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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1 / 2)

砰!

原本喧闹的校门前瞬间安静下来,无论是学生、司机还是送孩子的家长,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正在砸车的秦歌,心说这位的脾气够火爆的,几百万的东西说砸就砸,难道不用赔么?

“卧槽!住手!你妈……”

原本曹义松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儿已经快走进校门了,猛地听见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差点气疯了。

自己昨天刚刚从港口提来的爱车,牌照还没上呢就让人给砸了,砸一下还不过瘾,看样子还想继续砸,赶紧跑过去阻止,谁知越走近就越觉得人眼熟,定睛一看,还没完全康复的肋骨立刻就开始隐隐作痛,脏话刚出口半句就被吓了回去。

这个混蛋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曹义松看到秦歌时心里涌出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混蛋是上天专门派来跟我作对的吗?第三个问题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他就想起了那次晚宴之后父亲对他说的话。

在家里找到新的供奉之前,见到秦歌要躲着走。

也是在那次晚宴之后,一向目中无人的曹义松才真正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意义。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神秘势力的存在。

他们依附于世俗,却又超脱世俗,虽然不能凌驾于世俗律法之上,但他们也同样拥有特权,这种特权可不是有几个臭钱能够买到的。

别说小小的东山首富,就是世界首富,惹急了这些人,也是说杀就杀的,在这些人面前,什么特种兵王都是战五渣。

父亲告诉他,供奉唐老来自一个叫化骨门的古武门派,听上去像是武侠小说中不入流的邪派,但事实上化骨门却是从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属于鸡鸣狗盗之术的分支,其底蕴已经不可小觑,而秦歌能够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唐老挂冠而去,显然他的背景更加的深厚可怕。

对于这样的人,虽然不见得怕了他,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只要不危及生命,碰上了能忍就忍。

所以,曹义松看着自己的爱车,虽然心在滴血,但他准备忍。

秦歌扛着撬棍,冲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森森大白牙,说:“骂啊!接着骂!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伤好的挺快嘛!你继续骂,这样我待会儿再断你几根骨头的时候也就不算欺负你了。”

“姓秦的,你不要欺人太甚!”曹义松吼道。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学生和家属们顿时大哗。

东山首富家的二公子谁不认识?在齐海这一亩三分地上,不应该是他欺别人太甚么?而且他以前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啊!什么时候他也会说这四个字了,什么时候他也能让别人欺负的只能说这句话了?

太解气了。

不管跟曹家有仇没仇,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仇富的心理不光穷人有,富人也同样仇视比自己有钱的人。

“诶?这就算欺你太甚啦!你的承受能力也太差劲了点儿。”

秦歌很不屑的撇撇嘴,把撬棍丢在曹义松的脚下,指指兰博基尼,说:“既然你说我欺负你,那好,你自己来砸,要是不砸报废了,我就把你砸报废了。”

曹义松气的浑身都在颤抖,众目睽睽之下,秦歌就敢如此羞辱他,简直就是一点都没把曹家放在眼里,如果现在有一把枪,他真想先给秦歌一梭子,打完了换弹夹再来一梭子才解气。

“给我一个理由。”

想起父亲曾说,如果真的与秦歌发生冲突,切记要抢占道德制高点,只要占住理,无论发生多么大的冲突,家里都有回旋的余地,毕竟古武者并不是超脱一切的神仙。

他深吸口气,说:“曹家对你一再忍让,那是给唐老面子,如果你真的不知好歹,我曹家也不会怕了你。”

“呵呵!这话说得有气势,曹元兴教你的吧!背了多长时间?蠢货就是蠢货,有你这么一个惹祸精在,你曹家就是宇宙首富也得完蛋。想要理由是吧!好,给你。”

秦歌笑着指指不远处的奔驰G55,道:“那是我的车,理由够充足了吧!据说半年前有辆宝马别了你的车,你愣是追了人家几条街,然后把人家的车砸了,还刮花了女司机的脸。我对你的脸不感兴趣,只是让你把自己的车砸了,不过分吧!”

曹义松语塞,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嚣张行为感到后悔。

砸人家车的这件事是他最喜欢在别人面前夸耀的几件事之一,因为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来欺负别人的,没想到一辆破宝马竟敢别他的车,这不是活腻歪了么?别说追几条街,就是到天边也得追啊!

在这件事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没招谁没惹谁的,比新闻里那些讨薪的民工还要委屈,身为曹家二少,受了委屈怎么办?当然是找回场子了,大丈夫快意恩仇,车给丫砸了,女司机?长得太丑,刮花了脸都算整容,不找她要钱都是少爷大度。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一直都坚定的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想到现在位置转换,他才感受到,原来被砸车的那一方更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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