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呦!呜呦!……”
一头一米半高、两米多长的高头雄鹿在深山野林中勉力的小跑着,一边跑,一边不住的哀鸣。
它身中多箭,一路滴血,身上的皮毛被汗水和血浸得湿透,冒着腾腾的热气。为了逃得一命,它慌不择路,已经跑了很远。
倏地,枯青的草丛中猛地蹿出一物,像一道黄光,重重的撞在雄鹿的侧边,一下子就将之撞翻在地。
“喵嗷!”
一声如猫似虎的低啸,鹿上赫然站着一只黄中带白的花斑小豹子,体型竟比一般家猫还小,但那模样和神情却极为不凡,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真正的老虎都及不上它半分。
巨大的雄鹿横躺在地上,全身痉挛,头颅挣扎着一扬一扬,尖声呜咽着,血沫子从嘴角溢出,仅仅一击就被撞了个半死,再也爬不起来了。
大约半刻钟后,比人还高的黄草被拨开,走出一个身穿兽皮、头戴皮帽的黑头发少年,累得大汗淋漓,全身湿透,如同落水的公鸡一般。他两腿一软,扑倒在地,“呼哧呼哧”粗声喘息。
少年正是林奇,他为了猎杀这头鹿,从鹿篱山深处一路追到此间,如果再往前走一些,马上就要离开此山,进入苍龙岭的地界了。
这一次长途奔跑,既拼出了他速度的极限,也最大程度上考验了他的耐力,若把这成绩放在麒麟子试炼的第一关,绝对是破纪录的一次超常表现。
“噼里啪啦”的爆响声中,小豹子小七蜷身缩首,变成巴掌大小,一跃掠到林奇后脑勺上,把正在大口喘气的他压得啃了一嘴泥。
“混蛋小七,快下来!”
林奇一边狂啐,一边伸手去捉小豹子。
然而,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一手挥过,小豹子还以为主人是在跟自己玩游戏呢!灵巧的跃起,款款避过,继而又重重的落下,压得再次啃了一嘴泥。
如此重复了三两回,林奇也学乖了,对这个调皮爱闹的小豹子莫克奈何,任由它压在头上,兀自喘气休息。
自从一人一豹成为伙伴,过了半年多时间,现今又是寒冬时节,掐头去尾,他在鹿篱山已呆了整一年了。
经过这半年,两者都成长了,尤其是小七,虽说缩小时的形态跟老鼠差不多大,只长了一点点,变大后的形态却有半大家猫那般大了。
无论什么形态,体重都是一样的,足有二十来斤。所以当它缩成巴掌大时,身体密度之高,简直相当于一团实心的纯金,压在头上,可不是一般的沉。轻轻撞上一下,力道也不是一般的大。
小七不敢太过放肆,当主人终于要起身时,乖巧的跃到了一旁。
鹿还在地上躺着,四蹄时不时扰动几下,试探着想要起身。林奇走到其身前,抽出龙牙宝剑,蹲下身来,一剑刺入它的心口,给了它一个干脆利落的死。
这是一头成年的雄性草头鹿,之所以名曰“草头”,是因为它头顶巨大的鹿角上长满了苔藓也似的孢子类生物,一眼看上去,就像长着草一样。
接着,他就麻利的把这头终究没能逃脱一死的鹿给剥皮割肉了,走时当然没忘取走最重要的东西,草鹿角。
鹿角比骨头还硬,普通的小刀割不断,无刃的龙牙剑更无法切割,他索性费了些功夫,用蛮力直接挥剑将之从鹿头上砸下来。
草头鹿角上的草唤作鹿头草,抑或是鹿角草,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灵药,与有“草还丹”之称的“地行参”齐名,同属制作回阳水的副药。
夏国一等一的名马逐鹿马,最初就是因为喜欢追逐草头鹿,啃食它们头上的鹿头草而得名的。
他此番之所以拼尽全力猎杀这头鹿,甚至不惜穿越数个极度危险的禁区,百分之九十九的动机都在于这一鹿角的鹿头草。
林奇前脚刚走,在天空中盘旋许久的七八只黑鹫争相扑下来,疯狂的抢食鹿肉。一群土犬也匆匆赶来,吠叫着与黑鹫们对峙,跃跃欲上,想要分一杯羹。
黑鹫和土犬是森林中最常见的食腐者,它们一种是天上飞的猛禽,一种是地上跑的凶兽,想想或许八竿子打不着,悠久的岁月以来,相互间却是最主要的敌人,抑或说是竞争者。
小到鹿篱山,大到整个苍龙岭,随处可见这两种生物拼死争抢血食的场景,并不新鲜。
半年前,林奇带着小七一起离开位于山林狼领地内的那座树巢,每次狩猎,多余的血肉一般都被土狗或黑鹫收拾干净。
……
这一年的冬天,相比去年,几乎没怎么下过雪,但却比往年都要冷。刚一入冬,草和树叶大多都被冻死,食物骤然变少,连草头鹿这种群居意识极强的动物都开始分而觅食了,结果才有这头独行的雄鹿成了林奇的猎物。
否则的话,要想在鹿群中猎得一头草头鹿,莫说他一个人了,就算一个大型狼群倾巢出动,都不一定能办得到。
背着一整张鹿皮,一对大鹿角,以及大量的鹿肉,加诸沉甸甸的小豹子小七还总淘气,时不时蹿到他身上,以林奇的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