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里的信件都回复后,连续数天游戏的宋坤只觉一股浓浓的疲倦袭来,他取下游戏头盔,倒头便睡,再次醒来已是第二天了。
宋坤再次戴上游戏头盔,然后出了血色洞窟,向清虚门方向移动。
雾剑岳北方的地裂荒原,烈阳当空,照得荒原上蒸气腾腾,连泥土都是烫得和火钳似的,宋坤骑马赶路,马儿无精打采,懒洋洋的走着,宋坤也不急着赶路,将噬心虫招了出来,控制噬心虫围绕身体盘旋。
宋坤倒不是和噬心虫玩儿,而是练习控虫的技巧,只见噬心虫时而急停,时而倒飞,在空中灵活无比,此时噬心虫的颜色已变成了完全的金色。
经过与血玉蜘蛛的融合,噬心虫几乎变成了另一种生物,攻击方式也从咬人心脏,变成了使用燃血焰将人烧死。
宋坤看着阳光下金灿灿的噬心虫,突然心中一动,这噬心虫已不吃人的心脏,再加这名字不太合适,不如换个名字。
“这虫子是与血玉蜘蛛融合后进化的,新名字里就取个血玉蜘蛛的血字,不如就叫噬血虫吧。”宋坤取了个不太高明的名字。
噬血虫是以燃血焰点燃敌人的血液,将敌人烧死,噬血这名字倒也符合虫儿的特性,虽然不太好听,但宋坤暂时也想不到更好的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