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队的人不乐意抓人,因为抓到人费事儿不说,还不一定能定你的罪,又容易得罪人,费力不讨好。
所以时间一长,当初那些年轻的宪兵人员很快被腐化了,他们发现军中的不法现象后,通常都是收点钱,说两句注意,然后就睁一眼闭一眼。
军法处呢,也很乐意这样做,因为宪兵队不把人送过来,他们就能更清闲一些,不用忙了,反正军法处审案子的时候有太多人盯着,他们根本就收不到好处,所以干脆当闲差得了。
要不说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不管李永吉拿出多先进的制度,要是不玩点狠的,下面的人很快就能把你的优秀制度弄一个千疮百孔,根本就顺畅不起来。
这一次,李永吉不但用一大批人头狠狠的震慑了下面的人,还决定把军法处与宪兵队这两个部门合并,都归到参谋部的麾下。
也就是说。军法处与宪兵队都属于参谋部的下属部门,部队的军纪问题,还有政治鼓动问题,全部归参谋部负责。宪兵人员成为独立的纪律检查部队,直接归参谋部负责,并由各级参谋人员直接统辖。
另外,为了更好的控制部队,执行参谋建在连上的政策,也就是在连一级部队中。必须建立一个参谋科,配备一名连参谋,外加一个组的直辖宪兵。
平时,连参谋除了负责帮忙连长参赞军务外。还要负责部队军容军纪的审查,另外对部队官兵的思想方面,也要加强控制,比如嘘寒问暖。深入基层啥的做法,都是标配。
如此一来,参谋部就能加强对基层部队的控制。再也不像过去一样,只能当个随军的军师或者监军一类的角色了,而是掌握了更大的权力。
毫不客气的说,这样一搞,各级部队的参谋长,一下就从原来的清高职位,变成了位高权重的职位,几乎只比各级部队长官低一点,比副职长官还高,成了各级部队实质上的二把手。
换言之,经过这么一番改革,部队就成了部队主管负责战斗决策,部队参谋负责军队日常,副官只能当替补的这种三驾马车的局面。
比如说在一个连队,连长依旧是一把手,负责部队的行军作战,而连参谋长不但要帮助连长制定作战计划,还要负责部队的日常生活,成了二把手;至于原本的二把手副连长呢,则只能当替补,在连长没挂掉之前,最多能说两句话,就地位与权力而严,比连参谋要低,成了三把手。
部队原先的参谋,大都是一些年轻的读书人,他们大都没有多少军旅经验,只不过是比较懂文化,识字比较多而已,要是在古代,这些参谋也就是一些随军文书之类的。
虽然这也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清如水,但至少经过这么一番变更,能在短期内保证效率,至于长久性的问题,那是个漫长的建设。
反正李永吉算看出来了,就算你把后世美帝的政策拿到现在用,这群中国兵也能给你玩出个花来,所以与其玩什么民主公平,更加集中的独裁说不定更好。
而且,部门多了,权力分散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公平,反而牺牲了效率,很多人因此不作为,出了事儿互相推诿。反倒是把多个部门集中起来之后,反而能够加强效率,让人无法推辞责任。
就好像现在,纪律上出了事儿就不必找很多人了,直接找参谋长就行,这就是所谓负责人制度。一旦明确了负责人,那么这些人也就无法推脱,为了自己的官帽子跟小命,至少短期内,他们是不敢乱来的。
这实际上就是在精兵简政,也就是把一些冗余的部门裁撤合并,从而换来更高的效率,以加强部队的战斗力,避免再次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损失惨重的事情。
在做这些的同时,李永吉也开始把健康的美军俘虏分批向后方押送,这样做除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外,也是害怕这些人会闹事儿,尤其是万一有敌人来进攻,这批人再闹事儿,那可就不是开玩笑了。
为此,李永吉对美军俘虏营看的很严,并且设置了重兵,并且提前给看守的部队主官说明了,一旦有敌人来攻,这些俘虏务必要能第一时间全部干掉。
这些俘虏兵虽然多,足足十万多,但因为都是手无寸铁,所以如果是有组织的进行屠杀,还是相当容易的,这跟他们之前形成组织,拿着武器狂冲猛打是有决定性差别的。
因此,如果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个不对劲,比如那个什么詹姆斯河军团打过来了,李永吉就不跟他们玩什么仁义之师了,绝对会第一时间把这些俘虏先干掉再说。
而为了给自己提供更大的缓冲,李永吉继续把雪豹突击队派了出去,进行更大范围的进行侦查,侦查范围甚至扩张到五十公里外,防止再被打一个措手不及。
就在李永吉的严阵以待中,他很快就听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埃文斯维尔的詹姆斯河军团,没有继续在埃文斯维尔停留,而是一把火烧掉了埃文斯维尔,然后继续向后方的路易斯维尔撤走了。
原来,本杰明带着詹姆斯河军团与伯恩塞得的新弗吉尼亚军团分道扬镳之后,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