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有什么优点……”伊丽萨去中国度假的时候,确实买了一本儿有关十二生肖的书,回来让洪涛翻译给她听,就当是讲故事了。
“老鼠的优点可多了!比如说啊,它食谱非常广,几乎什么都吃,不怕冷、不怕热、不怕干、不怕湿,能打洞、能上山、能下水,生命力强盛、适应能力极强。而且老鼠非常聪明,一种鼠药很快就会被它们识破,然后一辈子都不会去碰。另外老鼠的繁殖能力也很好,一年至少能生八次,每窝六七只。它们还会计算未来食物的多少,以此来决定自己生育的速度,食物多就多生,食物少就少生,这个本事连人类都没有吧?”洪涛既然号称鼠党的鼠王,自然对老鼠不能毫无了解,其实上辈子他在上小学的时候就特意研究过老鼠这种动物,因为他想知道,为啥别人都属牛、属虎、属龙,最不济的也属个鸡,而自己却是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呢?
“你影响到我开车了……”伊丽萨恐怕已经听不见他为老鼠平反了,洪涛的动作让她有了反应,开始坐立不安。
“反正咱们也追不上林德伯格,不如先休息休息再走,你看这里的风景多好啊,前面有条小路可以开下去,我们去沙滩上吧。”洪涛觉得伊丽萨也不太适合继续开车了,指点着她把车驶下了公路。家里女人有点多,反倒不那么容易偷腥了,所以洪涛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给伊丽萨买房的事情洪涛照样不会和别人说,她和阿珊一样,并没公开和洪涛的关系,知道的人不多。按照洪涛的性格,这种事儿还是越隐秘越好,没必要四处显摆去。至于阿珊的房子,洪涛很郁闷,这个女人真是一个蔫土匪,比自己还土匪!她拿着洪涛给她的支票,自己偷偷去了纽约,在中央公园北边买了一套公寓!价值60多万美元的公寓!四个卧室四个卫生间!
如果不是阿珊怀孕了,洪涛会把她按在海滩上狠狠的教训。这才是真正的败家仔呢!香港那么挤的地方她还没住够,有了能享受青山绿水的条件,结果又钻到闹市区里去了。不过阿珊不是这么考虑的,她想得比洪涛还长远。她说洪涛迟早要去纽约的,因为那里是全美国的金融中心。多伦多有谭晶在,她肯定不能去那里住,圣塔克鲁兹这里有尤利娅,她也不想凑热闹,所以她选了一个纽约,等洪涛到了纽约之后,就整个都归她了。
另外阿珊说她更喜欢繁华的大都市,因为她喜欢高档时装、首饰、鞋帽、化妆品,还喜欢去高档发廊、美容沙龙,更喜欢去那些画廊、博物馆,而这些东西,显然是纽约比洛杉矶之类的西海岸城市更具优势。从这点上来说,她选择的还是她自己的生活,只不过是多了一个小洪涛而已,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可以辨别男女了,是个男孩,洪涛要有儿子了。
对于阿珊这个选择,洪涛也无话可说。当初他答应阿珊可以自己选,所以就算阿珊把房子买到非洲去,他也只能认头!而且阿珊的理由也很过硬,甚至给洪涛提了一个醒儿,纽约那个大都会还真说不准像阿珊说的一样,必须得去。要是这样说的话,阿珊这个选择就是非常英明的,至少自己去了之后不用住酒店了,可以名正言顺的回家看儿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