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81-1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福利经济原理学说
一、基本理念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福利经济原理学说,亦称土地国有化的平民经济学原理学说,指国家基于制度信托所有权之公益权、自益权以及土地资源的**权、管制权和管领权、支配权而产生的社会职责与义务,将出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利用权的收益用于系统性地改善社会基础设施和民生福利条件。
土地改革、节制资本、减租减息、平均地权、改善民生是福利经济原理的常用措施与核心内容,消除殖民主义的奴役和官僚地主资本家的剥削与压迫是既定的大政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或者温饱保障权、通行保障权、住房保障权、教育保障权、医疗保障权、养老保障权和扶贫帮困权等一系列民生的权利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尽的职责,这种责任与义务只能加大、不能减少。所有这些,均由国家制度物权法和国际制度物权法来规范与调整,很多项目是由联合国安理会指令性计划与行动纲领,各国各地区的政府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此系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基本原理之六。
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福利经济原理学说是国际性福利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纲领,很多内容已经被联合国确定下来,并形成了系统性的国际制度物权法。如国际人权年、国际住房年、世界难民年、向种族主义行动国际年、世界土著人国际年、国际老人年;世界住房日、国际减灾日、世界粮食日、世界人权日、废除一切形式奴役世界日、社会进步与发展日、世界消除贫困日等等,所有的社会主义福利经济学理论学说已经从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书斋里走出来,从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理论与实践变成了国际性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国际年世界日手册》)
绝大部分与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的福利经济原理学说有着直接的关系,是各国和各地区政府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与国际责任。
各国政府的责任是,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福利,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诺贝尔奖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认为,就一般意义来说,大饥荒背后存在着更复杂的原因,是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不是食物有供应和需求这样一个简单的工具能够解释的(王振中、李仁贵主编《诺贝尔奖经济学家学术传略》第570页)。
随着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文明进步和国际社会的合作发展,福利经济学很快便成了国际主流经济学,涌现出一大批世界著名的福利经济学家和诺贝尔奖经济学奖获得者、凯恩斯主义和政府干预主义经济学家、一般均衡原理经济学家、制度经济学家、平民经济学家、产权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等各个侧面,系统阐述了福利经济学的成因条件、运行机制、保障方法,是最受欢迎和争议性较少的学说。
福利经济学成为世界各国等贵贱、均贫富的一种缓冲剂,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社会主义的革命导师的福利经济学观点更加鲜明,普适性与普惠化程度更加突出,对于全人类的贡献也更大。
二、一般分析
森的理论体系主要是:(1)从经济伦理学论证了人性、公正、慈善和公共精神等品质的重要性。(2)从福利经济学理论方面论证人的幸福观、福利主义价值观,崇尚自由、反对剥削和压迫的基本价值判断,同时也批评过火的福利主义不切合实际,个人能力与功效的概念是很重要的。(3)从社会选择理论论证了“社会选择理论”,就是把个人利益、个人判断或个人福利汇总为社会福利、社会判断或社会选择的某种整合概念。(4)运用经济不平等与贫困理论,测算统计学中相对均值偏差、方差系数、基尼系数等。他指出,造成贫困人口的低收入的能力受到剥夺以及机会的丧失。反过来说,贫困人口的低收入是导致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丧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完全的因素。疾病、人力资本的不足,社会保障系统的软弱无力,社会歧视等都是造成人们收入能力丧失的不可忽视的因素。(5)运用饥荒理论论证了大饥荒产生的社会原因与个人原因,社会的原因是政府的制度信托责任或者救济责任未履行到位,如某些特定的社会阶层如农民、工人、手工业者成千上万死于饥饿,某些社会阶层如地主和商人却在饥荒期间反而大发横财;在一些严重发生饥荒的时期,不仅有关国家仍在出口粮食,甚至受饥荒影响的地区还在向外出口粮食。他非常重视人们在获取食物中的权利,他指出,人们获取食物的途径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直接生产食物;另一种是用物品或服务通过交换间接地获得食物。在前一种情况下,人们具有食物获取的生产权利;在后一种情况下,人们获取交换食物的权利。当自己直接生产食物量下降时,这意味着直接生产食物的权利失效;当人们通过交换获取的食物量下降时,这意味着交易的权利失效。这两种权利失效都有可能造成饥荒。因此,获取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