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的光速照射在表演台上,光束里出现的不是一个穿着华丽晚礼服坐在钢琴边的女孩,而是一个坐在椅子上,拿着吉他的女生。
这幅扮相在这个摇滚跟爵士乐为主打的酒吧里显得有些另类,但就是这样的反差让现在的气氛再次烘托了另一个高度。
就连余光中也很意外,他也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地方,还有这样的女孩的出现,还是这样的打扮,一头长长的马尾辫,脸蛋因为角度的关系看的不太清楚,但从现场的反应来来,应该不难看,必然是美女,但是身上的白色的格子衬衫加上天蓝色的牛仔裤,特别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使得这个女人一副学生的装扮,跟这个夜场格格不入。
然而,就是这样的清纯,带着学院气息的女人,就这样在这里表演,还引起这样的轰动,连余光中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个女孩的演唱,就是郑潮每一个周末都必须要看观看表演的节目吗?什么时候,这样的大混混还有这样的文艺情操了?
就在这时候,酒吧的入口处进来了一群人,一群黑衣人,穿着统一的黑色西装,这样的一看就是打手或者是保安角色,余光中判断的没有错,这帮家伙确实是打手,应该说是郑潮豢养的打手,明面上是野兽王朝的保安人员。
而被这个帮家伙拥护进来的人,正是郑潮,跟一般的混混头子不一样,郑潮整个人看起来没有草莽之色,而是一个穿着很斯文的中年男子,应该说是中年大叔,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很有成熟男人魅力,斯斯文文,光从表明上看,文人气质,看起来就跟一个大学教授一样。
这货还真挺有文化的,余光中在调查他的资料的时候,还挺惊讶的,一个大学老师到一个大混混的转变,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得出来。
而余光中之所以知道他会每一周来一线潮,也是跟台上表演的女生有关,也就是每一次这个女孩上台表演的时候,郑潮都会出现在下面捧场。
这一次,也是一样,这个女孩刚刚上场,郑潮就出现在酒吧了。
至于台上叫洛瑶的女孩跟郑潮有什么关系,余光中就不知道了,至少他不关心这八卦。
情-人也好,被包-养的金丝雀都好,这都不是他该关心的。
他来这里只是为了堵住郑潮,仅此而已。
台上的女孩还在唱歌,声音很空灵,在酒吧上空回荡着,很清脆,天籁般的嗓音很清澈,跟王菲一样,实际上,女孩也是在唱着王菲的歌——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洛瑶的缘故,余光中明显在感觉到,她再唱到这两句的时候,也动情。
这是一个外表清纯,声音动听到动人的女孩,这样的女孩在学院,一定会被捧在手心当中。
当然在这间跟她气质格格不入的酒吧,女孩自弹自唱的匆匆那年,也依然动听。
郑潮显然也沉浸在这样的歌手当中,他挥了挥手,酒吧的经理很识趣的捧上一束玫瑰,其中夹着一个红包,就递过去,钱多少不知,但至少小费,女孩显然也看到角落的郑潮。
感谢的话伴随着清脆的声音再次从麦克风响起。
让余光中意外的女孩只唱了一首歌就下台,女孩退场,酒吧再陷入狂欢的氛围,就算在酒吧这些喝醉的家伙或者荷e蒙激素分泌过多的家伙,也没有那个不开眼跑上去打乱,或者非礼小姑娘。
这个跟这里气氛格格不入的女孩,下台后,就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女孩退场,郑潮显然也没打算酒吧里过多停留,他跟着出去,身后的保镖也跟着从去,余光中等的就是这个时候,在看了正常女生的表演后,他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因为余光中知道在女孩退场之后,一般都是郑潮要送女孩从酒吧返回学校,而他就是在打算这个时间段堵住郑潮,除此之外,别无他法,除非他一个人单枪匹马的要大闹一线潮,不然他只好利用这个时间空档去堵住郑潮。
因此,郑潮离场,余光中跟服务员买单,也迅速离开卡座,尾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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