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倜毅然的拔出了剑。
没有其他花俏的招式,宝剑握在手中,仅仅一挥,剑气纵横,寒气逼人眉睫。
剑芒一闪。
五个杀手就轰然倒地,只见剑气直接划破了他们的脖颈,并冒出鲜红的血液,伴随着寒风,血腥味扑鼻而来。
熊倜目光冷然的看着他们的尸体,没有同情,也没有怜悯。
他没有问他们为何来暗杀他,但问了又如何,他们多半也只是回答一句杀手行业中司空见惯的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人人都爱钱,甚至是不惜性命。
但那些沾满铜臭味的杀手来说,最忽视也最轻贱的就是生命了。
他们漠视别人的生命,也漠视自己的生命。
这个道理很简单,杀手,在杀人的同时,就要做好被杀的心理的准备。
就像一场豪赌,想赢别人,就要做好输的准备,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态,那就算不上一个称职的赌徒。
熊倜此刻觉得杀人,也并非那么难受,至少他杀的是想杀他的人,对于这样的人,他只要义无反顾的拔剑。
更何况,他们都是杀手,一群刀尖上舔血的亡命徒,在他们的刀下,不知死了多少人,也不知有多少亡魂。
铮!
一声脆鸣,熊倜收回了宝剑,头也不回的毅然向前走去。
这是走向京城的路。
又奔波了一日,熊倜到了京城,那足有五丈多高的城墙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城门上“京城”两只赫然在目。
这“京城”两字,楷书字体,写得刚劲有力,气势挺拔,不过仔细看去,字迹却是显得陈旧了些,不难想象这座城市历经了多少风雨,饱经风霜。
然而,历经朝代更替,战火硝烟,这座城墙依然屹立不倒,仿佛一位慈悲的巨人望着世间,无数的凡人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千万人来了、汇聚,万千人散了、离别,一日复一日,从来不曾改变,聚聚散散的岁月。
进入城中,熊倜见到了十多个蹲守在街道旁的乞丐,端着烂瓷碗,穿着布满补丁的衣服,头发凌乱。
这些乞丐和这京城中繁华的景象显得格格不入,京城乃是全国的金融中心,政治,文化中心。
虽然京城不能做到夜不闭户,但富裕程度也可见一斑。
然而,依然有乞丐的出没,其实,这不难理解,越是繁华的地方,乞丐就越多。
乞丐也明白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富人才会施舍一点儿碎银子,穷人饭都吃不起根本就没有多余的东西施舍了。
无疑,有乞丐的地方,并不意味着这地方很穷,相反的,反而很富裕。
而京城,恰恰就是乞丐最多的地方。
熊倜走到他们身前,从怀中掏出了几个碎银子,总共加起来也有五两之多,并依依分给了他们,乞丐们感恩戴德。
一名乞丐收过银两,感激道:“大哥,你真是一位大好人啊。”
熊倜闻言,向他望去,见这乞丐样子还算年轻,与他的年纪很相仿,只是他脸上布着污垢,倒是掩饰住了他真实的年轻面容。
熊倜好奇的问道:“我说兄弟,你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为何还来做着乞丐呢?”说这番话,他并非是瞧不起乞丐这个身份,只不过他始终觉得不劳而获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这名年轻乞丐笑着道:“大哥,这个你有所不知,我们都是丐帮中人,身为一名优秀的丐帮弟子,跌的下脸面向生人要饭,这是身为一个丐帮弟子最基本的条件。”
熊倜恍然,道:“原来如此。”正准备离开,不过却是想到这丐帮弟子遍布天下,是打探消息最好的去处。
于是,熊倜停下了脚步,扭头向他看来,道:“不知你能否带我去见见你们的帮主。”
那名乞丐危难的道:“大哥,实不相瞒,我在丐帮中是第十代弟子,辈分低微,一年也很难见到帮主一回,不过我可以带你去见见朱长老。”
熊倜疑惑的道:“朱长老?”
乞丐见熊倜一脸茫然,随即讲解的道:“是啊,朱长老是我们丐帮中的第八代长老,也是帮会中的执法长老,位高权重。”
熊倜点头,道:“那好,就麻烦你替我引荐一下朱长老。”
乞丐爽快的道:“好吧,跟我来。”
于是熊倜在乞丐的引路下,绕过了两三条街市,来到了一处看起来十分陈旧的大宅院内,殿门前站立着两名守卫的汉子。
不过看他们穿着破旧的服饰,不难推测他们依然是乞丐。
给熊倜带路的年轻乞丐,道:“大哥,你先稍后,我进去通报一声。”说完,就往殿的方向急匆匆走去,和殿门的守卫交谈了一两句,就进入了殿内。
没过多久,殿内出来了一行人,足足有十多个人,走在最前面是一位中年人,他的衣着服饰是丝绸料子,整洁华丽,与他身旁的乞丐打扮的那些人显得格外瞩目。
熊倜还发现他步伐矫健,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