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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镇(1 / 2)

“我量她不会躲在山里,像她这样的女人,可不会像我白天一样茹毛饮血,她也吃不了这种苦,最有可能的地方必定是山下的城市和富裕人家;再者,山里这么多猎人,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手里握有佛光,短期内,她一定不想让人发现她还留在山里。像她那样一个漂亮女人留在山里,一定会给猎人发现,即使是我这一路走来,也碰到过一个猎人,更不要说太湖水凤那样一个艳光照人的美女了。所以,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一定躲进城里去了,或者混进了大户人家。而且不能离九华山太远,最多距离九华山一两天的路程。躲在农村大户人家也有可能给人发现,有心人认真打听一下,应该可以打听得到太湖水凤的下落,而躲在城市里,可供太湖水凤躲的地方就多了,像她那样漂亮的女人,什么教坊、画舫等等,只要不让佛光会的人看见她,就不怕有人发现她。即使是有心人打听她,也没有人说得清楚,那就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除非真正有人认出了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

白天想到太湖水凤有可能躲进城里去,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找了。他对城市本来就不熟悉,为此再次想到玉珠,甚至江南三蜂的另外两蜂,她们三个人一直在秦淮河上混,对于城市可比他一个农村人熟悉多了。

白天没有办法,只能决定去就近的城市找一找,看是不是可以碰上太湖水凤,要是真的给他碰上了,那才真正的是瞎猫碰上死老鼠。

白天一路走下九华山,也没有选择一个方向,只是沿着路好走的路走。脑子里把自己当成太湖水凤,应该去什么地方藏身才能给他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有时间参悟佛光上的武学。

白天走进一座环境整洁的小镇,街道全是用青石铺成的,给长年过往行人踩踏,将青石板踩得光可鉴人。也许还有人经常用水冲洗,更让青石光亮清洁,走在上面倍感清新;街道两旁全是用青石砌成的房子,有的还是雕梁画栋的小楼,向街铺面一开,就是最好的做买卖的地方。

白天走进镇子,脑子里还在想着太湖水凤去了啥子地方,只是现实的,那一双双怀疑的眼睛,让白天不能不收回自己的精力,面对现实。街道上没有多少行人,迎面而来的人全是一些本地乡民,大都来去匆匆,并没有几个人走进各种店铺。白天给惊醒过来,正是各家店铺的主人。他们店里大都没有顾客,全都站在店门口,拿眼睛将过往行人一个一个地筛选。如白天一样打扮者,经过一个多月的挣命,身上变得又赃又臭,破烂不堪,他们本来不会有兴趣,只是这个镇上像白天这样的人,近一个月的时间,来得太少了,他们希望像白天这样的人来这个小镇,这才连白天这样一身衣衫褴褛的外乡人也不放过,当成他们所希望见到的人。白天很快感觉到了这些老板的目光,浑身感觉不舒服,只是苦于身无分文,想吃饭都没有钱,更别说买一身衣服了。

“真是糟透了!让这些家伙如此看,还当我是贼呢。我得想办法换一身衣服,要不然还真的没有办法在城里混,更不要说找太湖水凤那个蛇蝎女人了。这一身衣服穿得也太久了,又没有洗过一次,味道太浓了,不说这些只要银子的人看轻我,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白天心里想着银子,加快脚步向前走去,眼里闪过一块招牌,上书“同生堂”三个字。“对了,我怀里不是还有几颗熊胆吗,应该可以卖几两银子,够我买一身衣服了吧?”

同生堂门口没有人,进门也只见到一大壁药柜,以及柜下站住的两个伙计,一个二十多岁,瘦瘦的,一脸精明像,一个五十多岁,戴着眼镜,瘦瘦的,像个先生,一头的花白头发。

白天看见两个伙计,觉得那个老头像个管事的,便直向那个老头走去,同时掏出用破布包住的熊胆,放在老头的面前。白天什么话也没有说,不过那表情已经说明他并不是一个愣头青,而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人。

“小伙子,你想卖?”老头看见白天放在柜台上的熊胆,眼光不由一亮,一把抓住破布包,只看了一眼,立即抬头盯住白天问。

“老丈,你看我都搞成这样子了,这才猎到这几颗,自然想卖了。”白天装得真像那么回事的样子说。

“货是好货,只是我们柜台上最近新进了一批货,再吃进你小伙子的几颗熊胆,我们同生堂就要蚀本了。”

“原来老丈不要,我只好走一趟州府了。”白天伸手抓过熊胆,没容老头缩回手去。

“慢、慢、慢!”老头急了,连声喝止。

“老丈要了?”白天微笑着说。

“小伙子,老朽要了。但是,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只能出十两银子一颗。”

“那就算了。”白天听说一颗值十两银子,顿时发现这东西的市价至少一百两银子一颗。他从小卖菜,与人交易是本行,一听老头的出价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且慢。小伙子,你要卖多少,开一个价?你漫天要价,老朽坐地还钱。”老头看白天是内行,换了一付面孔,不敢再砍白天了。

“我说两百两,老丈你不给我,我说五十两,老丈难免赚得多了一些,我又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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