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混世无懒> 第十一章 金蝉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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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金蝉现世(1 / 2)

因为怕那“高度硫酸”的余威殃及了自己这条池鱼,司马空在身旁找了一根树枝,然后便把那两样东西给扒拉出来了。

他又转身去找了些水,丛林气候多雨,找些干净的水倒也不难。他用水仔仔细细的把那两样东西冲了好几遍,这才敢拿了起来。

他先是捏住其中的一颗,放到眼前,端详起来。

首先入司马混混法眼的就是那个最耀眼,类似宝石的晶石。它通体的颜色是土黄色的,椭圆形,大约有一个拳头那么大,用手触摸,表面很光滑,混混觉得就算是经过精心打磨也不过如此了。

他又站起身来,把它放在阳光底下来看,它透明度很高,给人很清澈的感觉。它的本身并没有几个切面,但却能在光照下发出一种很奇异的的光芒——是一种黄色的不断的在晶石周围萦绕的光。

更令司马空惊奇的是在他握着那块晶石的时候,他竟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仿佛这小小的石头里面蕴涵着巨大的力量。

“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混混疑惑了。

就单单这一天,他发现他所遇到的烦人的问题比他二十几年的来遇到的都要多。

不说别的,先是这么多的怪树怪草,司马空自小就学习医道药理,好歹他也是把大半本《本草纲目》给背下来的,虽说大部分只能算得上是纸上谈兵,可没道理这里的花草树木他一样都不认识吧!

再说那怪蛇,如此奇特,如此怪异,虽说遗传学博大精深,司马空绝不是那块料,可他也知道就算再怎么变异也成不了那样的蛇啊!

三说这怪石,司马空虽然不怎么看玄幻小说,可多少也知道点,就这石头,那是越看越像是魔兽脑袋里的魔晶!

司马空是混混,可他不是傻子!

这前后后左左右右那么一连,他总算是开窍了:他哪是落到什么亚马逊的古森林了,这压根就不是地球村。鬼知道那黑洞洞把自己吸到什么地方了。

“唉!”司马空仰天长叹:“丫的,这狗血桥段咋就发生在我身上了呢?”

作为一个没落的古武世家的子弟,司马空从小到大接触的更多是中国的古文化,他也曾经在这个,哦也许现在要说那个社会里,碰够壁,受过伤,痛过,哭过,不然他也不会上黑道,混混混。

他也不止一次的憧憬数百年前的冷兵器时代,那里有江湖,那里有豪侠,那里的恩怨情仇是如此的荡气回肠,那里的正邪拼杀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沸腾。

——鲜衣怒马,快意恩仇,或许才他这个世家子弟最好的归宿,而不是在那个现代的社会里背负着一个沉重的责任,梦想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他也迷茫过,尽管他知道他的心是向往的,但他始终不能确信一个生于长于工业文明社会的人,去到这样的一个时代,到底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罪过?更何况,他压根就不知道他现在到的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保不定别人的的文明程度早就超过了地球的水平了,再说了,就算是真的落到了一个冷兵器称霸的时代,他司马空在这又能有什么样的作为呢!

看看,一个畜生竟然把自己逼到如此地步,要是在出现什么更了不得状况,自己就真的要客死异乡了,不知道在这异域他乡的天空容不容得下司马空的一缕冤魂?

其实司马混混也有点妄自菲薄了,要知道这狂沙巨蟒在一般人的眼里也算得上是一种凶悍残忍的魔兽了,曾经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进入灭世森林来捉上一条。因为那不仅代表了一种无上的荣耀,你可以将此作为一生吹嘘的资本,而且那也代表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财富。

这狂沙巨蟒可是一身宝啊!

单说那黄色魔晶,作为沙系少有的高阶魔兽,它的魔晶也算得上是众人争抢的宝贝了。将它佩带在身上,从此以后大部分的沙系魔兽都会对你就敬而远之,所到之处必是退避三舍,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狂沙巨蟒的杀名在同类之中也是响当当的。

不过它的这个功能并不被人们看重,因为沙系魔兽本身就十分少见,如果仅仅将它作为饰物来佩带,那就真的是用高射炮来打蚊子,太屈才了,简直是暴殄天物了!

真正懂的人,会将它制作成法杖,那可会成为魔法师不二的防身宝器,狂沙巨蟒在发动攻击时产生五道残影,也就是在你看来有五条一模一样的狂沙巨蟒同时攻击它的猎物,但其中只有一条是真的,至于哪一条的真的,只有它自己知道了.虽然由人类来使用威力会大减,但仍可产生三道残影,这对于魔法师来说可是莫大的助力。

魔法师在圣玛大陆并不多见,一般来说这个行业是被国家强制垄断的,绝大部分的魔法师都会被各国的军队征召,成为军队中人数最少杀伤力却是最大的一部分,只有少部分人会外流,他们也会成为各个贵族,学院,以及佣兵组织的座上宾,受到礼待和重视。

不要小看那些毫不起眼的小青年或者是小老头,或许他们一个魔法会使血流成河,会使战场成为千里赤地,人间炼狱。

但他们终究不是无敌的,他们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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