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要死了,知不知道?”
安彤甄几乎是用吼的喊出了这句话,恼怒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在说笑。
秦歌眉毛一挑,总算是稍稍收起了些轻佻的样子,朝她招了招手。
“干嘛?”安彤甄这样说着,身体却乖乖的走了过去,标准的口嫌体正直。
秦歌将她重新拉到怀里,她还要挣扎,胸前突然遭袭,立刻就敏感的软了下来。
“好好说说,我怎么就快要死了?”秦歌淡淡问道。
安彤甄摁住胸上的大手,道:“我的前夫是个妒忌心极强的人,我们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秦歌皱起眉,问:“他敢杀人?”
安彤甄苦笑一声,说:“他不敢的事情还真不多。”
“所以,刚才你说要给我钱,是打算要我拿着钱跑路?”
“是的,待会儿我给你写张十万的支票,你最好想办法尽快安排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出国,几年之内能别回来就别回来,如果缺钱,我会继续给你的。”
这一番话出来,秦歌对安彤甄的观感就彻底改变了。
仅仅只是春风一度,两人之间可以说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她居然可以为了保住秦歌的命就愿意出钱供养他,不管她到底是什么人,最起码是个十分善良的女人。
“你前夫到底有多大能耐可以把我逼得要出国跑路,我就不问了。”低头吻了吻安彤甄的额头,秦歌说道,“不过我不明白,我可以确定昨晚并没有人跟踪我们,为什么你就认准了你前夫一定可以知道呢?”
安彤甄抿了抿唇,犹豫片刻,说:“具体的我不能说,但是你要相信我,他一定会知道的,不,他肯定已经知道了。”
秦歌的眉毛又挑了起来,他从安彤甄的话里闻到了一丝奇怪的味道——神裔的味道。
因为安彤甄的衣服上没有针孔探头,而且就算她的前夫在她体内装了跟踪器,那也只能知道她在哪儿,并不能知晓她在干什么。
所以,如果她的担忧是真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
他的前夫是神裔。
这样一来,银俊骅昨晚叫老子出来喝酒,目的就很有可能不是那么单纯了。
秦歌非常不喜欢被朋友欺骗的感觉,但现在还不知道银俊骅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所以他决定不向安彤甄坦白身份,先静观其变。
想了想,他拍拍安彤甄的俏脸说:“好,我相信你。不过,我不缺钱,也不是普通人,说不定你的前夫还不如我呢!所以你就不用担心了。”
安彤甄又急了,一下掰开胸前的大手坐起来说:“你不知道,就算你再有钱,在我前夫面前也什么都不是,他……他真的不会放过你的。”
秦歌有点小感动,便想着岔开话题,勾住她的下巴笑道:“你怎么这么关心我的安危?难不成春风一度,就爱上我了?”
安彤甄脸色一红,随即气结,拍开他的手,道:“随便你吧!我不管了。”
说完,她就捡起自己的衣服进了卫生间,还咔哒一声,从里面反锁住了。
这让本想偷偷跟过去洗个鸳鸯浴的秦歌只能无奈作罢。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见安彤甄久久都不从卫生间出来,他想了想,就穿上衣服出了门。等他拎着早点回来的时候,女人却已经离开了。
床头桌上多了一部手机,手机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字迹清秀:秦歌,听我一句,尽快出国,就算不是跑路,也请你最好出去玩上一段时间,我会尽量想办法解决这件事,手机你拿着,保持通畅,等我电话。
落款只有一个“甄”字。
收起便条,拿起手机打开一看,他就忍不住摇头苦笑起来。
这娘们儿做事还挺绝,走的干脆也就罢了,留部手机居然还不忘把通讯录完全清空,连个联系方式都不留,要想再见面,只能按照她便条上说的那样,保持通畅,等她电话。
郁闷的秦歌也没了吃饭的心情,随手把早餐丢进垃圾桶,停在酒吧门口的车也不去开了,直接一个瞬移就回了童家自己的房间。
喝了酒又运动半宿加一整个早晨,身体疲惫的厉害,进了自己的卧室后,他直接就扑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他还没想好要不要起床,房门忽然被推开了。
很快,一个充满香气的小身子就钻进了他的被窝。
抓住袭向下身的那只小手,秦歌闭着眼道:“白鸟泽衣,请你矜持一点好吗?”
“矜持你妹!”白鸟泽衣狠狠在他的胳膊上咬了一口,说,“一夜未归,还满身的酒气跟女人味,说,又去哪儿鬼混了?”
秦歌眯缝着眼看了看这丫头,道:“去哪儿跟你有关系吗?”
“怎么没有关系?人家主动约你你不去,偏要去外面找野女人,你说你贱不贱?”
秦歌呵呵一笑,也不解释什么,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别闹,想在这儿睡就陪我睡会儿,不想睡就出去玩,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