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西,是江海市少数被冠以贫民区的地方。
生活在这片区域里的,大多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工,治安环境也相对的差了很多。
日落时分,一名年轻男人出现在塘西的路口,足有一米八二的身高让混杂在人群中的他显得有点鹤立鸡群,身上仅仅穿着一件简单的体恤,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呈现健康的古铜色,加上手上拎着的那个略显破旧的帆布包,就如同千千万个初来乍到这片土地准备贡献劳力的外来工一样。
如今,距离臭名昭著的毒品基地新月湾覆灭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不过,这件大事除了给这些平头百姓带来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该忙忙碌碌的的继续忙忙碌碌,该醉生梦死的继续醉生梦死……
所以,也没有人认出这个男人正是那次斩首行动的执行者——林越。
而他显然也是第一次来到个地方,不时的停步左顾右盼,穿过一个小市场,看见对面一那间名字叫“好心情”的小小糖水店,一直微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大步走了过去。
“好心情”糖水店虽小,但是生意却异常火爆,除了因为地理位置选的好之外,也跟店主的热情、大方、经营有道分不开。
当然,最关键是,店主是一对年轻的姐妹花,很正点的那种。
不过,今天店里的气氛却有点怪异。
里面仅有的六个卡位,加上门口的两个全都坐满了人,但是坐在柜台里的沈梦瑶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喜色。
因为这些人从中午开店的时候就来了,每个人点了一个珍珠奶茶,一直喝了六个小时,喝到太阳下山也没走,一直霸占着位置。
不仅如此,就连一些想要进来消费的顾客,也被他们用尽下流的手段赶走了。
之前来了一位少年,边低头玩手机边往里走,被门口的人绊了个狗吃屎,爬起来看到八九个人在瞪着他,屁都不敢放就走了。
接着来了两个女孩,门口那人便直接趴下来看人家的裙底……
沈梦瑶冷眼看着这一切,显得有点麻木。
今年才二十岁,刚刚大专毕业的她,有一份文员的工作。
但是,为了给家里增加收入,给即将步入大学校门的妹妹凑学费,就利用工作之余开了这个糖水店,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生意居然这么好。
只是,人有旦夕祸福,打死她也没想到,居然让自己碰上了这样的事情。
实际上,自从她拒绝了想要转让她这个小店的某个人之后,这种情况就开始了,到今天,刚好一周。
为此,沈梦瑶已经报了几次警,但是完全没用。
警察来了,他们走,警察走了,他们又来。
曾几何时,沈梦瑶差点就妥协了,但是想到就要步入大学校门的妹妹,又忍了。
可惜,爸爸不在,如果爸爸在的话,自己怎么会遭遇这样的委屈?
想起心中唯一的守护神,一向坚强自立的她,不禁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便在这个时候,手提帆布包的林越大步走了过来,高大的身型挡住了西边的落日,店里的光线微微一暗。
门口叼着烟的长发少年冷冷的斜视着这个突然走过来的男人,眼看对方到了跟前,冷不丁的伸出一只脚去。
林越如预期般踢中了他的脚,但是却没有如同预期般摔个狗吃屎,仅仅只是微微一晃。
但是长发少年却不禁惨叫一声,抱着自己的小腿搓个不停,他感觉到刚才自己绊的根本不是一条人腿,而是一条铁棍。
林越回头满脸歉意道:“不好意思……”
话音未落,长发少年便破口大骂:“我艹尼玛……”
然后猛的跳了起来,照着林越的脸狠狠的扇了过去。
啪——
长发少年的巴掌没有落在林越的脸上,而是被林越一把抓住了手腕。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林越淡淡笑道,目光微寒。
孰料,这一下却如同捅了马蜂窝般,店里原本坐着的人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气势颇为吓人。
“住手,不许打架!”沈梦瑶连忙从柜台里转了出来,挡在了林越身前。
一看这架势,林越微微一愣,随即放开了长发少年的手,赔笑道:“不好意思,是我没注意看,快看看你的脚有没有事,如果受伤了的话,我赔你医药费!”
长发少年搓着被抓过的手腕,骂骂咧咧道:“你他妈赔得起吗?”
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林越依旧赔着笑:“不管多少我都陪!”
“呦,口气不小嘛!”长发少年满脸夸张的大惊小怪,随即眼珠一转,道:“既然这样,那就随便赔个万儿八千,请我兄弟搓一顿好了!”
林越再次一愣,沈梦瑶急了:“你这是勒索,再这样我报警啦!”
长发少年怒道:“臭三八,关你什么事?他把我的腿都踢断了,赔钱给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