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名叫陈强的男人爆喝一声,整个人就如炮弹一般冲向秦歌,所过之处掀起一阵狂风,只是眨眼的功夫就走完六七米的距离,拳头携着一股大山压顶的气势朝他胸口砸去。
这一拳要是砸实了,普通人的肋骨怕是都要被砸断大半,但秦歌却连躲都没躲,只是向前踏了一步,悠闲的仿佛饭后消食似的。
陈强一拳击空,神色大变,霍然回过身来,就见秦歌手里正拿着一枚巴掌大小的木牌,上面刻着四个小字“弑二十五”,正是自己藏在怀里的那枚。
“区区一个不入流的‘木弑’也这么嚣张,看来最近你们‘弑神者’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秦歌眼睛里闪烁着妖异嗜血的光芒,看着陈强笑道。
陈强闻言,脸上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无色,望着秦歌艰难问道:“你……你是……神……”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秦歌已经把他的脑袋拿在了手里,看看上面犹自不瞑目的眼睛,他说:“既然你们从小就以‘弑神’为己任,那被‘神弑’也理所应当,有什么好不甘心的?”
说完,他将人头随手丢掉,骨碌碌滚了好远,等停下时,那双不甘的眼睛已经闭上。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进化的脚步就从未停歇过,就像赛跑,总有人会跑的快一些,于是他们就拥有了让普通人惊叹和仰望的能力。
无数年以来,这些人已经成为神话,被人类口口相传,而后来有这种特殊能力的人就被称之为“神裔”。
有人崇拜和向往他们,甘愿以身侍奉,自称“神侍”;而有的人则对他们充满了恐惧,于是出现“弑神者”这样的组织就不奇怪了。
这两者是何时出现的已不可考,他们之间的争斗在数千年来也未曾停止过,据说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古老势力都跟这两个组织有瓜葛,他们都是一些通过特殊锻炼手段获得超人力量的普通人,在华夏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古武者。
其实,所谓“神裔”大多数都只拥有诸如超强记忆或者心灵感应之类的能力,并没有多少攻击性,像神话中那些移山倒海的神魔少之又少,几万年也出不了几个。
因此,人类才能在“弑神者”的保护下依然占据着生物链的主导地位,而“神裔”也得以在“神侍”的护卫下得以残存至今。
这些人都是伟大的无名英雄。
秦歌以前是个普通人,如果遇到“弑神者”很可能会脑残的上去跪舔,可他现在却是“神裔”中的一员,无论愿不愿意,他都不可能任由“弑神者”向他举起屠刀。
“弑神者”分为金、银、铜、铁、木五个等级,陈强身上的木牌刻有“弑二十五”的字样,就代表他是木弑这个等级中的第二十五位,在这时的秦歌面前,确实是不入流。
拿起旁边桌上的一瓶酒冲洗掉手上的血迹,秦歌走到杨少的对面坐下,摸出根棒棒糖塞进嘴里,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名字叫杨天熙,对不对?”
杨天熙已经快被吓傻了。以往无论是打人、废人、抢人老婆甚至杀人,只要对身边手下淡淡吩咐一句就好,像今晚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还是他人生头一遭。
那可是人头啊!不是皮球,怎么就说掉就掉了呢?陈强不是连特种兵都能挑翻十几个么?怎么在人家面前像根儿脆黄瓜似的,一掰就断啊!
他是京城杨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少爷,锦衣玉食就该是他一辈子的主旋律,那些下等的、粗俗的、肮脏的事情和人永远都不该出现在他面前才对,现在却有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离他不足五米远的地方,蜿蜒的黑色血液离他的脚边不足半米。
他开始呕吐,刚刚喝进肚的顶级红酒从他的口鼻中喷出来,酸臭难闻到了极点。
“你……你到底是谁?”
吐完的杨天熙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想起刚刚秦歌叫出他的名字,心中更加惊恐。
秦歌刚要开口,他又忽然大叫:“不要说出来,我……我不想知道你是谁。”
秦歌笑了笑,说:“你还不算太蠢,知道这时候不该知道我的名字,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反正我都是要杀人灭口的。”
杨天熙头皮一阵发麻,顾不得裤腿里的热流,在沙发上缩成一团,哭着哀求道:“求求你,求你放过我,我有钱,有很多钱,你要多少都可以,求你不要杀我……”
秦歌不理他,自顾自的说:“我叫秦歌,回头到了阎王那里可以……”
这时,杨天熙身体一震,看向秦歌的眼睛忽然亮起来,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一颗稻草一般急声道:“你是秦歌?小小姐的男朋友、那个给我大哥戴绿帽子的秦歌?”
秦歌挑挑眉,道:“是我。”
“哈!”杨天熙一下跳起来,扑到秦歌身前抱着大腿就开始嚎哭,“小小姐她从小就最疼我了,我们家就我一人向着她啊!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吧!姐夫……呜呜……”
一声“姐夫”叫的秦歌差点条件反射把他踢出去,抽着嘴角问道:“你叫我什么?”
“姐夫啊!”杨天熙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