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噩梦!”劳伦斯翻来复去的重复着这一句话。
“或许是上天为了惩罚他那些不听话的子民,他诞生了一个恶魔。”劳伦斯好不容易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又接着说了下去。“他是一个真正的恶魔,残暴而嗜血,他到处杀人,并以此为乐,不管是男女老幼,只要是活的都不会逃脱他的魔爪。”
“他杀人的手法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他从来不会一刀了解别人,他会慢慢的折磨他们,让他们受尽煎熬,在常人看来,这些都是令人发指的,但在他而言,却是他唯一的乐趣,杀人如麻,血如泉涌,别人在哀号,而他却是在狂笑!”
“他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他应该是被封尘在炼狱的恶魔!”
“他犯下无数的罪恶,就算是倾尽沧澜江的滔滔之水,也洗不净他屠刀上的斑斑血迹。”
劳伦斯断续断续的说着,一句接着一句,仿佛要用这些零散句子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悲愤。
混混听了却是不以为然,世间出了一个杀人狂魔,他们就怨天,为什么不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的所做所为呢?要是圣玛大陆没有那么多的战乱,魔又从何而来,即使来了,又何以立足?
——天作孽,尤可活,人作孽,不可活!“他不会死。”劳伦斯自然不会知道混混心中所想之事,他只是继续回忆着那段悲情的历史。
“什么!”混混听了这句话,差点没跳起来。“不会死!”他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一般,他实在难以接受,这世界上就会有不死之物这般荒谬之事。
“是的,他不会死。”劳伦斯一个字一字说着,他也知道这的确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但它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确切的说是他可以死而复生!”
“竟有这般怪事,难不成他是不死族的后裔?”混混说出了自己的猜想,这是他唯一可以想到的原由了。
“不是!”劳伦斯说的很肯定。
“我想你还是没弄明白什么是不死族。”这一句,他是对着混混说的。“所谓不死族的不死和生是有本质区别的,不死族的族人活着的时候,他们和其他生物一样,饿了要吃,渴了要喝,他们一样有知觉,伤了会流血,流血会痛,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有思想,有快乐,有贪念,有野心,他们和其他生物一样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
“只是他们厌恶阳光,所以他们更喜欢生活在阴暗的地方。但当他们死后,在他们身上就会发生所谓不死的现象,自此之后,他们不再有知觉,不再有自我的意识,不再感到疼痛,他们唯一保留的是生物最原始的本能,也就是对食物的渴望,他们会像行尸走肉一般,游荡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唯一的**就是进食,甚至连自己的族人也不会放过。”
混混听了倒吸一口冷气,这一帮僵尸要是成了气候,这圣玛大陆少不了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严格来说,他们算不得是一种生物,只能算是邪灵在作怪,但之前所说的天降之魔与他们又是不同的,他的不死是真正的不死,但遗憾的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可以不死,因为那些可以杀死他的人在杀死他的时候,也死了,他们是真正的死了,但他们不知道,他们所铲除的恶魔却可以重生!”
“难道就没有人出手吗?”混混知道每一个时代都会出现一些标榜了正义的英雄,而那样一个乱世,又怎么会没有英雄来救世呢?是故,他有此一问。
“当然有,当时各族之中都有义勇之士前去灭魔,但没有一个回来的,不仅如此,各族的反抗更激起了他的凶性,他不再满足于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屠杀,他开始拉拢一帮悍勇之士,但无一不是亡命好杀之徒,他们开始进入城市,所到之处血流成河,鸡犬不留,他的势力越来越膨胀,这引起了各族的警惕,但当时各族都忙于征战抢夺,并没有很好的遏止住这一股邪恶的势力,到最后,终于酿成了大祸,就是在一万年前的某一天,他们提出了一个更为狂妄的计划。”
“什么计划?”混混已经融进了这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他开口问道,“难道还有什么比‘换世’更狂妄的吗?”
“是灭世!”劳伦斯凄然一笑:“灭掉这个世界,再造一个人间!”
混混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这帮人还不是一般的牛B,这样的口号藏着腋着都怕哪天露了风声,而他们竟能明目张胆的喊了出来,这岂不是与整个圣玛大陆为敌嘛!一句话,找抽的不是!
“他们还是屠杀,夜以继日的,不停的杀,刀卷了,再换,但人却是不倦,也不知道他们被施了什么法,只知道那一夜,他们屠尽了三座城,在人类与矮人的交界处,一座是人类的,还有两座都是矮人的,典籍之上没有太多关于那夜的事,只有四个字:尸叠如山。”
劳伦斯说到这里,也不由的仰天长叹:“一夜,竟只有一夜,他们难道都是杀人的机器吗?要知道那两座城里驻扎了我矮人族近五万军队,他们都是族中最骁勇善战的戍边将士,竟然在一夜之间被杀得干干净净,无一人生还!”
“奇耻大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