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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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白登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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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苏任这两天发神经一样挂在嘴边的东西。看见莽莽草原,念第一首。看见浩浩荡荡的大军,念第二首。一天到晚,嘴上不停。没过几天,几乎整个大军全都学会了。特别是第二首,只要苏任起个头,八万大军一声吼,将那满江红的豪迈展现无虞。
建功立业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更何况是在大汉这个及其重视军功的国家。满江红里的每一句都让男人热血沸腾,特别是霍去病,更是将那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甚至于对着天上的太阳发下毒誓,不将匈奴人杀光杀净,绝不卸甲。
大风卷着尘土,一大队骑兵裹挟着漫天的火烧云从对面的山坡上冲下来,这是霍去病标准的回营方式,他认为一个不能在战马上纵横驰骋的骑兵就不是一个好骑兵,所以他率领他的骑兵营自从离开雁门关之后,便一直生活在马上,哪怕睡觉吃饭也不允许下马。
这么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霍去病的骑兵营是所有军卒中成长最快的一支。以剩下的骑兵为骨干,从军中重新挑选出来兵卒为血肉,短短旬月时间,在霍去病这种几乎要命的方式下,一支新的更具有战斗力的骑兵队伍再一次成型。按照韩庆的标准,即便是真的和伊稚斜打起来,有霍去病的这支骑兵在,胜算能多好几成。
霍去病还带回来两个好消息,其一,是伊稚斜的使者李少君来了;其二,他们已经碰见了中路边军也就是卫青的斥候,用不了几天两大主力就会会师,两方相加近二十万兵马,那就什么也不怕了!更何况还有苏任和卫青两个大汉最能打胜仗的将军,即便是打到天边也没人觉得奇怪。
李少君很憔悴,一路上的奔波几乎让他精疲力尽。发髻歪了,衣服脏了,早已经没了飘飘似神仙的样子。吉利日和萨切将李少君从马背上扶下来,却没有急着去向苏任表功,依旧站在李少君身后,这让李少君多少有些欣慰。
“匈奴单于特使李少君拜见大汉骠骑将军!”李少君一板一眼礼数周到。
苏任淡淡一笑:“该说的咱们已经说过了,既然你还要回去,那就在这里住三日,也算看在你的面子上,多给伊稚斜三日时间。”
“多谢将军!”
事情早已经定好,没有多余的废话。李少君却不愿意再多待,既然要回去那就趁早回去,所以第二天一早李少君便孤零零的继续上路了。苏任对这个李少君相当客气,怎么说此人也算为大汉立下功劳的,即便他现在已经不把自己当汉人看待,那也值得让人尊敬。
韩庆有些奇怪,目送李少君的背影:“他为何还要回去?难道就因为伊稚斜封他做了什么狗屁不如的天师?”
苏任长叹一声:“李少君是个聪明人,说起来他和我甚至大汉是有私仇的,老师、实地全都死在大汉,回来的话他该如何?报仇?昨夜的酒宴上我就看得出来,李少君已经和咱们格格不入了,继续留在大汉只能让他痛苦,倒不如回去匈奴,有了这次的功劳,无论如何匈奴人都会对他客气很多,一个善终那是肯定的。”
“倒也是!”韩庆点点头:“此人倒也算个聪明人,至少比邵翁、栾大之流强的多。”
打发了李少君,就该准备与卫青会师的事情,两路大军本来互不统属,贸然走到一起弄不好会出现问题,这和是不是友军没有什么关系。即便在一个大军中,各队之间的斗殴都时常发生,更不要说两个完全不同性格,不同人率领的大军。
为了此次会师,无论是苏任还是卫青都做了万全的准备,从见面的人数,见面的时间,地点,甚至于双方扎营的地点都做了详细的规划和沟通。所以,自从得到消息之后两房的斥候和信使不断往来,将自家的消息送出去,同时将对方的回复带回来。
见面的地点是卫青选择的,地图上这个地方连名字都没有。只因此处在平坦的草原上来说是四周高中间低的一个小洼地,在这里见面一则可以防止详细外泄,另外站在附近土包上的其他兵卒全都能看见,既增加了仪式感,也估计到了双方人员的安全。
这次见面对苏任、卫青,以及公孙贺、公孙敖,还有霍金、石宝等人来说是这两年多的第一次见面。所以,双方尽量都带的是熟悉面孔。不但能增加亲切度,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早上苏任起的很早,而且特意收拾了一番。一匹高大的白马是他今天的坐骑,黄十三和蛮牛昨夜整整将这匹马洗刷了一夜,配上苏任的一身白袍,走在队伍最前面,那气势不输任何人。苏任的心情很着急,所以不长的一小段路走的格外漫长。
等看到卫青的时候,苏任几乎都不敢认了。卫青正好和苏任相反。浓密的大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