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固败逃回来平汉处,悲切道:“大哥,这邺城军果然如李大目所言,个个都是凶神,白绕七千军马全被斩杀,白绕也被那潘凤一斧劈作两半。丈八大哥,他,他被潘凤、张合杀了!”
平汉一把抓住了眭固的衣领怒斥道:“什么!都死了!那你怎么还活着回来!混蛋!混蛋!”说着,一脚便将眭固踹了出去,在地上打了两个滚。
眭固跪下道:“大哥,邺城兵果真骁勇啊!我,我实不敌。”
平汉一掌拍在桌子上,喝道:“将这厮拖下去,看我生擒了潘凤、张合,挖了他们的心来祭奠兄弟!”
平汉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自家乡斩杀县令一家三十余口,逃亡黄巾起,大大小小经历了十几场战役,自以为智谋了得,作战犀利,只是他却不曾想到,他交手过的无非是地方上缺乏训练的部队,官府暗弱,故而才能逞一时的英雄。
可如今,这邺城兵一个个哪里是原来那些水货可以比的?在潘凤、张合近乎于魔鬼式的训练下,以及潘凤所灌输的一些后世的军事理念的带动下,这支部队已经逐渐成长为作战勇敢、作风硬朗、纪律严明的威武之师。
不过,这离潘凤的要求还有差距,潘凤要的是一支虎狼之师,一支可以从地狱穿行的死亡之师,没有经历过死亡的部队不能算作一支真正的部队。
而这一次,潘凤就是要让自己这五千精兵用十万人的血来洗礼,在血与死亡中穿行,活下来并获得胜利的这些士兵,将成为真正的魔鬼,他们将是自己今后安身立命,争夺天下的基础军事力量。
而这一切想法,别的人不知道,平汉这样的人更不会有这种想法,在他们认为:士兵只要足够就能胜利,没有吃的就抢,实在不行就吃人,这就是为什么风风火火的黄巾起义却很快速的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
平汉愤怒的带领着十万人马,连自己的大营都抛弃了,全部投入了战斗。
十万人向一座只能容纳最多五万人的小城挺近是什么样的场景?这声势就已经足够吓人了,平汉手提一杆长戟一骑当先,身后数千骑兵跟随,再往后就是黑山军的步兵,这些军队的装备还算可以,不过依旧有一半多的人依旧穿着粗布的衣物,在手腕和脚腕处用麻绳或是布条勒紧。
这些士兵,尤其是步兵的武器五花八门,有的是一根木棍子,头上不知道用什么铁器钉上,就充作长矛来使用。至于弓箭,有的是从军队那里抢来的,有的干脆就是自制,参差不齐,能射就行了。
就是这样,十万人奔跑起来还是震天动地,平汉遥望着已经可以看到的常山塞冷笑道:“这次我就以十万兵马连续不断的进攻,杀光你们这些官兵,我就不相信你们不足万人能够抵挡得住我的十万大军!”
而站在城头遥望着铺天盖地而来的黑山军的潘凤,却也在微笑,不过他的笑容包藏了无限的杀意。
“估计这个时候张合的骑兵已经迂回到了敌人的后方了,这个平汉真有意思,他觉得十万人就能轻松地突破到城上了?我先让他的老家完蛋,然后前后夹击,十万人?就让这十万人的血来铸造一支铁血的雄狮吧。”潘凤冷冷的低吟道。
“将军,咱们身后的大营着火了!”一名副将向后指着,急急的喝道。
平汉回头一望,果然极远处自己的大本营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冲天而起,他怒道:“不许回头,所有士兵全力攻打常山城,但有后退者,杀无赦!”
平汉的命令下达,黑山军中平汉手下的嫡系部队便开始带领着其他属于黑山五虎的士兵向常山城奔跑,攻城依靠的还是步兵,这些士兵百十来个人一组,扛着云梯,前面是一个方阵,推着一台大型的攻城器械:冲车。
这种用铁钉固定的木质车状器械非常笨重,中间那根粗大的圆木顶端被削成了锥状,看起来像一支铅笔,只不过比铅笔大了无数倍。
圆木的两头用粗大的麻绳或是牛筋悬挂在一个杠杆之上,打击城门时,士兵们将圆木向后拉,然后向前推,每一次的距离都在增加,一次比一次的冲击力强,从而有效的破坏城门的木质结构,最终突破出一个缺口。
这东西唯一的不好在于移动缓慢,需要人力推动,而且要派出大量的士兵保护操作器械的人,有的时候为了保护冲车,会牺牲许许多多士兵的生命。
潘凤看着已经快要接近城墙的黑山贼,缓缓抬起了右手,城墙上的弓箭手向斜上拉开了弓箭,天边的太阳已经缓缓落下,却有无边的红霞铺满了山边,洒下美丽的彩光,可没有人会去欣赏这些,因为城上的人想要活命,城下的人也想要活命,拿什么活?拿命!
“放!”潘凤落下了手,铺天盖地的弓箭飞向了天空,然后形成箭雨铺天盖地的落下,地面上冲过来的黑山军大片大片的倒下,惨叫声连连发出,这些箭矢比较分散,一般不会发生一个人身上中许多箭的事情,但自空中落下,穿刺力之大,一支箭命中小命就够呛了。
“放!”潘凤再次发出命令,第二轮射击开始了。
潘凤的排兵这一次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