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对方的手,假惺惺的笑了笑说:“好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陆先生便有一种预感。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林屏志,结结实实的握了握陆成海的手说。
陆成海见他这样也下死劲狠狠的握回去。”那可真是我的荣幸了。”他皮笑肉不笑的说。说完他便搂着夜寻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那个‘林平之’还真够虚伪的,居然还说要和我做朋友。”路上他忍不住出言诽谤情敌。一转头恰好看到夜寻一脸郁闷的表情。”怎么?不想我和你的新上司搞好关系?”
“不想。”
“为什么?不会是怕我搅了你们的好事吧!”
看着他笑起来像只黄鼠狼,夜寻忍不住皱了皱眉,她深吸口气说。”陆成海,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来公司接我吗?”
“总不会是好心的怕我见到你的帅哥老板感到自卑吧。”他没好气的撇了撇嘴说。
夜寻一副懒得理你的表情,白了他一眼,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让陆成海听后一脸茫然。
“其实林先生是个很喜欢漂亮同性的男人,所以我才不想让他见到你。”
喜欢漂亮同性?什么意思?原来那个“林平之”是个GAY吗?听她这样说,陆成海一时间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可是……他看起来挺阳刚的,一点儿也不像GAY啊。”对于这则重磅新闻,他一时有些吃不消。
夜寻白了他一眼。”没文化,真可怕!谁说GAY就一定要是娘娘腔了。真是大呆瓜,还答应人家一起玩高尔夫球。到时候,哪天要是万一被人吃干抹净了,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说完她气哼哼的走了,扔下陆成海一脸错愕的站在原地,半天才从自己可能被一个男人“被人吃干抹净”的震惊中缓过劲来。一想到刚刚分手时,林屏志临走时脸上挂着的那抹微笑,他突然感到一阵不寒而粟。
数秒后,空旷的停车场上,突然响起某人后知后觉的喊声:“喂!小寻,你等等我啊!”
几天后的某个晚上,陆成海的手机里突然接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成海,很高兴认识你。我从夜寻那儿打听到你的电话。如果周六有空的话,我们一起去打尔夫球吧。”落款上赫然写着林屏志三个字。看到这则短信,陆成海以一种烈士断腕的心情回道:“林兄,不好意思,我最近一段时间都会比较忙。”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都被夜寻拿来当做小笑话用以娱乐大众。
夜寻和陆成海交往的事情,始终处于一种半地下的状态。他们虽然没有刻意隐瞒,却也都尽可能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陆成海说,他不想这么快就把夜寻暴露在陆氏家族面前,现在他只想尽可能的守护着夜寻,不让她受任何伤害。听到他这样说,夜寻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其实从内心深处,她也很不想这么早就和陆成海的家人有什么实质性的碰。
因为陆成海的工作很忙,有时往往两个人一星期可能都见不上一面。这让夜寻不禁开始有点儿怀念从前可以和陆成海在同一间公司朝昔相处的日子。不过这种念头往往在她脑海里只是转瞬即逝,毫无疑问,与之前毫无创造力的繁复工作相比。她显然更喜欢现在这份工作,每天不停做挑战自己的思维运动,让她尽情享受着天马行空创作所带来的舒适感。
林屏志是个不错的老板,对待下属采取了一种相对宽松的人性化管理模式。这让夜寻有了正大光明的翘班借口,她常常会借口出去找灵感,跑到外面闲逛一天,快要下班时,才风尘仆仆的赶回公司,交出自己的策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