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肖雁的场景。她当时坐在医院里最大的树下看书,白皙的手指哗啦啦翻过书页,睫毛的投影落在扉页一角,如同蝶翼。她看得很专注,连我们一大帮人过来都没有察觉。这样爱看书的人,这么些年我也只认得一个季初。
“这是我们医院的一个病人,在这住了很久了。”院长向我介绍。
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病号服,蓝色的条纹,显得她的身体更加纤细。这么年轻的女子,居然是个病人。
“她得了什么病?”“唉,治不好的病,肖雁这妮子可怜啊!”院长摇头不愿多说。
我也不好意思多问。惋惜地叹口气,继续背着手装沉稳。
听见声响,那女子抱着书回过头来,阳光穿过稀稀拉拉的树叶,在她苍白的面上落下几块耀眼的光斑,清秀的脸庞浸浴在日光之下,面上没有表情,更无血色。眉目周正,带着书卷气,说不上多好看,却很让人舒服。
肖雁当初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很文静,也很冷静。以至于后来,那个和我拉着手在雪地里疯疯癫癫奔跑的女孩,像是另一个人一样。
我就这样来到了陌生的地方,然后遇到陌生的人。住了几天,我就已经习惯下来。世上所有的人和地方,本来就是从陌生到熟悉。
就像三年前我遇到季初,她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慢悠悠地在校园里游荡,一看就是刚来的新生。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神飘忽。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搓了搓手,在原地等她过来问路。短发,清秀温婉,开口的声音也是柔柔的,她叫我学长。三年后,他离开的时候,她还是叫我学长。
赵子期啊赵子期,你为什么此刻还是不死心,在她心里你连备胎都不是,就是个免费的知心姐姐而已!姐姐你都不丢人吗?对了,我丢人。可我脸皮更厚,短短几天里,我已经在半夜里用电话骚扰了季初好多次,美名其曰“我们来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话又说回来,不知不觉我也在这小地方呆了半个月。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这些天里,作为备受崇敬的大学生,我在乡亲父老里各种混了脸熟,除了村口的阿黄叫不出我的名字,谁见了都亲切地称我一声“小陈”。(阿黄是村口大叔家保家护卫必备的忠犬一枚。)另外我在医院里的差事也格外清闲,除了拍拍院长马屁,就是查查档案,抄抄病例什么的。潇洒舒服不说,回去还有学分加。
这一闲下来,我就又想起学校里的那个妹子,劳资真的好想她啊!早知道这小日子能过的这么happy,我就是牺牲色相也要说服王教授,让我们双宿双飞。好吧,这只是乐观的我对于前几个月的看法,后来随着环境恶化就……这就是我回到Y大后一直对肉这么怨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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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在偌大的医院里游来荡去,就常常看到肖雁。在大多是老弱病残的老医院里,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显得格格不入,也让人印象深刻。
她总是在那棵树下看书,我从她身边飘过去,她也视而不见。有一天真是难得,我飘过她专属地盘的时候,她居然不在看书。她在病号服外面披了件黑色外套,夹着本书垫着脚尖正在摘头顶的树叶。可能因为高度不够,手晃了晃总也够不着。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何要说那么欠扁的话。也许是因为我从不肯承认自己一直那么欠扁。
“要哥哥帮你摘吗?”我笑得一脸浪荡走过去,这个形容词是肖雁后来告诉我的,哥哥当时自以为姿态潇洒。
“哥哥?”她重复着这个称谓。我多想告诉她你找错重点了。
我轻松地摘下她手边的叶子,大气地递过去。
没想到她不给面子地摇了摇头,“不是这一片。”这句话说的相当有追求,也相当嫌弃。都是叶子,居然还有区别了。
我顺着她的指尖,沦为她的忠仆,乘她的心摘了那片优质叶子。她心满意足地夹到书里,坐回椅子上看书,再没鸟我这个外人一眼。
就这样被无视了,我的男性自尊彻底受到了打击。我呆立在原地,多次欲言又止想好好教育她做人要知恩图报的道理,但当远方的小伙伴喊着“开饭了”的时候,我还是毅然选择狂奔而去。
从此,我和她结下了梁子,我单方面的。我天天抱着个小本去查房的时候,都对她格外严格。“都给我快点睡觉!那个谁,不许看书,没收手电!”
对于我的各种无良行径,她没有任何抱怨,只做一件事:无视我。这让我更加火大,又无话可说。只好每天有事没事过去晃晃,想着哪天能抓住她的把柄。 办公室的小伙伴们都以为我对人家有意思,义正言辞地规劝我,小赵啊,快收回你的魔爪,不要涂炭生灵。我竖起手指,来回摇摆,很是高深地说了声:no,你们不懂!然后飞奔去继续伟大的事业。
没想到误打误撞地,还真让我抓到了把柄。我跑到她的病房口,正好撞见她把要吃的药藏在枕头里。小样还挺机智。
这下人脏并获,于是我得意地关上病房门,双手环胸靠在门上盯着罪犯。面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