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成功偷亲到之后,女孩儿自然而然就答应了他,渐渐的,本来一个星期只有十几块钱伙食费的他可以下小饭馆了,穷酸的衣服不用再穿了,从内到外换了崭新的一套,再也没有人从他的穿着上嘲笑他了,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买了一件同学中都知道的牌子真维斯的短袖所受到的恭维,是多么爽,那种感觉让他飘飘欲仙。
同样的,乡镇富裕家庭的女孩子三年高中几乎没买过什么新衣服,化妆品也都省掉了,而他陈华越来越有贵公子哥的气质了,甚至还有别的女孩子跟他搭讪,毕竟长得一副斯文样还是很帅的,这让陈华很是得意,更加坚定了这条踩着女人上位的路线,嘿,爹妈是个穷鬼一点靠不上,但是好歹给他遗传了一副帅气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