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花都邪公子> 第114章 我说是我写的,你信吗?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4章 我说是我写的,你信吗?(1 / 2)

求收藏,推荐票,打赏。

……

“哗哗哗……”

掌声依然在持续,主持人已经叫了好多声,都没人理会,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可能是意识到手拍的太疼了,众人方才停了下来。

但每个人的脸上,依然是震惊,惊喜,兴奋。

“牛魔王你别走,别老举拳头,或许能交个朋友……”

与牛魔王做朋友?!

太有想法了。

“恋西游,我回到小时候,想乘筋斗云去走走,却最远只到过,榕树下的村口,离西域,还有多久。”

写的好。

实在是太独特了。

“好,好,好。”坐在角落的那名男子,脸上充满了激动之色,“这《恋西游》就是我需要的主题曲,实在是太好了。”

“不行,这么好的歌,我一定要买到手,一定。不能等,一刻都不能等。”激动的男子,连连站了起来,全身兴奋的在颤抖,向大礼堂的后台走去。

《恋西游》。

他一定要买到。

与之他所要拍摄,他心中《西游记》,都是如出一辙,都是那么的独特。

不说别的,只是一句,与牛魔王做朋友,就足够了。

他要的主题曲,就要与众不同。

因为他所要拍摄的西游记,也是与众不同的,是一种颠覆。虽然,主线是不变的,但中间却有太多的阴谋。

算是他对西游记的一种解读。

独特。

两者皆是如此,简直就是完美的匹配,珠联璧合。

“郑春,你太棒了,太帅了,我爱你……”

“郑春,我爱你。”

“郑春,我要给你生孩子。”

“郑春,我们约吧。”

“郑春……”

“哈哈哈哈……”后台,正在卸妆的郑春,听到大礼堂内,那么多女生呼喊着他的名字,他实在是太兴奋了。

目的达到了。

这才是他郑春想要的效果。

我爱你?

我们约吧?

都是他今天上台唱歌,所想要的。至于,给他郑春生孩子……咳咳,那还是算了吧,他只是喜欢约,不喜欢让哪个女人给他生孩子。

他是玩的。

玩。

才能无拘无束,生孩子?太多牵绊,就会失去自由。

这可不是郑春想要的。

这货,就是一人渣。

嗯。

就是如此。

“我们掌声有请,十班……”又过了几分钟,在主持人努力的压制下,大礼堂方才平息下来,没有那么多人呼喊。

节目还有,当然要继续了。

……

中乐学院外,一辆商务车停在那里。

“斯勒斯少爷,这里就是中乐学院。”商务车的司机,回头看着后排座椅上,坐着的一个白皮肤,蓝眼睛,黄头发,约莫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说道:“根据情报显示,李冰彤小姐,就在这里,我们要不要进去?”

“克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要入乡随俗?”被称之为斯勒斯少爷的青年,一脸认真的说道:“这里是华夏国,你要叫我中文名字,爱冰彤,明白吗?”

“是,爱冰彤少爷。”被称为克罗的司机,连连点头。

“嗯。”斯勒斯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冰彤悄悄回国,竟然都不告诉我一声,实在是太让我伤心了。

还是要见她的未婚夫。

林长生。

真是该死。

我斯勒斯,为什么不是冰彤的未婚夫?为什么?

她是如此的美丽,只是一个林家的败家子,又怎么可能配得上冰彤?冰彤,唯有我才可以配得上。”

斯勒斯·爱德华来自m国,是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而且,他的家族,在m国,有着极为巨大的影响力,也是一个让人胆寒的家族。

势力极为庞大。

而且,作为这个家族的继承人,斯勒斯·爱德华在第一次见到李冰彤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李冰彤。

虽然发起了攻势,但每次,都被李冰彤以:我已经有了未婚夫为由,拒绝了。

这也让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很是仇恨。

当然了,因为是情敌,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还是非常了解的。也知道,林长生是林家的超级败家子。

京城第一大纨绔。

越是如此,他就越加认为,林长生配不上李冰彤。

因为喜欢李冰彤,李冰彤回国,还是为了见她的未婚夫,这让斯勒斯·爱德华在得到消息之后,便立即赶来了华夏国。

追求,就要彻底。

再说了,让李冰彤见其未婚夫,实在是让他不太放心。

还是搞破坏的好。

毕竟,根据斯勒斯·爱德华所得到的有关林长生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