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日历翻去了七页。
阳光明媚的清晨,鸟儿在窗外的树上欢快地鸣叫,街上的行人渐渐增多,汽车鸣笛的声音此起彼伏,将这个偏僻的小县城从昨夜的沉睡中彻底唤醒。
而此刻,秦骁依然躺在床上睡得安然。
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都没有睡过这样的囫囵觉,现在仿佛要把所有失去的都补回来,每日都睡到日上三竿……
不过,今天的懒觉似乎注定要落空——时针刚刚划过八点,放在枕边的手机忽然猛地响了起来,嗡嗡嗡的震动扰乱了秦骁的清梦。
迷糊中拿起手机,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然后按下接听键。
“喂?”
对面先是几秒短暂的沉默,接着,话筒里传来一声暴喝——
“秦骁!你终于接电话了!!”
“……苏墨?”
听见这个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秦骁条件反射地浑身一个激灵,睡意醒了大半。
“怎么,秦大作家不认识我这个小编辑了?整整一个多月没有音讯,你是穿越到火星去了么?”温润而软糯的女声听起来相当悦耳,却莫名地透出一股咬牙切齿的味儿。
闻言,秦骁心中苦笑一声——他是穿越了没错,但目的地却不是火星。他轻咳一声,沉声道:“那个,你听我解释……”
“不许解释!也不需要解释!你欠下的五个星期三万字的稿子,赶紧给我送到杂志社来——现在!立刻!马上!”话筒里爆发出足以震碎玻璃窗的高频音波,那凝如实质的怨念几乎突破了天际……
秦骁的嘴角微微抽搐,赶紧把手机挪远了点儿,避免对耳朵的摧残。等到对面平静下来,他才试探地说了一句:“可是我还没写完……”
“什么?你你你……你这个月到底干什么去了!”
“抱歉。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情,暂时没有办法跟你解释……”秦骁诚恳地说。
“我也不想听!”似乎是气极了以后反而变得无力起来,她叹息一声,语气渐渐平静了下来,“秦骁,你老实告诉我,到底还想不想写了?《乡村古墓奇谈》的稿子你已经拖了一个多月,再这样下去,主编那儿我也没有办法帮你说话儿了……”
“……”秦骁沉默了好一阵,仿佛在心中做着某种挣扎。
但对面仍在继续说着:“……不管怎么样,十天!最多十天内我必须见到你的稿子,这是我能为你争取到的最大期限了。”
“我会想办法的。”秦骁点了点头,迟疑了几秒,说道,“谢谢你,苏墨。”
“不客气。你早点儿把稿子写出来,就是对我的最大感谢了……”语气很是无奈。
电话挂断了。
放下手机以后,秦骁躺在床上发起了呆……
很久以前他就想当一个作家,这是他从小的梦想。为了这个,大学毕业以后他放弃了好几个待遇优渥而又体面的工作,背负着家里人的压力,独自在外租屋写作,生活过得近乎穷困。
熬了两年多,终于渐渐写出了些成绩,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写手,也有杂志社找他约稿。
而苏墨是负责给他审稿的编辑。
不过,经历了那么多以后,现在的他已经难以重拾当初的心境。再者,他也不能放着主神空间的事情不管,又怎么还有时间和心思去写作呢?
“哎。”
轻轻叹息了一声,秦骁从床上翻下来。
这儿是他在郊外租的一幢独栋别墅,为的是安静和少有人打扰。但是,他现在心头有些烦闷,所以打算回家去看看父母亲,顺便把上回忘记的东西给他们捎过去……
因为还没有买车,秦骁是坐出租车过去的。
可当他推开家门的时候,却郁闷地发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无聊地坐着看了一会儿电视,他拿出两盒包装精致的保健品,轻轻地放在客厅中央的茶几上,然后就离开了。
那两盒看上去是某知名品牌保健品的东西,里面装着的,其实是秦骁特意为父母准备的血兰花基因药剂。
秦骁出了家门,直接就往父亲开的小饭店走去。
隔着一条马路,远远地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招牌——“秦记火锅店”。这家饭店虽然不大,却已经开了十几年,是附近家喻户晓的老字号,生意很是红火。
小时候,秦骁经常会在饭店帮忙,因此也认识一些老食客。
“……哎?这,这不是老秦家那孩子嘛!叫什么来着……”一个有些面熟的老人突然向秦骁走来,急急地说,“不管了,你赶紧去你爸那儿看看吧,火锅店好像出事儿了!”
“什么?”
秦骁闻言一惊,也顾不上和熟人寒暄,就心急火燎地朝着秦记火锅店快步走了过去。
店里果然有些不同寻常的气氛。
桌上的火锅还“滋滋”地冒着热气儿,但食客却几乎走了个精光,只有一桌五六个浑身痞气的年轻人还坐在那儿有滋有味地吃着。门外,有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