼看到似的,眼眸顾盼之间,既有凡尘俗世的灵动,又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女人刻意表现出来的高贵凛然有些破坏了她的气质,明明活色生香,却偏要装出一副活死人的样子来,实在是暴殄天物。

当然,人家长得漂亮,要怎么挥霍都不关秦歌的屁事,让他感到无法接受的,是司马嫣无意间转头看了他们的马车一眼,随即就流露出来的惊讶与杀机。

秦歌能确定她看的不是自己,也清楚的记得,夏子义曾说过自己从来都没到过波旬城,更没有见过司马嫣,那惊讶和杀机又从何而来?

顺着司马嫣的视线仔细一瞄,他就看到了身下马车壁上的一个小小“夏”字徽记,紧接着,因为职业习惯的关系,他就想起了追杀夏子义的那两个黑衣人。

当时,夏子义所有的财物都丢在了马车上,只抱着装有丹药的盒子逃跑,那两个黑衣人却依然不肯放过他。

蒙面的人用不着非得杀人灭口,这一点谁都知道。

由此可见,人家就是冲着丹药来的。

起初,秦歌认为黑衣人是司马烈的政敌或者敌国派来的,但现在见到司马嫣的眼神,他立刻就推翻了这个判断。

因为司马嫣的杀机毫无缘由,除非……她知道夏子义乘坐的马车,并且不希望这辆马车来到魔都。

身为司马烈的孙女,为什么会不希望自己的爷爷被治好?

稍微往深处一想,就能知道,司马烈突然的走火入魔,十有八九跟司马嫣脱不开干系。

一个很可能亲手害了爷爷,却放言要以身报答来显示孝道的女人,即便美若天仙,在秦歌眼里也不如一坨热翔。

粉纱香车渐渐远去,被人潮淹没的时候,夏子义还在恋恋不舍的望着。

见到他这个样子,秦歌暗暗叹了口气,故意嘲笑道:“这就是你一心想娶回家的所谓第一美女?也不过如此嘛!”

“什么叫不过如此?”

夏子义猛地缩回几乎完全探出窗外的上半身,瞪眼就要发火,忽然反应过来秦歌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火气立马就消了,只是脸色依然不太好。

“就、就算你是我的恩公,我也……我也不允许你诽谤嫣然郡主,她人那么漂亮,又有孝心,是天下最完美的女人。”

秦歌闻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说要是让老子猜对了,就你这种蠢货,都不够司马嫣连皮带骨头一口吞了的。

不过,想想这小子一路上的殷勤侍奉,为人也豪爽善良,秦歌实在不愿他的下场那么凄惨,可他也知道,这个时候的夏子义是听不进任何规劝的,说的多了,还很可能会有反效果。

于是,他想了想,就一把揽住旁边天宫爱的肩膀,说:“老子说的本来就是是实话,论相貌,她哪一点比得上我家小爱?”

天宫爱一脸嫌弃的拍掉肩膀上的手转过身去,但微微上扬的嘴角还是出卖了她此时的心情。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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