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把下午开会的资料整理好,3点以前我要在我的办公桌上见到它。”何薇分配着任务,语气严肃且紧迫,“小可,你去楼下买三杯咖啡,一杯costa,两杯拿铁。”
话一落音,大家如同被打开了电动开关一般,呼啦一下没了人影,全情投入自己的工作中。
只剩下任小可还呆呆的站在原地,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何薇原本已经转身要进办公室,余光看到任小可还呆着,又转头看了她一眼,说:“怎么,你是准备等着我陪你一起下去吗?”
“啊?”任小可被何薇的眼神吓了一跳,“不不不,我马上去。”
三天前,刚刚大学毕业的任小可进入盛氏,开始自己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生涯。
说来也是她运气好,盛氏是海城最著名的企业,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毕业生击破脑袋的想往里闯,像任小可这样姿色一般,能力也一般的平凡小女生从来没有妄想过可以进盛氏,当初投简历的时候也是她的闺蜜陆之涵看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实在受不了了,握着她的手点击了发送邮件的按钮。
压根没抱希望的任小可却在一星期后等到了面试通知,又顺利通过面试成为盛氏的实习生。
就这样误打误撞的,任小可就站在了这里,短短三天时间,她就了解了为什么盛氏可以成为海城最厉害的公司,这里的一切都简直不是人干的。
这个分配任务的人叫何薇,是总裁助理,脾气很烈,做事也是极度的雷厉风行,在公司内被称为黑巫婆,更可怕的是,任小可居然就被分配到了她的手下,美其名曰刚来的实习生要多磨练从最底层做起,其实就是做了个助手的助手而已。
比如现在,大家都为下午的重要会议忙起来了,而任小可却被发配去跑腿买咖啡。
虽说自己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可是也不能这么随意使唤吧。
提着咖啡站在回办公室的电梯前,任小可还是一肚子气。
这个时候正是员工上下电梯的高峰期,任小可等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进了电梯,一进去就被人群挤到角落里。
人群中有个人认出了任小可,热情的和她打招呼,“嗨,小可。”
任小可向来记不住人脸,这个时候也是糊里糊涂的答应了一声,其实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可是这么一叫,电梯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任小可看了过来,有同情,也有羡慕。
“你就是新来的那个实习生?诶诶诶,怎么样,在总裁身边工作还不错吧?”一个女人好奇的问。
任小可还没来得及回话,另一个女的就开口,“好什么啊,贴身秘书只有黑巫婆一个好吗,小可去也是给黑巫婆当苦力,在她手下工作,那不得跟找死似的吗,不送命也得掉层皮。”
“哪有那么夸张,要是能整天的让我接近盛总,掉层皮我也愿意啊,盛总多帅啊,看着他我心情就好。”
众人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听的任小可一身冷汗,深深的为自己未来这三个月的性命担忧,想着想着连电梯到了都没发现,一下子坐过3层楼。
“啊!!”等任小可回过神来的时候,电梯已经到25层了,她的办公室在22层,她泱泱的走出电梯,又沿着楼梯往下走,一路都垂头丧气,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以后可怎么办呢。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大家已经去开会了,这几天盛氏一直在开会,据说是有个挺重要的项目要谈,大家都万分警惕,生怕出错。
任小可把那杯costa放在总裁办公桌上,虽然才来了三天,但是这些细节的东西何薇已经交代了千百次,盛总每天都要喝一杯costa,必须在他下午回办公室之前放在桌上。
任小可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踏进总裁办公室,这里和盛氏其他办公室一样,并没有大多少,只是装潢的极简,连一个装饰品都没有。
来过这么多次,任小可还没有见到过盛总,也是,毕竟人家是大人物,也不可能整天在自己面前晃悠。
关于这个盛总,任小可在这三天时间里已经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盛季南,盛氏的继承人,现任盛氏总裁,关于他的描述不外乎是年轻有为,一身正气生活作风也干干净净,接手盛氏的这七八年从来没闹过绯闻,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虽然性向成谜,但也不妨碍他成为大众情人,因为长得帅啊,虽然任小可还没有见到真容,但从大家的描述中也已经大致能想象到这人是有着多倾城倾国之貌。
用女员工们的话来说就是,为了能和他同一个电梯下班,都愿意多加两小时的班。
任小可呆在总裁办公室里发了一会儿呆,才走出去开始工作,说是工作,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可做,她的任务就是随时待命,等着何薇的吩咐。
在任小可拄着脸快要睡着的时候,大家终于散会回来了,果然何薇一进办公室就开始找小可。
“小可,把这份文件打出来,送到总裁办公室,非常重要的机密文件。”何薇把一个硬盘放到小可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