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小管家’会说话不?”裴小乐着,踹了沈三儿一脚,而后道:“怎的?你看上哪一个了?那四个大丫鬟你们可别惦记,都是咱王妃的宝贝,金贵着呢!”
“嘿嘿!俺沈三儿也就那么一问。”
眼瞅着肉烤好了,裴小也不客气,自靴靿里抽出匕首来,削了一块儿下来,咬了一口,直道:“好吃!好吃!”
而后几人边吃边扯闲篇儿。
沈三儿道:“要我说,王爷真真艳福不浅,娶了咱大昭国顶了尖的贵女,还是个大美人儿!”
“那是,你没见王爷天天跟宝贝似的护着!”裴小戏言,心道:跟了爷这十几年,头回见着他家爷跟狗皮膏药似的黏在王妃身边,恨不得揣荷包里走哪都带着。他估摸着若不是成日里外院书房里议事的皆是男人,他家爷连办政务之时也得守在身边喽!
老吴嗤了一声,道:“这一月余,爷都不是爷了!”
沈三儿却是口中艳羡,道:“我若也娶这么一个媳妇儿,也得天天搁怀里头捂着!”
“玩物丧志!”老吴词不达意的甩出一句来。
忽然就觉后脑勺一疼,好似被甚打到了。回头便见一着水绿色裙衫的水灵丫头一手插腰站于他身后,另一只手里还拎着烤糊了的树杈子,一双眸子瞪得溜圆,怒道:“说甚呢?你将我家公主当什么?不通文墨便莫要卖弄!”
这凶巴巴的俏丫头正是淘珠。
她奉了裴元修的命来寻裴小,刚好听到这几人跟这说好家公主,听了两耳朵心里就起了火,这是把她家公主当了苏妲己了啊!
护主的淘珠心里冒火,捡了根烧火的树杈子照着胡说八道的老吴后脑勺便是一下子。
裴小扭头见是淘珠,笑着站起身来,道:“淘珠姑娘来此何事啊?”
“王爷寻你呢!没成想你倒跑这里吃肉逍遥来了!”淘珠瞪他。
裴小摸了摸鼻子,讪笑一下,跟着她走了。
老吴揉揉后脑勺,刚被敲过的地方起了一个包,忽然道:“瞅着弱巴巴的丫头还挺有劲儿!”
却听刘海幽幽道:“温柔乡,英雄冢……”
若是裴元修听到,必会置之一笑,那温软纤弱的怀抱,他很愿意当成自己的埋骨之地。
马队又行进了两日,珑玥的病已大好。
只是越接近北疆,那人烟稀疏的荒凉感便越发浓重。
裴元修抚了抚她望向窗外的头,“北边气候恶劣,自然地广人稀,不过,城镇虽比不了京里,却还算得上繁华,入了藩地带你去走动走动可好?”
这最后一句令珑玥来了精神,仰头望向裴元修报以灿烂一笑。
这一日傍晚,裴元修又吩咐安营扎寨。
兵士们刚要埋锅造饭,便见远远的来了一队人,赶着三辆大车。为首之人他们认得,是公主亲卫统领周通。而那三辆大车上堆了满满的剥了皮收拾干净的羊肉。
这些时日,珑玥见兵士们每顿饭皆是馒头、肉干、稀粥,路过镇子或村落之时会派出兵丁去采买上一些萝卜、白菜,便动了心思。
想着越来越接近北疆,沿途上偶尔会见成群的羊,就让周统领率着亲卫去向牧人买上些,给兵士们改善改善。
一是犒劳他们一路辛苦,再一个,也是为了邀买人心。那日她听淘珠于耳边唠叨,王爷手下的兵士们竟有人将她比成了迷惑裴元修的“妖女”。虽觉好笑,却也动了心思,不要求这些兵丁念自己的好,可也不能让他们对自己有恶不是!
这个晚上,有了羊肉,自然架起篝火,珑玥拉着裴元修也扎进了兵士之中,算是“与民同乐”了!
这些当兵的虽是粗人,却也直白的可爱。
珑玥席地坐于裴元修身边,接过淘珠串好的一块羊肉,自己架在火上烤。跳动的火光将她的小脸映得绯红,却别有一番神彩。
裴元修自珑玥熠熠的目光中发现,她与寻常贵女当真不同,似乎对这围火而坐,烤肉为食,大快朵颐十分的喜欢。两辈子,见多了女儿家对此做派的不屑,当然,这也是与她们所受教养所局限的。印象最深的便是上一世里,侧妃李景颜与奶娘的女儿秀儿也曾随军露营在外,然而兴手投足间却是扭捏非常。
倒是九儿,看着她神采飞扬的小脸映在火光之中,毫不做作的大口吃肉,大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乐的样子,是他上一世所未曾见到过的。
不过,许是那时的自己太过端方严肃,故而使得九儿拘了自己的脾性,只将端庄的一面显露出来罢了。
而这一世,恐是因着自己的纵容才给了她将真性情显露出来。
就在裴元修瞅着小妻子愣神之时,珑玥却是将一块烤好的羊肉送到了他的手中,众目睽睽之下,送于口中是莫要想了,珑玥面皮薄。
淘珠见自家主子吃得高兴,手边又没有肉了,转身退至后面,对着半扇羊排相面,最后决定卸下羊腿来给珑玥烤着吃,拎起一旁的大砍刀来,正待下手,却听身后有人道:“把刀给俺,让俺老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