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不可长,要是让河川镇的人都认为他哈布是个软柿子了,那以后他再想在河川镇建立威望,那可就不好办了。
‘嗷嗷、、’两条经过严格训练的猎犬被人从铁笼子里放了出来,哈布手里拿着一条在阿爸门口捡来的头巾,应该是秋水的,放到猎犬鼻子前嗅了嗅。猎犬的鼻子多灵敏,它们很快就找到了凌峰和秋水离开的方向,所有人跟着猎犬就向着凌峰他们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凌峰看的头皮一阵发麻,心想还好我回头看一眼,不然傻傻的一直被他们追着走,那岂不是得把肠子都跑断了。
凌峰虽然体力果然,而且很能扛子弹,但是他自认以自己现在的身手,还无法单枪匹马的跟四十多个土匪一样的军阀斗法,只能智取。或许将领头那个家伙打死,其他人说不定就会自行退下了,可是自己手里现在只有一支破破烂烂的56式半自动步枪,让这支破枪去干狙击步枪的活,的确有点强人所难了。而且哈布似乎有意识的藏在人群里面,他有钱,很有钱,所以怕死怕道骨子里去。
靠近了狙击也不太可能的了,对方人这么多,即使自己杀掉了领头的,自己也会被人围攻,最后被人五马分尸。半自动步枪是拉一次枪栓就打一发子弹的,并不能依靠底火爆炸的反作用力重新上膛,这样一支枪放在这么多对手的面前,跟拿着一根烧火棍没什么两样。
跑那是肯定不行的,跟蛟龙他们一起都没跑过这些拿钱买命的狗腿子呢,更何况是带着纤弱如秋水这样的女子。躲也不行,对方有猎犬,躲到牛屁股里人家都能把你找出来。
正在着急着想出对策的凌峰下意识的看了一下天色,此时太阳已经慢慢的落山了,热带雨林的黑夜来的很快,一旦太阳落入地平线,森林里会很快的黑暗下来。凭借凌峰的听力和超强的夜视能力,黑夜是现如今对凌峰唯一的好处。
想到这里,凌峰已经有了基本的策略,轻轻的收起了步枪,快步返回到秋水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