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美可不光只是英雄的专利!
——摘自《混混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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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这两天安分的很。
他不再出去猎取魔兽,就乖乖的待在那棵古树的树洞里.
——混混可有良心了,要为那树守孝呢!他就在树干的一个地方挖了一个洞,作为遮风挡雨的容身之处。他也不怕那枯树突然间倒了砸死他!
混混有先见之明,早就在洞里储存了足够的食物和水,这几天他就一直在里面打坐,练气。
——人说养兵千日,混混这叫养气千日!
经过混混的不懈努力,前几天还是一丝一丝的气流现在已经有拳头那么大了。它盘踞在司马空的丹田处,不断的旋转。并且司马空现在已经不必刻意去引导它们,仿佛有了默契一般,它们自动的游走在司马空的二十条筋脉之中,不断的往复,不断的循环,随时补充司马空所消耗的内力。
更令混混欣喜的是在一次不经意间,他发现这气不仅可以引,还可以压,本来混混还担心一直这样下去,内劲过多,得不到宣泄,迟早要出乱子。可现在他安心了,他将本来膨胀的气团压缩成了拳头那么大的实心气团,这样一来,气团凝而不散,实在是解决了混混的后顾之忧。
就这样,又是过了几日!
“该出去走走了!”
一个清晨,混混爬出了那个树洞,他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走到了树前空旷的地方。
接连几天的日不休夜不眠,他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少累,肚子也不饿,反而是精神熠熠的。
这片林子还是老样子,该红的红,该绿的绿,只是没了混混的上蹿下跳,显的有些过于冷清。
“不知道它们有没有想我了?”司马空的嘴角处露出了一丝贼贼的笑意。
他口中这个它们自然是那些被他虐待的苦命魔兽。说实在的,这两天他歇了手,这会儿,还真有点觉得技痒!
他的脸上露出了无赖的笑容,因为他突然又想到了一招,想去找个靶子练练,活络活络筋骨。
一念至此,混混迈开大步,吊而不郎当的向森林里进发。
可结果却让混混很失望。因为他都往林子里走了好几里路了,一路上竟连一个魔兽的影子都没看到。
“今天怎么回事啊?不会魔兽集体大搬迁了吧。”混混的脑子里浮现处一幅众多魔兽不堪受辱,集体大迁徙的画面。
“不可能,不可能!”他晃了晃脑袋,把这个根本不切实际的想法驱除了。
没练到靶子,混混一下子就焉了,这不是让他有劲没地使吗?
可他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下停,他仍是一直向前走着。那个方向的尽头,是丛林的深处,也是司马空从未涉足的地方。
“既然走进来了,就进去看看吧!没准还有什么际遇呢!”混混想。
那里的确有混混想不到的存在!
灭世森林里可不只有魔兽,这样有山有水的地方必有人家。这儿也有人住的。只是混混不知道而已,他可一直以为他是异世哥伦布呢,发现了这块新大陆,并因此偷着乐呢!
要说这儿的人很朴实,他们是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的,与世隔绝,与世无争,靠着森林的庇佑和恩赐,男的打猎,女的守家!他们过的很平静。
只是这种平静却将要被无情的打破了。就在这样一个温暖和煦的丛林午后。
一阵轰隆的铁蹄声响彻天际,滚滚烟尘席卷了大片大片的树木。
一群骑兵在林间的小路上疾驰着!
“老大,你说我们为什么要到这个鬼地方来?”正在疾驰中,突然传出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尖嘴猴腮的人。
“哼!你以为老子喜欢来这啊!他妈的全都是些树,连个娘们都见不着,都快憋死老子了!“答话的却是是个满脸胡子的壮汉,声音洪亮,竟盖过了隆隆的马蹄声。
那人生得那个叫粗壮,单就那胳膊都快赶上先前那位问话之人的大腿了。他穿着一身简陋的皮甲,说是一身,其实只有寥寥及块而已,堪堪护住了要害,其余裸露的地方竟全是岩石一般的肌肉。
这人手里握着一把巨大的斧子,这斧子做工极为粗糙,没有开刃。看起来应该不轻,只是那壮汉单手擒着竟不见累。
他另一只手拉着缰绳,坐骑是竟是一匹烈焰。烈焰是圣玛大陆的一种魔兽,类似于马,但比马的体形更为巨大,头上长有尖角。它属中阶火系,更皆有高阶风系,是罕见的双系魔兽。
这烈焰浑身火红,从毛发到眼珠无一不是红的,就如熊熊烈火在燃烧一般,当真不负烈焰之名。
它的攻击力并不高,但贵在速度奇快,奔跑起来可以说的上是风驰电掣。并且在愤怒的情况下,周身可产生真红色火焰,可灼伤靠近的敌人。
这烈焰在圣玛大陆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贵重的东西了,乘骑它的人,要不是皇公贵族,要不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