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树林间,鸟儿鸣叫,树木散发着清香,一缕缕阳光,从枝叶间穿过,在地面和树干上,洒下一块块光斑。草叶上的露珠反射的阳光,星星点点的闪烁着。
休养了一天一夜,兄妹两抛去疲惫,精神抖擞。
在溪边喝水洗脸,在火旁饱餐烘肉。乔斯捧土盖熄了篝火,斜背了包裹,削了两根木棍当手杖,把短剑插在腰带上,辨明了方向,牵着克拉丽莎上路了。
正值盛夏,外面很是炎热,森林里却是正适宜的温度。
两人也不着急,慢慢的走着,累了就找块岩石休息,渴了就觅条小溪饮水,饿了,四处都是野果,随手摘来,衣襟上抹抹就吃。
绿松、红枫、白桦、银杏,连树都是五颜六色的。
时时还能看到灌木中窜出的野兔、溪流边饮水的小鹿,蝴蝶蜜蜂穿梭在野花从中,好一副繁荣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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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两心情愉悦,走起路来都觉轻快,克拉丽莎从没见过这种森林风光,瞪着大眼睛,边走边瞧,仿佛郊游般高兴。
乔斯虽也走的舒心,但仍不忘警惕,一边走路,一边注意着观察聆听周围。
遇到草木深茂处,林密幽暗处、乱石怪花处,乔斯都会拉着克拉丽莎绕路而行。
快到黄昏,乔斯就开始细心找寻过夜的安全地点,搜集柴禾枯枝,早早的休息,每天天一亮,就吃喝了上路。
如此匆匆几日,倒也走得不慢,也没遇到什么毒蛇野兽。
唯一的变化,就是兄妹两个更像小野人了。头上戴着花环草圈,肩上挂着野果枝杈,腰上系着草绳藤条,手里抓着树枝木杖,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要是遇到个胆小的樵夫猎户,说不定一露面就能把人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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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天傍晚,乔斯开始寻摸落脚地方。
今天运气不佳,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看看天色不早了,再多耽误一阵恐怕天就要黑了,乔斯只能退而求其次,带着克拉丽莎往回走,来到一个刚路过的枯树洞。
这棵树看来也长了有几百年了,要好几个大人才能围抱,也不知什么原因死了,树冠也不见了,只留下一截七八尺高的树干,树干上有个枯朽的大洞,里面树芯烂成空心的,看看也足够装下两个人。乔斯铺了一层树枝叶子进去,又找来些枝叶掩住洞口,只能勉强在这里休息一晚了。
树洞里进了两个人,虽然还有点辗转的空间,但是没办法布置篝火,只好吃点野果子冷肉干,胡乱填饱了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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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林间,一支小队伍正在行走。
前面一个背着弓箭的瘦子仔细分辨着地上的痕迹,观察着折断的树枝,指了个方向,后面的四五人跟上瘦子,快步前进。
“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先退出森林,明天早上再继续找?”一个粗厚的嗓音低声说道。
“痕迹很新,说不定就在前面了。”瘦子回答。
“再找一会,不行再撤。这附近已经有魔兽出没,万一被魔兽发现了他们,赏金可就泡汤了。”一个尖细的女声说。
“大姐头儿,黑夜的森林里面,一旦遇到多几只魔兽,我们也打不过啊。”粗嗓门说。
“我们本来就是是佣兵。不冒点险,难道赏金会从天上掉下来?亏你还是个挡在前面的战士,个子那么大,胆子怎么那么小?”尖细女声嗔道。“打不过,不会跑出森林吗?连脑子都这么笨!”
“呵呵。”粗嗓门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
这支佣兵小队,并不是最早一批看到悬赏告示的。不过“东北方”、“无边森林”,听起来似乎目标很明确,但其实范围极为宽广。无边森林,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极之庞大的了,森林背靠北方山脉,从大陆最西边,一直绵延到大陆最东边,可以说覆盖了整个大陆北部,人类活动的疆域也几乎都是以无边森林为边界的。虽然也有不少冒险者经常出入,但冒险者所探索过的地方却还不到整个森林面积的百分之一。
每支队伍也只能找准一个方向去碰运气。这支队伍的运气看起来不错。
队伍骑马往东北方走了一天,将晚的时候,在路过小河边放马饮水休息,意外发现了一点血迹和躲藏过的痕迹,稍加勘察,立刻推断出有人正顺着河道向森林方向前进,从折断的草叶细枝的高度判断,是一高一矮两个小孩,十有八九就是他们要找寻的目标。
队伍群情激动,在森林外等到天亮,迫不及待的进入森林开始搜寻起来。
跟踪着痕迹找了三天了,发现痕迹越来越新,也没有其他的新痕,意味着目标不远了,而且没有被其他队伍发现,更是人人心中狂喜。但是也可以判断出,两个目标一直没有离开森林,晚上都是在森林度过,又极度担心,生怕目标遇上危险,赏金进了狼嘴熊腹。
队伍又前进了一会,正犹豫着要不要就此退出森林休整时,前方突发状况!
一声低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