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看大家疑问不少,澄清一下,本方宇宙是修真文明,正常的天地法则不会衍生出科技文明的,之前可从未出现过科技世界,所以就算造了也没用,当然,石道友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改变天地法则,还是能勉强使用,可进去之后,哪还有能力改变天地法则。
四千字大章,还有两千字十一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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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的话虽然小声,但大家皆是在城门洞,而来往行商则是见新归附的烂陀族首领将人拦下,于是都暂停脚步,不敢贸然上前,免得被殃及池鱼,附近只余马打响鼻声,所以那络腮胡子将他的话听得是一清二楚,摇了摇头,骄横地一字一句道:“四匹都要。”
石轩本来是担心墨景秋绝色容貌惹来狂蜂浪蝶、纨绔子弟等,因此只打算买点干粮就穿城而过,倒不是怕麻烦,纯粹不想浪费时光,先天道胎的力量虽然胜过一般半步金仙,可其没有灵智,力量分散,除非被墨景秋祭炼完毕,否则根本挡不住半步金仙一击,更别提将其力量同样压制到锻体期,能节省点时光自然要节省点时光。
但没想到却是因为这四匹随手捏出的骏马招来祸端,石轩完全没理那络腮胡子,而是转头打趣地看了墨景秋一眼,然后一提缰绳,就要直接冲过去,压根儿不打算浪费口舌,至于挡在马前的男子是死是活,那就自求多福吧。
这四匹骏马可是天仙真君造出来的,乃锻体巅峰,只差半步就能迈入妖马的行列。比起那种即使双骑换乘。全力跑个几日也会废掉的娇贵马匹,相差不可以道里计,实在是居家旅行、赶路杀人的良伴。
马勇从开始就觉得这一男一女相貌不俗。风姿非凡,就算乃好勇斗狠的游侠儿,怕也是背景深厚。如今见石轩要拉缰绳,顿时就猜到了他的心思,忙不迭拖住缰绳,苦苦哀求道:“这位爷,不要鲁莽,附近好多烂陀族的人,您就算武艺超群,又怎么能抵得过几十人围攻,莫不闻号称天下第一剑器好手的杨宗玉就是被二十来位军汉用长枪盾牌围住。活生生刺死?!”
这边的动静已经惊动了守门将官,他带着几个贴身亲兵匆匆忙忙走了过来,三言两语就将事情弄个清楚。对石轩和墨景秋道:“两位侠士。这位是烂陀族的族长阿萨,新近归附。正是皇上器重之时,你们莫要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即使你们长辈位高权重,还能高得过皇上去?而且此地乃三阳关,强龙不压地头蛇,鞭长莫及之下,真要被阿萨首领给杀了,也是无可奈何,某劝你们一句,钱财马匹都是身外之物,性命最为宝贵。”
远远旁观的行商、旅人们听到守门将官的话,绝大部分没有反应,而少数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则颇为愤慨地道:“怎么强买强卖反倒有理了?!”
“就是,朝廷官员竟然还劝两位游侠依着那族长,律法何在?”
“可惜那四匹宝马,筋骨健壮,气血饱满,一看就非凡品。”
有那老成持重地商人冷笑两声:“律法?道理?朝廷可不管这些,反正在西域边陲,就要依着这些外族,否则他们闹将起来,朝廷反倒会惩治尔等不顾大局的家伙。”
“哼,每年不知多少行商被这些外族假扮盗贼给杀了抢了,也未闻处罚了哪位。还好这阿萨族长不是看上了那娇滴滴的小娘子,要不然还有得罪受!”
见守门将官袒护,络腮胡子大汉阿萨哈哈笑了一声,再无顾忌,从旁边的地摊、行人中走出了十来条大汉,皆是膀大腰圆,手持锋利弯刀,甚至有两三位还拿着长弓,装饰打扮与阿萨相同,显然都是烂陀族之人。
阿萨将手一指,大声道:“你们两个小贼偷了我族宝马,还敢反抗?我族行善积德,就不与你们计较太多,将宝马拿回便是,莫要惹恼了我们,血溅五步。”公开杀人是最后的选择,阿萨虽然骄横,但还是明白得给守门将官留些脸面,日后方才好相见。
守门将官闻弦歌知雅意,厉喝道:“你们这些游侠,常以武犯禁,可也不想想,大家天生为人,即使日夜打熬锻体,演练招式,到头来亦不过赢得了三五人,遇到十来位拿着刀剑的兵卒就莫可奈何,更别提强弓硬弩,朝廷大军了。”
“你们莫要自负武勇,否则成了逃犯,天下之大,那就无处能去,有家不能回,有繁华之地不能去享受,有朋友不能见面……日日夜夜在被追杀的恐惧之中度过,可要想清楚了!”
“还不将宝马交回!”
石轩和墨景秋明白守门将官所言乃实,这末法之地,锻体巅峰就是极限,哪怕招式精妙,但没有内气、法力等的支持,也是镜花水月,空自好看,所以锻体巅峰的外家武者,一旦遇上有组织的帮众、兵卒,顶多以一打十,再多,就得看能不能从气势上先将对手压倒,让他们自家丧胆而逃。
而在场烂陀族的汉子共有十五六条,都彪悍血勇,想来是刀口舔血惯的,有的还拿着弓箭,而守城兵丁、将官亲兵加起来亦有十来位,真要打起来,站在哪一边不言而喻,稍有不慎,说不定纵横诸天万界、挥手之间小千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