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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四章 明人欺我百年(2 / 2)

边上有人道:“城东那个教书的。”

“噢,”齐二恍然大悟,露出一脸同情之色,“怕是想他娘子太过伤心了。”

黄四朝刚才叫唤的那方向看去,摇头道:“李氏也真是个好妇人,当日兵丁本是去捉的吴夫子,哪知她说丈夫五十尚未有子,若是叫兵捉了去他吴家就绝了后,所以恳请兵丁捉她去吃,这才保下吴夫子一条命,现在想来,这妇人真是节烈啊!”

众人听了都是齐点头,旋即齐二想到一事,有些奇怪道:“李氏不是给叫吃了么,那坟中埋得是?”

黄四脸颊一抽,低声道:“李氏的头颅,那些兵给留下的,老本贼退后,吴夫子便给埋在这了。”

说话间看到不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便拿手指了下,对众人道:“喏,那就是林秀才,他娘子莫氏也是个好妇人啊。那日兵丁去捉她姑烹来吃,她却说姑年纪大了,肉不好吃,她则年轻,这身上的肉细嫩,可以让兵丁好生大嚼,兵丁听了后便放了她姑,把莫氏给吃了,连个首级也没给留下这坟里埋得是莫氏生前的衣物,算是林秀才给自个留的念想吧。”(作者注:姑,婆婆的意思)

“要说最惨的还是梁秀才家的闺女,十一岁的人,小小年纪就知道以身代父,当真是叫人敬佩得很。”

“听说那兵本是嫌这闺女身板小,肉不多,不想杀她,这闺女却对兵丁说,你们以为我身子小,肉少不足你们吃一饱吗?然后自己夺过刀抹了脖子,兵丁们见状便放了梁秀才,将他闺女身子给煮了。”

“县学的诸生吴师让的娘子黄氏也是自请代夫死,听说那些兵杀黄氏时都是哭着杀的,流着泪把黄氏给吃进了肚子,唉,真是人间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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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知道最近有关拥唐情节让不少读者看得很不爽,为此退订的不少,书评也批评的不可开交。对此,我也不知道说什么。

时离清明尚有些许日子,却是寒食将近,寒食节乃我汉人第一大祭,节时禁烟火,只吃冷食,又有祭拜先人逝者之俗,故每逢寒食,乡野坟堆必聚人无数焚烧纸钱,以表对先人及逝去亲人之思。

昨日,广东新会县衙出了告示,要百姓于今日统一出城祭扫,今日一过,城门便不再打开,以免老本贼退而复归。

所谓老本贼,指的是南明李定国部,李部于顺治十年、十一年两攻广东,险些攻占广州,占领广东全境,所幸天命在清,李部两次进攻皆无功而返,已于月前退回广西。

然而李定国大军虽已退回广西,但仍留有一些人马在广东境内,这新会县城又是广州的门户,水陆交通便利,乃必守之地,新会一失,广州便危,故李定国二攻广东时重点便在夺取新会,围了县城足足八个月之久,如今李部主力虽退,可新会清军仍不敢掉以轻心,城门须臾不会轻开

昨日,广东新会县衙出了告示,要百姓于今日统一出城祭扫,今日一过,城门便不再打开,以免老本贼退而复归。

所谓老本贼,指的是南明李定国部,李部于顺治十年、十一年两攻广东,险些攻占广州,占领广东全境,所幸天命在清,李部两次进攻皆无功而返,已于月前退回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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