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乎她恐惧又生,太害怕,只是刚才的那一瞬,他背对着窗外的阳光,过于高大的身形给人压迫感太重,她根本不敢看他的表情,总觉得那火苗一触即发,稍不小心又会惹火烧身,发生和那天一样的事。
直觉当时他都敢对她用强的,就算在办公室这样的公众场合,估计他也有十足地能耐让她无从反抗。
老天!她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不是他家,这是公司。根本不可能!
她抚上发麻的脸颊,连头皮都一匝一匝的难受。
明明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可是心还是跳个不停,重重的擂动声仿佛都要从耳朵里钻出来似的,更一阵阵地发烫,搅得匈口火烧火燎地难受。
她浑身哆嗦得厉害,比起那天当时的感觉,更难受。似乎,那又不仅仅是在难受,似乎还有什么她羞于启耻的事实。
“烦死了!”
她低斥一声,狠力地揉了两把脑袋,手里的药膏落了地。瞳孔一缩,她拣起来就想扔掉,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看着那满是肮脏的纸筒,又下不了狠手了。
正如她所说的,她根本就没有用过男人给的膏药,她急于逃避,关于他的一切,哪还会傻得拿他的膏药,去涂被他折腾出来的伤口。只要看一眼,都会觉得烦躁不适,让人不快。所以从头到尾,她都以逃避的心态来处理关于那天的一切。
若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她真想辞职一走了之。
可这到底不是一个成熟的职业人应该有的行为,当初更痛苦尴尬的时候她都没有离开公司,何况今日,她不会傻得为了一个八杆子还打不到的男人,就放弃自己努力到今日的成就。
男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就算是什么官二代,红三代,高富帅,也通通与她无关。
又一个周末。
“阎少,我在红馆约了几个要好的朋友,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邓云菲放软的语调里,暗示着那几个朋友的身份不同。
其中,便有男人之前曾经带出过场子的女人。
“不用了,我还有几个跨国邮件等着收,你去玩吧!”
看着埋首公案的男人,邓云菲咬了咬刚刚涂好的晶莹粉唇,欲言又止,终是只能转身离开。
出来时,邓云菲就碰上丁莹正喜笑颜开地跟几个同事调侃笑闹,商量着出去聚餐吃冷啖杯,心头就很不爽,故意扯着唇角上前搭话。
“丁莹,你们说的那家店是不是在那里……呵,之前我和阎少路过那里就见人多生意好,也进去吃过一回,的确不错。估计,今晚阎少路过那里想进去搓一顿,就不用排队了。”
小诗一听,就叫了,“不排队才怪呢!最近天气这么热,那里生气好得不得了,不预约根本没位置。除非十点以后过去还差不多。”
邓云菲皮笑肉不笑地“哦”了一声,“也对。我倒忘了,那里算是通宵营业,去得越晚,位置越多。不过我可没那个兴趣,最近减肥中。拜拜!”
“这女人真无聊!”小诗愤愤地吐口水,不待见的调子始终没变。
丁莹却克制不住去想,似乎最近那个人走得都很晚,难道都是加班到晚上十点以后?
晚上十点过,正是西半球的白天,终于收到发小路易斯的电邮。
阎立煌迅速看完后,便拨了越洋电话过去,跟路易斯商量几个重要的细节问题,讲了一个多小时电话。
挂上电话后,再看时间,已经十一点过。
他揉了揉眉心,习惯性地拉开办公桌左上方的第一个抽屉,去拿那个熟悉的小盒子,却没碰到。
随即,瞥了眼空荡荡的抽屉,才想起药膏在白天已经给了那个别扭的小女子,心下一讪,自嘲地倾了倾嘴角。
只得用手给自己做按摩,太阳穴和眼睛都因为过度的疲劳,和长久的专注电脑文案,紧绷得酸疼涨痛,极为不适。若有那药膏,擦在太阳穴上,配合适度的按摩,这种症状就会很快消减,且还有一定的提神作用。
药膏是家里常年备有,绝非普通药店能买到。均系祖父那代就已经跟着霍家的中医世家的祖传秘方所制,药方难得,每年也仅为他们霍家制上几盒。年少时因他在家中最调皮,曾立志向体育事业发展,平日练球常有跌打损伤,母亲三申五令让他随时带着药,以防不备。成年之后,这些忧患都一并成过去式,因药膏里的一份脉脉亲情,出门在外时也都会随身带着两盒。
只可惜,那个别扭的小女子一无所知,拿着金子当麻癞。
那股子傲劲儿,实在让人又气又好笑。
突然,电话铃声又响。
接起来,就是一个刺辣辣的大嗓门儿,在这极安静的夜里听起来会让人精神一振,但若吵人清梦也着实让人讨厌。
“大黄,你现在该满意了。我已经把话传下去,那个你讨厌的保险员已经被处理掉了。不过我说你是不是瞒着兄弟什么事儿?快快如实招来,别等着秋后问斩就晚啦!”
阎立煌此时只觉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