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房间后,龙行云朝床上一躺便不动了。这些天,他看起来很轻松,实际上,不仅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龙行云都感到十分的疲倦。就这样躺在床上,龙行云沉沉的睡了过去。
许是许久没有这么舒适的休息了,龙行云这一觉睡得很香,甚至于,连时间的流逝都忘掉了。当他悠悠的从沉睡中转醒,时间已经来到第二天中午了。揉了揉睡得有些发胀的脑袋,龙行云不由得自言自语道:“靠,还是睡觉睡到自然醒爽啊,啊~神清气爽!”伸了个懒腰,龙行云才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次来澳门,龙行云本来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帮衬高强的事情的。既然决定暗地里支持,龙行云一时间也没有什么事了。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龙行云才叫上任杰一起出去觅食。
说他们去觅食,一点也不假。任杰因为平日里一直在高强的身边,对于澳门哪里有好吃的东西,他并不熟悉。不过,好在龙行云有一个嗅觉极好的鼻子。闭上眼用力的吸了一口气,龙行云眼睛精光一闪,指着一个地方:“我们走这边。”说着,他便抬脚向那边走去。
对于龙行云为什么会选择那边,任杰很疑惑。难道说,跟龙行云刚才的动作有关吗?这么说,那他的鼻子也太……知道心中腹议人家并不好,任杰将脑中的想法甩到了一边,疾步跟上了龙行云。
二人走了大概有十分钟,便来到了一条很繁华的小吃街。
“嗯,就是这里,没错了。”边说,龙行云边向小吃街里走去。
看到这里真的有条小吃街,任杰看向龙行云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好半天,他才喃喃自语道:“要是人都有这么强悍的嗅觉,这不是把警犬的工作给挤掉了吗?”
走了几步的龙行云见任杰还愣在那里不走,开口招呼道:“阿杰,还愣在那里干嘛?走了。我现在饿得能够吃下一头牛。”
听到龙行云的话,任杰才从出神的状态中恢复过来,连忙应了声:“哦,好的,马上过来。”说着,他便赶了过去。
当他来到龙行云跟前的时候,就看到在龙行云正对着手上的一串鱿鱼串吃的不亦乐乎。见任杰过来了,龙行云递过去一串:“阿杰,尝尝,这个味道还不错。”
已经是饭点了,任杰的肚子也早已经有点饿了。见到龙行云递来的鱿鱼串,也不推辞,接了过来,大口的吃了起来。一时间,二人根本忘了自己的身份。在他们的视线里,只有满是美味的小吃街。
龙行云睡了将近二十个小时,肚子里的食物早就消化的空空如也,现在来到小吃街,就像是猛虎入羊群,色狼见.裸.女一般,冲着街边的小吃摊扫荡而去。
经过这几天的接触,任杰已经知道,龙行云并不是对身份看得很重的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那些上流人士所谓的身份高贵之类的事情。任杰也是个汉子,从前在乡下长大,并没有什么谁高贵谁低贱之类的意识。直到后来到城里,他才发现,那些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至于他这个初来乍到的愣头青,在那些人看来,身份甚至比不上自己养的小猫小狗。
在不被别人当人看的情况下生活了有两三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了高强,任杰的生活才彻底改变了。高强看重他,给了他生活的尊严以及生存下去的信心,所以,即使高强在任何情况下,任杰都没有背叛过他。他知道,高强把他当人看。可是,就算是高强,也没有将任杰和自己完全的平等对待,毕竟,任杰只是他的手下,是一个保镖,他的身份还是比任杰要高得多。
不过,任杰并不怨他,他明白,高强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很好的了。毕竟,在他所知道的和高强差不多身份的人,没有像他这样过的。但是,龙行云的出现让任杰发现,原来,还是有这样的人的存在的,他的身份很高,比之那些动不动就充大充款的人来说,龙行云对他们就像是大象对蚂蚁一般。但是,龙行云并没有像他们一般狗眼看人低。即使对自己这个小保镖,龙行云还是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并且能够和他打成一片,让他没有丝毫的压力。
就像现在一样,龙行云对他的态度就像是对一个朋友一般。虽说这个朋友并不是交情很深的人,但是,任杰的心头一阵发热,他被一种名为尊重的情感所包围了。
对于这种来之不易的友情,任杰很珍惜它,容不得别人来破坏。试着将自己向龙行云靠拢,任杰发现,自己过得真的很快乐。抛却了身份上的高低之分,能够快乐的处起来,这是一件令人很舒适的事情。
就这样,龙行云和任杰从进入小吃街后,嘴里就没时闲过。一直到来到街尾的时候,饶是龙行云来之前肚子很饿,现在也不由的打了个饱嗝。而任杰,饭量并不比龙行云大,再加上早饭也吃了些东西,现在的他,就像是怀孕了两个月一般,舒服的拍了拍肚子,任杰才对龙行云说道:“龙少,你真能吃,我是比不过你,嗝~”
见到任杰这幅模样,龙行云“嘿嘿”一笑:“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哦,对了,我们在这家奶茶店坐一会儿吧,吃了不少,肚子有些胀了,休息会再说。”
听到龙行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