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晚回到家的叶炯自然免不得被叶父叶母狠狠教训了一顿。
连番的‘我知道了,我错了’之类的话语敷衍应付了一下后,叶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发现时间距离十二点还有一段时间,便开始着手自己日常该做件事。
然而叶炯今晚要做的事情并非是画漫画,而是噼里啪啦的敲起键盘,码字。
因为夏凝筠的缘故,第二报刊即将的问世与发售,叶炯不得不加速自己的步伐,对于知音少女的第二本报刊,叶炯自己可是打算要全盘掌握的。
没错,就是全盘掌握,用小说来征服。
夜深人静之际,清脆的键盘声上上下下起伏着,奏动着富含节奏,节拍响亮的乐章。
《鬼吹灯》
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
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蜡,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这是一个有哭有笑,让人回味无穷的盗墓小说。
啪——!
最后一个字落下。
鼠标左键,点击确定。
叶炯在自己微博上,发表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篇文。
如今这个年代网文还尚未崛起,就连奇点中文网都尚未出世,但小说的发表在前期又需要一定的人流量与宣传力度,再考虑到自己如今也算是小有名气,叶炯自然不会浪费这种资源,直接在自己的微博上进行了连载。
《鬼吹灯》这本小说在叶炯前世可以说是赫赫有名,除去经典不说,还是开阔中国网文‘盗墓时代’,盗墓流的始祖,与《盗墓笔记》一起创造了出版界的一个神话。
而叶炯本人在前世,也是对《鬼吹灯》这部小说抱有极大的好感,喜爱程度甚至远超《盗墓笔记》。
其根本原因,并非那波澜起伏的剧情,而是令外行人永远揣测不透,云里雾里,以及老式讲故事般的文字描绘。
但在刚写完简介的时候,叶炯又苦恼起来,虽然自己脑子里有独特的记忆,近乎可以把前世文章保存下来,倒不用自己动脑想思路想情节,可那约两百万的字数,可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
欲成功,先寂寞。
就算自己全力以赴,有能耐一天十万字,可一整天下来对着键盘猛敲,枯燥乏味的感觉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妈蛋,拼了。”叶炯嘴飙粗话,硬着头皮,对着键盘就是一阵猛敲。
今夜某人又注定不眠了。
第二天,叶炯打着哈欠,顶着黑眼圈,早早来到了知音少女总公司,至于学校那边,恐怕老师也习以为常了吧,反正也剩最后一个月,该怎样就怎样了,大概也认为自己放弃了治疗,准备早早初中毕业出去混社会之类的,管得也相当轻松,至少现在叶炯还没有收到叶母的口头警告。
“哟,常中治。”叶炯刚进门,就看到了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小帅哥,随手打招呼道。
“叶、炯?!什么情况?”常中治语气带着犹豫,愣了下,才认出眼前这位憔悴的少年,那模样简直像病秧子,而且还是带着一副截稿日到了的江郎才尽的废材作家。
“别说了,昨天赶稿,连咖啡都没得喝。啊~~~哈。”叶炯睡眼惺惺,又打了个哈欠。
“赶稿?你不是已经把三个星期份的漫画稿都交齐了吗?”常中治疑惑的问道,两人走进了电梯,朝上层编辑部升起。
“待会你就知道。”叶炯看了对方一眼,有气无力的回答,身子靠在电梯边上的扶手,便打起了瞌睡。
常中治愕然片刻,便安静下来,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的少年,心中感慨万分,心中如同打翻的调料箱,五味杂粮。
之前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传的新人作者,仅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便达成了销售十万的成功记录,而且还是日销售,这让其他作者情何以堪。
而除了佩服之余,常中治心中更多的还是感动,对方将所有的精力放在漫画,争分夺秒,堪称业界良心,能达到这种地位也是理所当然,不让人感到意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如今叶炯近十万的铁杆粉丝已经竖起旗帜,开贴立派,叶炯身价也水高船涨,虽然还不足以登上各种杂志报刊,但也是成为新人气作者,在业界中名声赫赫。
尤其是那日销量十万,百万点击,以及那十万元打赏飘红,更是让无数同行眼红,同时也让他在这家二流顶尖漫社《知音少女》中立于顶端地位。
电梯飞升,很快就停了下来。
“叶炯,到了。”常中治用手点了下叶炯的脸,小声说道。
“哦哦。”叶炯怔了下,睁开沉重眼皮,也没考虑太多,一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