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看到了烟,本以为有人家,这对于这样一个在莽莽丛林里独自生活了这么久的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诱惑了。
但当他快步走到村口的时候,看见的却只是尸体,一具具余温还没有散尽,还在不断流血的尸体。大部分都青年男子,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只有一道致命的伤口,这表明杀他们的人都是老手。
混混的心猛地一寒!
他没有多做停留,死者已矣,最重要是那些还活着的人。
他没有花多大的劲就找到了那片死地,因为只要沿着浓稠的血迹找过去就对了。
他看到了那群凶手,和一群似待宰羔羊一般的村民。
那片死地,说它是死地倒也不为过。混混大略的看了一下,这个村庄是依靠着一个湖泊建造的,而那些幸存的村民已经被逼到了湖边。除非游过去,否则他们无路可退!但他们大多数是老弱妇孺,要游过湖去以逃生无异于是天方夜谭了。
本来混混倒不准备轻举妄动。他藏在了一旁。他观察了一下,对方大概有十二三人,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这片林子里的山匪。要问混混是怎么看出来的?那还不简单,他们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脸上的杀气一堆一堆的,简直是活招牌!
虽然他们人说,但在混混看来,只有为首的那个好像有点实力,其余娄娄在他眼里,简直浑身都是破绽。实在容易对付!
“这世界的山匪居然这么菜!”混混一阵感慨,简直比他以前见过是古惑仔还要不堪一击了!
但他仍是没有贸然出手,他知道解决这伙强盗或许十分容易,可他顾忌的是他们身后的势力。
——逞英雄谁不会,但如果引出许多麻烦,英雄也得死于非命!
不过当他看到那个白发老人被大胡子砍杀之后,混混就有点藏不住了。他的心底依旧藏着一些古武世家该有的侠骨豪情。他还是不容许别人在他面前这般轻贱生命!
他从旁边地上捡了几颗石子,石子圆而润滑,重量刚刚好,是很称手的暗器。
可司马空刚想出手,没想到这个时候竟有有个巾帼不让他这须眉,抢先登场了!
“这……”司马空扔石的动作就这样保持在了那儿。他有点郁闷。
“也好!也好!”他放下了手。“就先再看一下吧!”他想道。
可是当他定神朝那看去的时候,混混的两只眼睛都看直了!
呵!好一个标致的小姑娘。身材不高,年龄不大,却是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一张瓜子脸上稚气未消,眼睛很大,很清澈,仿佛里面有一弯泉水似的,混混差点就看进去了。
她嘴唇很薄,红嘟嘟的,说不出的诱人。一头及腰的乌黑的长发,在清风中微微的摆动,更是混混的最爱。
“没想到,这荒山野岭,竟有这般天使一样的女子!”
不过在听了她和大胡子的对话之后,司马空有点忍俊不禁,又有点哭笑不得。叫强盗不杀人!呵呵!那就像是叫老虎改吃素的,不是有点难度,而是根本不可能。
“小女孩真是可爱!真是单纯!你该生在天堂而不是这个万恶的人世间!”司马空暗暗想到。
当大胡子的脏手要去亵渎混混心中的天使的时候,司马空低叹一声:如此佳人!
他嘴里叹着气,手上可不慢,大胡子的手快,司马空的石子更快。而且混混心中气氛:这样的女孩也忍心下手!他在石子上加了暗劲,料想着应该把那禄山之爪给打折了,没想到竟然只把那人给打出了一大红包。
“真不知道是我劲力不够还是那货皮太厚!”司马空一边想着一边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既然他的行踪已经暴露了,又既然人家要他出来,那他再要藏着,就真的不是个事了!
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赖的微笑。
“原来是你这个小野人啊!”那大胡子刚一见到司马空,便厉声喝道。
混混听到这话,眉头一皱。他就有点笑不下去了。
“小!野!人!”这三个字里面,最后一个字混混完全接受,可还有两个字深深的伤了混混的心了。
小?他看了看自己,好歹也是一米八出头,不算小了。当然了,就他这体格自然是不能跟那胡子比的!
野?司马空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字眼来形容他。真是稀奇了!
不过当他低头看到自己的一身行头之后他就没话说了!
司马混混现在这一身行头可是相当抢眼。头上留了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混混因为这几天都在练功,又苦于没有工具,就放任它们长去了。不知道是不是练功新陈代谢就特快,没几天混混的头发就从贝克汗姆变成刘欢了。
咦?混混不是有把锋利的刀吗?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混混就来气,本来好端端的一把刀,虽然在混混斩蛇的过程中立下了不世奇功,可它是插在人家毒囊上的,等司马空事后一看,吓了一大跳,整把刀子上全是绿色的毒液,闪着诡异的绿光。
混混想去洗掉它,没洗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