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女碰上渣男会怎样?只能是痴者更痴,渣者更渣。
道理谁都明白,但能够真正做到慧剑斩情的又有几个?滚滚红尘,所有的人都深陷其中挣扎痛苦,只要有心有欲,就不可能跳出三界不在五行。
所谓“有生皆苦”,大家都只是努力的苦中作乐罢了。
这个世界上或许有真正心甘情愿做别人情人的女人,但宋嫣然肯定不是其中之一,之所以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向秦歌乞爱乞怜,除了因为用情太深之外,也因为她一开始要的只是“曾经拥有”而已,现在变成永远的情人,至少从表面上来看,结果已经超过了预期。
其实,会不会跟着秦歌离开并成为他的情人,宋嫣然并没有想好,就像她说的那句话一样,她只是想要一份爱情,至于这份爱的期限,顺其自然。
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不管秦歌如何标榜自己重情重义,他都是标准的渣男一枚,就像大部分的男主小说一样,本质上都是人渣,只不过被他们的英雄光环掩盖了而已。
人类社会从母权制变成父权制开始,这个世界就一直处在男人的统治之下,尽可能的占有更多的资源就像法则一样,早已深深的烙印在所有的男人基因里。
在男权社会中,女人其实也是一种资源,美女更是其中人人争抢的优质资源,当男人身边女人的质量已经不足以证明他的身份和地位时,数量就不可避免的成为标准之一。
这是雄性的天性,猴王都可以随意享用猴群中的母猴,男人为什么不可以?
当然,在女权主义者的眼中,以上的观点全是大男子主义的屁话。
其实都无所谓,林黛玉都懂: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说白了,男女之争而已,孰胜孰败,总逃不脱你情我愿的桎梏,非要论出谁吃亏谁占便宜来,纯粹是闲的蛋疼,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秦歌是喜欢宋嫣然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爱与不爱他还不清楚,反正这会儿他是不忍心再看着宋嫣然痛苦下去了,矫情也罢,虚伪也好,都是自己惹来的麻烦,将来要是后院起火,想办法灭掉就是。
长痛不如短痛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灵丹妙药,总要看二者哪种更痛才行。
吻了吻宋嫣然的额头,为她擦去泪水,秦歌问:“不怕后悔?”
“怕!”宋嫣然笑着说,“但我更怕失去你。”
“喂喂喂,姑娘,你情话比我说的还溜,让我很没面子耶!”
“你会说情话吗?我记得,你好像只擅长说……”
“说什么?”
“说不要脸的荤话。”
秦歌哈哈大笑,凑到宋嫣然脸旁耳语了一句,宋嫣然一下就脸红到了耳朵根,白了他一眼,后退一步说:“我好饿,你陪我去吃东西。”
晚上,秦歌与宋嫣然睡在了一张床上,虽然关灯前两人互相深刻探讨了一番舌头能给予彼此的各种福利,但是宋嫣然似乎还有心结未解,硬是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不肯让秦歌得逞,而秦歌对人家有愧,实在没脸用强,只好在又享受了一次口舌的福利之后关灯睡下。
凌晨,毫无征兆的,秦歌睁开眼,轻轻的将胳膊从宋嫣然的脖子下抽出来,下床穿上了衣服,然后就从原地消失。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间漆黑的酒店客房内。
房间里的窗帘没有拉上,海边灯塔上的灯光周期性的扫过,映照出床上被单下无比曼妙的身形。
啪!
秦歌打开了沙发旁的落地灯,灯光昏黄,只照到他的胸部,看不见脸。
床上的人被惊醒,拉起被单。
“谁?”
秦歌坐下,一张贱兮兮的脸从黑暗中探进灯光里,揶揄道:“叶女士这段时间过的不错吧!电话都不打一个,是不是乐不思蜀了?”
“秦歌!”叶清霜猛然起身,因为激动,丝质的被单从上身滑下。
长发披肩、仅着一条吊带睡裙的她,在昏暗的光线下就像一条刚刚上岸的美人鱼。
妖精!
秦歌在心里狠狠暗骂一声,眼睛却瞪得老大,眨都不舍得眨一下。跟拓展训练时的泳装比起来,此时柔弱慵懒的叶清霜更加致命。
“秦歌……”
叶清霜又唤了一声,完全没有在华夏时那种成熟强势的味道,声音如泣如诉,似乎只是在确定是不是做梦一样,秦歌听的心都快酥了。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
“一周了。”
“一周了……”叶清霜喃喃重复一遍,又问:“小雨她还好吗?”
秦歌冷笑一声:“我以为你忘了还有个闺女呢!这么长时间都不记得打个电话回去,你知道小雨有多想你吗?那没心没肺的丫头天天打你电话,每次都是关机,尽管难过却一直强忍着,我临来的前一天才终于哭出来,她以为你像她爸一样不要她了呢!”
叶清霜捂着脸失声痛哭起来,好一会儿忽然愤怒的说:“你还有脸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