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过去,草原上迎来了生机勃勃的春天,那些在冬日里经过风雪变得枯黄的草儿,也渐渐抽出了绿芽,此际站在山坡上放眼望去,便可以看见一片绿浪在微风下轻轻起伏。星星点点的野花开在草丛里,五颜六色,仿佛是镶嵌在绿色长毯上上色彩斑斓的宝石一般。
息墨的身子,在大帐里养了一个多月,才有了些好转,虽然不能说全好了,至少也能下地走动了。来这个地方一年多了,息墨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这具身子居然病得这么厉害,听呼和姆妈说,先前每一年都是这般,咳血咳得下不得床,只等天气转暖之后,这样的症状才好转好。直到这个时候,息墨才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活着当上大君?即便是自己有心要改变自己的地位,可是,这具身子真的会给他这么机会吗?
“你怎么了,最近是越发沉默寡言了,想什么心事呢?”此时,他与朝槿还有琅琊并肩坐在草地上,朝槿抱着腿,将头放在膝盖上,此刻正歪着头盯着他的脸看。一旁躺在草地上的琅琊闭着眼睛,呼吸起伏,已经睡着了。
“我是在想,欠你的三万金铢,什么时候才能还上?”息墨咧嘴笑了笑,干脆也学着琅琊的样子,仰面倒在了柔软的草地上,暖软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地仿佛也要睡去。
“你不是我还不担心,你一说我也觉得,就你这样,能好好活着就不错了,当大君的话估计想都别想,你现在一个月才一百金铢,还要养三个帐篷的人,根本存不下来,我看我的三万金铢一时半会儿是要不回来了。”朝槿伸直了修长的腿,她抬头看向天空,目光随着高空中滑翔的飞鹰移动,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
“你也觉得我当不上大君?”听她这么一说,息墨撇了撇嘴,自己没信心是一回事,可是如果自己身边的人都这么想,或许那个大君的位置,他要争起来就很困难了。
“当不当大君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你身子这么弱,以后当个大汗王,没事打打猎,养养女人,不用为了部落的事情劳心劳力,指不定还能活得长一点。”朝槿懒洋洋地说到,她确实不在意阿莫图到底能不能当上大君,她只希望他能活得久一点,活到他们之间的契约完成,血印解除。
“说的也是,倒是没几个人指望我能当上大君的。”息墨也觉得有些泄气了,再想想,或许就如朝槿说的那样,让两个哥哥去争大君的位置,自己以后做个甩手的大汗王,管管自己帐下的牛羊,过个富足的一生也是不错的,又何必处处拼命。
“若是不当上王,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朝槿刚想说他没出息,却听到身边本来睡着的琅琊缓缓开口。琅琊跟在朝槿身边三年之久,倒也渐渐适应了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是说话总是学不好,于是他平日里干脆不开口,装哑巴,倒是难得听他说上一句。
“风栖林里能捕杀的动物很少,每年冬天的时候,狼群找不到吃的,就会猎杀自己的同伴。”琅琊依旧躺在地上,只是睁开了眼睛,迎着阳光,他幽蓝色的眸子闪着冷锐的光芒,就如同一头孤狼,“那时候,便会有一场厮杀,除了狼王,其他的狼都要担心自己有被吃掉的危险。”琅琊一字一句地说话,又闭上了眼睛。
听到他的话,息墨一愣,他说得没错,若是自己不能当上大君,那么,等父亲死后,他便没有了保护自己的屏障,不管是贵木还是旭达尔当上大君,他这个世子,都没有留在世上的理由,那么,那个时候,等着他的便是死路一条。
“我怎么从前没听你说过,你也要担心被杀吗,你也要跟其他狼搏斗吗?”一旁朝槿没有如息墨那般想,却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琅琊,以往每年冬天,琅琊白日里在她的山洞里跟她学习,夜里都会出去和狼群汇合,一起去狩猎,却从来没有见他带伤回来。
“我不用。”琅琊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缓缓说了一句,“我是狼王。”
“……”
“……”
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是一愣,息墨侧过头,看着琅琊。按朝槿的说法,琅琊今年也不过十五岁,由于常年在狼群里生活,心智也只是跟七八岁的孩子一般,他实在想不出来,这样的孩子,是怎么当上那些黑狼的狼王的。
“现在好了,现在有我们在,你再也不用过那样的生活了。”朝槿也侧头看着琅琊,从前她只是觉得,这是个倔强的小孩,即便是有一点伤痛,他也从来不说。当初她收留琅琊,不过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白日里教他说话,却从来没有过问过,每天夜里,他回到狼群里,是怎么生活的。
朝槿那么说,不仅是琅琊,就连息墨也不由自主地笑了,息墨没再说话,只是将手枕在头下,闭目养神去了。
也不知道自己就这么躺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吆喝,息墨下意识地睁开眼时,却见了有什么东西已经近在眼前,下一刻,那个东西便狠狠地砸到了自己的额头上,然后滚落到了一边。
息墨揉着头坐了起来,刚刚那一砸,砸得他有些头晕,过了好几秒,才看清了眼前的情形,原来自己被一个马球砸中了。这马球起源于东明州,三百年前被东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