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百八十四年的三月,正当潘凤刚刚完全恢复了伤势,也差不多了解了一遍自己身边的环境后。在华夏大地爆发了一场空前绝后的农民起义,以张角、张梁、张宝领导的黄巾军在古襄都东部的各县揭竿而起。
这是东汉王朝向三国时代进发的转折点,也是各路英雄开始粉墨登场的序章,各路豪强开始借着征缴黄巾军的名义组建军队,扩充自己的实力。
韩馥此时正坐在自己的太守府内,桌子上放着朝廷的御令。
他身边有一位长相颇有威仪的男子施礼道:“明公何事?”
韩馥摇了摇头,叹口气道:“数日前黄巾军攻占了襄都郡以及周围数县,郡守无力抵挡,被乱军杀死,如今圣上下诏,命我等地方各自扩充军队器械,坚守城池,大军自会在一个月内集结完毕,到时出兵剿匪。”
男子略一沉吟,说道:“明公,我邺城有守军三千,机械粮草皆充足,更有轻壮不计其数,此乃是用武之时啊。”
韩馥为男子斟了一碗酒水,苦笑道:“我怎不知,只是自潘将军死后,我手下已无大将,邺城虽富足,可这一将难求啊。”
说到这里,韩馥端起酒水喝了一口,连连叹息。
男子正是韩馥手下第一谋士,名叫荀諶,今年二十出头,颍川人士,洛阳求学时遇到了韩馥,因韩馥乃人和君子,又诚心诚意邀请,这才一路跟到了邺城,做了韩馥的幕僚。
荀諶笑了笑,虽说他年纪不大,却有些老练的气息,慢慢的喝了一口酒,不慌不忙道:“明公,无妨,谌保举一人,可担此大任。”
韩馥一听,立刻来了精神,他坐直了身子,施礼道:“友若先生,何人可担此重任?”
荀諶呵呵一笑,说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虎父无犬子,明公?”
韩馥眨了眨眼睛,略一沉思,问道:“先生说的是潘凤?不可,他如今还未满十五岁,而且,而且他母亲视他为掌上明珠,倘若有个闪失,我如何对得起潘将军的在天之灵?”
荀諶摇头笑道:“大丈夫建功立业乃天经地义之事,明公怎会有妇人之仁?再说十五岁就年轻了?秦朝时,甘罗十二岁封为上卿,每日与亲王议事;冠军侯霍去病十五岁远征匈奴,封狼居胥传为佳话。明公,三思!”
韩馥长长的吸了口气,看了看一脸微笑的荀諶,低声道:“可行?”
荀諶呵呵点头道:“可行。”
此刻的潘凤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即将在两人的谈话中改变,他正在屋外打熬自己的力气。
说来奇怪,虽然他一点不知道这个原来潘凤的事情,可是这幅身体绝对不是盖的,虽只有不到十五岁的年龄,可身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六五以上,而且肌肉也已经开始明显化,最为神奇地是,他按照家中传下来的斧法耍了几遍,竟然得心应手。
“了不得啊,没想到这身体这么强悍,也是,七年啊,你可练了七年,纵使我把招式忘了,可在你强大的基础面前,那都不叫事。再者本少爷那可是天资聪慧,一学就通。”
潘凤前世倒真是个聪明人,所以说有些时候天妒英才,先死了家人,然后死自己,不过好歹老天爷也没亏待他太多,叫他玩了一把穿越。
“少爷,喝水!”环儿笑嘻嘻的端着一个大碗走过来说道。
潘凤抹了一把汗,端起大碗咕咚咚的喝了几大口,递回去说道:“真爽快啊,环儿,我叫你给我找的那几本书呢?”
小环笑道:“少爷,我已经给你放在桌子上了。”
“嗯,不错,这几个月来那个老先生教的还算凑活,行了,也到点儿该上课了。”潘凤说着,收拾了衣物在小环的陪伴下向前院的一间厢房走去。
这房间是潘凤学习古代文化的课堂,他还专门找来了一个老学究,几个月下来学习了不少当时的汉字和礼仪以及一些体制上的东西,比如汉王朝的官职、俸禄、主流文化等。
这位老学究虽然懂得不很多,但正适合这个初学阶段的潘凤。
今天上课,老学究讲的是忠和义,先是摆事实讲道理,然后背诵经典,听得潘凤有些脑袋大,连忙喊停,忽然问学究道:“老先生,您怎么看东部郡县那些黄巾军?”
老学究咳嗽了一声,很严厉的说道:“黄巾军?哼,都是些无父无母的贼人,人无信不立,做人要忠于君,孝于父,义于友,向他们这些贼人哪里还能在这个世上安身立命?”
潘凤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负手走到窗户边,看着外面的春天景色,不由的说道:“安身立命?倘若是和平年代,自是需要那些道德规范,可是身处乱世,道德规范与残忍霸道哪个更能叫人存活呢?”
老学究一听,气的站起来说道:“竖子,你怎会有这样的想法?真是,真是不可教也!”
潘凤笑了笑,并不理睬他,继续自言自语道:“那些黄巾贼其实不过是官逼民反,只是随着发展壮大,他们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堕落,变得和土匪没什么两样了。哎,一个混乱的时代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