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王一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惹事精。自从被李正天从盛安分局中救出来之后,王一似乎一直就处于麻烦之中。无论是在徐家别墅里被武先生带走,还是在凌州的遭遇,亦或是找到柯博士之后发生的事情。不管自己走到哪,都能遇到或大或小的麻烦。
哪怕是自己找个临时居住的地方,也能遇到这样的事情。
何小瑞重重的坐在一张桌子上,她斜着眼睛看了王一一眼,看到王一手上拿着的抹布的时候,她转头问道:“爸,这是咱们店新来的伙计吗?”
何大叔道:“他叫王一。今天刚来的。”
何小瑞现在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她对王一点点头,就算是跟王一打过招呼了。然后端起桌子上的茶杯,仰着脖子一口气灌了进去。
“闺女,不行我们离开北京吧!”何大叔愁眉苦脸的道,“邓家咱们惹不起的。”
何小瑞顿时柳眉倒竖:“搬家?搬哪去?爸,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我爸,你年轻的时候从东北来到北京打拼,好容易有了自己的餐馆,你忍心就这么丢掉吗?你忍心丢掉,我还不忍心!我就不信他邓龙能做把我们怎么样!这里是天子脚下,他邓氏财团难道还敢将我抢走?”
这真是一个小辣椒。王一在心里暗暗下了结论。这性格如果放在男孩身上也就罢了,最多会被人说个年轻气盛。但是如果是一个女孩的话,那可真不简单。
何姨叹了口气:“他已经来了好几次了。小瑞,你在家的时候还好,他倒是客客气气的,可是你没在家的时候,这家伙简直就是一条狼!刚才要不是你及时回来,你爸还可能被他手下的人打一顿。”
“他敢!”何小瑞眼睛一瞪:“爸,你别怕,有我在,他不敢把咱们怎么样。”
三人简单的说了几句,何小瑞便匆匆的跑到楼上去了。何大叔摇摇头,道:“时间差不多了,待会就有客人来吃饭了。小王,你来厨房给我搭把手吧!”
王一应了一声,扔掉抹布,跟着何大叔朝厨房里走去。
这里的工作很简单,无非就是把土豆削皮,然后洗菜之类的事情。王一一边做,一边有话没话的跟何大叔唠嗑,他想知道何小瑞的事情到底是怎样。他看那邓龙很不顺眼,这种人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就胡作非为,如果可能的话,他想要帮何家一把。
何大叔似乎不爱说话,但是架不住王一在旁边询问,不一会何大叔就将王一想要知道的事情全都说出来了。
事情其实很简单,何小瑞在北京政法学院上学,她在学校的一次校庆中认识邓龙,也就是王一见到的花格子衬衣。跟何小瑞不一样的是,花格子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在北京除了泡妞就是纠集一帮富二代官二代去飙车。
更主要的是,花格子人品很差,这也可能是有钱子弟的通病。他喜欢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这在政法大学里其实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除了一些刻意为了钱的女学生会主动接近花格子之外,稍微有点姿色的女学生都会躲着花格子。
原本何小瑞这样的家庭条件根本就不能跟花格子产生任何交集,可是命运偏偏捉弄人。有一次校庆的时候花格子心血来潮,非得要去参加政法大学的节目。结果看到了当时表演舞蹈的何小瑞。
花格子顿时惊为天人,从此对何小瑞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何小瑞自然知道花格子是什么样的人,对花格子爱答不理的,甚至严词拒绝了。可是花格子并不死心,他是谁啊,邓氏财团的公子看上的女人哪有弄不到手的?
但是他明显不了解何小瑞,这女孩和很多人不一样,她不爱钱。并且性子爱恨倔强。花格子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没能让何小瑞对他笑一下。
于是花格子将主意打到了何小瑞的家长身上了。他想通过何小瑞的父母,让何小瑞乖乖的就范。
但是花格子衬衣却没想到,天底下还真有不爱钱的人。
按理来说,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基本上早就放弃了。可是花格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非得要将何小瑞追到手。并且他使用的方法也特别的让人厌恶,甚至三番五次的威胁何小瑞的父母。他几乎每天都要来这个餐馆一趟,一方面是何小瑞经常在店里忙,另一方面也是想给何家父母施加压力。
何大叔知道邓龙是邓氏财团的二公子,对于邓氏财团,他也有一个直观的印象。他知道这类庞然大物根本就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花格子都发下了狠话,他看上的女人,没一个能逃出他手掌心的。何小瑞也是。
何大叔不是没想过搬家,但是这家餐馆他经营了半辈子,一生的打拼就在这里了,他怎么舍得离开这?但是如果不离开的话,花格子恼羞成怒,恐怕会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情来。
王一听了,不由的若有所思。这里是北京,是天子脚下。一般来说,那些欺男霸女的事情基本上不会发生。但是王一经历过徐家的陷害,他自然知道,如果有钱人真的要整你,只要花钱,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何大叔跟王一说完这件事,苦笑道:“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