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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哗哗……”
掌声依然在持续,主持人已经叫了好多声,都没人理会,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可能是意识到手拍的太疼了,众人方才停了下来。
但每个人的脸上,依然是震惊,惊喜,兴奋。
“牛魔王你别走,别老举拳头,或许能交个朋友……”
与牛魔王做朋友?!
太有想法了。
“恋西游,我回到小时候,想乘筋斗云去走走,却最远只到过,榕树下的村口,离西域,还有多久。”
写的好。
实在是太独特了。
“好,好,好。”坐在角落的那名男子,脸上充满了激动之色,“这《恋西游》就是我需要的主题曲,实在是太好了。”
“不行,这么好的歌,我一定要买到手,一定。不能等,一刻都不能等。”激动的男子,连连站了起来,全身兴奋的在颤抖,向大礼堂的后台走去。
《恋西游》。
他一定要买到。
与之他所要拍摄,他心中《西游记》,都是如出一辙,都是那么的独特。
不说别的,只是一句,与牛魔王做朋友,就足够了。
他要的主题曲,就要与众不同。
因为他所要拍摄的西游记,也是与众不同的,是一种颠覆。虽然,主线是不变的,但中间却有太多的阴谋。
算是他对西游记的一种解读。
独特。
两者皆是如此,简直就是完美的匹配,珠联璧合。
“郑春,你太棒了,太帅了,我爱你……”
“郑春,我爱你。”
“郑春,我要给你生孩子。”
“郑春,我们约吧。”
“郑春……”
“哈哈哈哈……”后台,正在卸妆的郑春,听到大礼堂内,那么多女生呼喊着他的名字,他实在是太兴奋了。
目的达到了。
这才是他郑春想要的效果。
我爱你?
我们约吧?
都是他今天上台唱歌,所想要的。至于,给他郑春生孩子……咳咳,那还是算了吧,他只是喜欢约,不喜欢让哪个女人给他生孩子。
他是玩的。
玩。
才能无拘无束,生孩子?太多牵绊,就会失去自由。
这可不是郑春想要的。
这货,就是一人渣。
嗯。
就是如此。
“我们掌声有请,十班……”又过了几分钟,在主持人努力的压制下,大礼堂方才平息下来,没有那么多人呼喊。
节目还有,当然要继续了。
……
中乐学院外,一辆商务车停在那里。
“斯勒斯少爷,这里就是中乐学院。”商务车的司机,回头看着后排座椅上,坐着的一个白皮肤,蓝眼睛,黄头发,约莫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说道:“根据情报显示,李冰彤小姐,就在这里,我们要不要进去?”
“克罗,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要入乡随俗?”被称之为斯勒斯少爷的青年,一脸认真的说道:“这里是华夏国,你要叫我中文名字,爱冰彤,明白吗?”
“是,爱冰彤少爷。”被称为克罗的司机,连连点头。
“嗯。”斯勒斯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冰彤悄悄回国,竟然都不告诉我一声,实在是太让我伤心了。
还是要见她的未婚夫。
林长生。
真是该死。
我斯勒斯,为什么不是冰彤的未婚夫?为什么?
她是如此的美丽,只是一个林家的败家子,又怎么可能配得上冰彤?冰彤,唯有我才可以配得上。”
斯勒斯·爱德华来自m国,是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而且,他的家族,在m国,有着极为巨大的影响力,也是一个让人胆寒的家族。
势力极为庞大。
而且,作为这个家族的继承人,斯勒斯·爱德华在第一次见到李冰彤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李冰彤。
虽然发起了攻势,但每次,都被李冰彤以:我已经有了未婚夫为由,拒绝了。
这也让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很是仇恨。
当然了,因为是情敌,斯勒斯·爱德华对林长生还是非常了解的。也知道,林长生是林家的超级败家子。
京城第一大纨绔。
越是如此,他就越加认为,林长生配不上李冰彤。
因为喜欢李冰彤,李冰彤回国,还是为了见她的未婚夫,这让斯勒斯·爱德华在得到消息之后,便立即赶来了华夏国。
追求,就要彻底。
再说了,让李冰彤见其未婚夫,实在是让他不太放心。
还是搞破坏的好。
毕竟,根据斯勒斯·爱德华所得到的有关林长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