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个叉。”
这妹纸还反了不成。
离开早餐店,周凡差点就要暴走。只是这妹纸体力值也蛮高,不管周凡走到哪,她都跟到哪。就算是周凡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她都跟了上来。虽然周凡真要摆脱她,也不是不可能,但这会暴露自己会武功。再者,后来周凡也想到,连个妹纸也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混?
于是,再也不走了,恶狠狠的看着杨梦玲,“你真要跟着我?”
“是的,师父,我要跟你学唱歌。”
“真的?”
“真的。”
“OK,跟我唱歌也行,不过,咱丑话说在前头,跟我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时候你别受不了,自己跑了。”
“师父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学习的。”
见周凡终于答应,杨梦玲大喜道。
“好,既然如此,将你身上的吉他拿过来。”
虽然不知道周凡想干什么,但杨梦玲还是很听话的将吉他递给了周凡。
周凡一看,这一把吉他已有些年头,甚至握吉他的地方还有好几个手印。同时,整个的吉他也经过改良,确实是一把好吉他。心中暗道,看来这个妹纸好像有点基础呀。不过,周凡可不管。他还要去感悟世界呢,哪里有时间收徒弟。就算是要收,也等自己三四十岁,没什么激情的时候再收。
“好,现在你就开始唱。”
找了个地方,周凡席地而坐,命令着杨梦玲。
“啊,现在就唱?”
杨梦玲反问。
“对,现在就唱。”
“可我现在没吉他呀。”
吉他已被周凡收走,但周凡却笑道,“没吉他就不能唱歌么。这个世界,不知道有多少真正的艺术家。他们任何乐器都不用,只凭着自己歌喉,却可以唱出世界上最动听的歌声。为什么,你唱歌一定就要吉他呢?”
“好吧,我试试。”
被周凡一挤兑,杨梦玲不敢多说。
张开嗓子,开口唱了起来。
许多的欢乐,留在你的帐蓬。
初恋的琴声,撩动几次雪崩。
一首来自草原上的歌曲,高原红,缓缓从杨梦玲口出唱出。
歌曲写的很有意味,唱得也很有感觉。加上杨梦玲来自内/蒙,有着草原民族特有的气息,这首“高原红”唱得着实不错。不过,周凡可不会夸奖她,而是想将这个妹纸整走。杨梦玲只是唱了一两句,周凡就大声喊道,“停,停,停,换一首。”
“高原红这么经典,别说你唱,就是别人唱,同样有很多人听。嗯,唱一首东方的日出。”
“东方的日出?”
“嗯,就是这一首。”
“可是,师父,这首歌写得不怎么样,也不好听,真要唱么?”
“当然,为什么不呢,难道你能写出一首更好的歌么。如果能,那你原创一首?”
“好吧,师父,我唱。”
杨梦玲脸一红,她虽然唱歌还行,但到底没有多少创作音乐的细胞,被师父一说,却有些脸红。不敢争辩,再度开口。
东方的日出,美丽无边咧。
西边的夕阳,无限眼前。
可惜的是,这一首歌只是刚刚唱出,边上走过的人儿,就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杨梦玲。甚至,还有一些人对杨梦玲指指点头,说道,“就这唱歌水平,也来唱歌。”
一个人说还好,可是,却有一大堆人说着坏话。
直到最后,杨梦玲忍着将这一首歌唱出,眼睛里有一些泪花闪现。
“怎么,这就哭了?”
虽然周凡也有一些感觉,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份?但想到,如果不这样,这姑娘又来缠着自己,未来的麻烦不知道会有多大。硬着心肠,再度奚落起杨梦玲来。
“师父,还是换一首歌吧,这一些歌大家都不喜欢。”
街头大众都是普通人,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知道你唱得好与不好。便是,他们却知道歌唱得好听与不好听。所以,在大都的情况之下,一首好的歌曲,他对于一位卖唱的歌手来说,帮助非常之大。反之,若是一首不怎么样的歌曲。哪怕唱得再好,也没有太多的人喜欢。
这也是为什么,有一些很厉害的歌手,哪怕他再厉害,如果没有经典的歌曲推出,他也不可能被大众所喜欢。这虽然有一些不尽人情,但,现实就是这样。
“什么,换一首?”
周凡大怒。
“为什么要换一首?就因为这一些歌不好听,就因为这一些歌不流行?”
周凡脸色铁青,“或许,在你眼里,的确是这样。但是,在我眼里,每一首歌都有生命,每一首歌都是有灵魂的。难道,做为一个歌手的你,你只会挑歌唱么。碰到一些不好听的歌曲,你就不唱。我看,你现在乘早回家,免得再浪费时间……”
一通大骂,虽然是周凡故意为之,但有一些东西,说的却是再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