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任不骑马了,他现在觉得骑马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在蜀郡和羌地的时候,那是没办法。再说,蜀郡多山地,羌地那是别人的地盘。就算苏任骑马也不能纵马狂奔,顶多慢慢腾腾的走几圈,或者狂奔个两三里。
这里不一样,一马平川,道路四通八达。站在这个村庄外,都能看见十几里外的另外一个村庄。得了于单那么多的好马,以公孙贺为首,领着一帮兔崽子一路狂奔,恨不得现在就进入衡山国。离开洛阳,只用了三天时间,足足赶了五百里。
随着马车的颠簸,苏任被摇的昏昏沉沉,一路走来,闭眼的时间比睁眼的时间多,钻进车厢就没有出来过。李当户问与苏任同车的淳于意,苏任是不是生病了。淳于意说苏任得了懒病。
越往南走,天气变得越来越炎热。四周的树木发了新芽,一场大雨让那些绿芽看上去非常嫩绿。大汉这两年收成不错,百姓们有粮食果腹,也就没必要在春季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将树上的绿芽摘光。
伸了个懒腰,从马车里爬出来,四下看了看,问黄十三:“是不是到吃饭的时候了?早上刚刚吃过,你们怎么又饿了?”
黄十三道:“已经过了午时,李大夫让大家休息一下。”
淳于意摇头叹息:“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吃了睡睡了吃,自然觉得不是很饿,这一上午,我们走了五十里,再过一天就要进入衡山国。”
淳于意不知道衡山国的事情,只盼望着赶快到地方。他这把老骨头经不起颠簸,这才几天,每天晚上全身酸疼,若不是徒弟们给他按摩,就算到了会稽,也会散架。
“这么快!很好,按照现在的速度,过了衡山国,用不了几日就能抵达会稽。”
为了赶路,中午吃的是随身携带的干粮。这是李当户要求的,他将这次行动真的当成一次练兵,处处按照军中的规矩来,一板一眼很有些章法。知道了衡山国的事情之后,李当户便更加上心,每天晚上安排的哨兵增加一倍,白天的斥候也放出去五里。
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一边喝水吃干粮,一边休息。二百多人,经过这些天的行动,相互间熟悉不少,基本上已经融合起来。在李当户的亲卫中,偶尔能看见公孙贺与苏任的护卫。当然在他们两人的队伍中,也能看见李当户的人。唯独卫青带来的三十名南军兵卒自成一堆,很少与其他人接触。
赢广济将手中的水袋扔给苏任:“尝尝,这可是我从咸阳带来的酒,虽然没有你的酒烈,味道倒也不差,就剩这么点了,再不喝可就没有了。”
苏任接过水袋,仰头便喝了一口,擦了擦嘴:“怎么?今天良心发现了?”
赢广济笑笑:“这是感谢你送我马匹,味道不错,就是有点老。”
“什么?你把我的小白吃了?”
赢广济故作诧异到:“你那匹白马又老又瘦,连拉车的驽马都比不上,除了吃肉,我想不出它还有什么用处?”
“那匹马可跟了我五年,你就这样吃了?”
“没用的东西还留着干什么?白养着还浪费粮草,倒不如吃了干净,大家都吃了,不是我一个人独吞。”
“你!你!”苏任气的说不出话。
赢广济看着苏任生气,心里很高兴:“别惦记你的小白了,还是想想怎么破解那些刺客,三日前已经发现有人在我们四周活动,恐怕就是那些人,他们知道我们来了,陷阱已经准备好,只等着你跳进去。”
苏任扭过脸:“我不想和你说话,咱们真的做不成朋友。”
赢广济也不生气:“本来就不是朋友,何必又说一遍,记着,你又欠我一个人情,我替你打发了三波,再来我就不帮忙了。”
休息了一个时辰,队伍再次启程。苏任重新爬上马车,气鼓鼓的黑着脸。淳于意看了苏任一眼,没多问,低头继续看自己的竹简。队伍重新上路,速度越来越快,引的周边那些正在田里劳作的百姓纷纷侧目。公孙贺心情很好,超过霍金和荆棘的确让人高兴。扭头想要羞辱一下那两人,却发现霍金和荆棘咧着大嘴在笑,公孙贺心中起了警觉。
“啊!”公孙贺的战马前蹄踩进路上的一处浅坑中,战马摔倒,将公孙贺扔出去老远。就在天上飞的一瞬间,他发现左边林子里有人影晃动,急匆匆的往林子深处奔去。
灰头土脸,也顾不上疼,指着左边的林子大叫:“那边有人,快去人抓住他们!”
十几个护卫冲到公孙贺跟前,七手八脚的将其扶起来,另有十几个人朝着左边的林子去了。这一下摔的不轻,头盔掉了,左胳膊脱臼,脚也崴了。胸口的护心镜都摔到了后背,露在外面的战袍成了条状,满脸的鲜血,吐出来的唾沫里有土沫也有鲜血。
李当户带人去追,卫青指挥众人围成一团,警惕的看着四周。
霍金和荆棘纵马而来,看着公孙贺狼狈的样子大笑:“第一名的滋味不好受吧?”
公孙贺瞪着这两个家伙:“你们两个太不地道了,陷害我,早知道有人了吧?”
霍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