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经被合围了,孟昶已经插翅难逃,蜀国覆灭在即。
李中易就算是再荒唐好色,也不至于在这个节骨眼上,召张雪仙去侍寝。已经入了大营的美人儿,还能逃得出他的手心不成?
想当初,李翠萱仗着高贵的身份,抵死不从。如今,李翠萱所出的皇五子章哥儿,今年已经快满八岁了。
军事会议已经在昨天开过了,作战计划也早早的下发给了各个部队,就等天明之后,展开灭蜀的最后一战。
“易郎,早点歇着吧,身子骨要紧。”费媚娘心疼男人,她帮着续了几次茶水之后,实在忍不住了,搂着男人的胳膊,温言相劝。
李中易反手揽住费媚娘的蛇腰,笑眯眯的说:“不妨事的。明日之战,我就是个压阵的,临敌指挥权已经交给了廖山河。再说了,灵哥儿和思娘子正盼着多几个弟弟和妹妹呢,我岂能现在就把身体给累垮了?”
“啐,尽说疯话。”费媚娘羞得满面通红,都已是老夫老妻了,她怎么可能听不懂男人话里藏着的梗呢?
李中易笑嘻嘻的说:“哎呀呀,我也是后知后觉了,竟然是才发觉,你今儿个有些小激动呢?”
越是近乡,越是情怯,费媚娘的确是有些情绪不太稳定。
怎么说呢,青城山是她的家乡,成都城却是她生活了多年的第二故乡。
想当初,费媚娘风风光光的被孟昶迎入宫里,初封就是慧妃,紧接着又被封为贵妃,可谓是荣宠之极。
岁月虽然催人老,但是,费媚娘一直记得,她亲手发明的一道名菜,号称“绯羊首”。
用净白羊头,以红姜煮之,紧紧卷起,用石头镇压,以酒淹之,使酒味入骨,然后切如纸薄,把来进御,风味无穷,又叫“酒骨糟”。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水银泄地一般,再也遮不住往日的旧事。
李中易察觉到怀中女人忽然不说话了,他善解人意的笑了笑,女人嘛,大多是多处善感的的感性动物。
想当年,若不是孟昶鬼迷了心窍,恋上了一名歌娼,费媚娘也不至于在受了巨大刺激之后,主动投入李中易的怀抱。
在李中易的诸多女人之中,第一个身份地位远高于他,却委身于他的女人,便是费媚娘。
李中易虽然好色,却也是喜新而不忘旧的性情中人,这么多年下来,一直给予费媚娘极为特殊的宠爱。
俗话说的好,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
和李中易差不多同岁的费媚娘,若是定神细看,她的眼角已经隐现鱼尾纹。
费媚娘在害怕什么,李中易心知肚明,她不就是担心年老色衰落之后,会被冷落于深宫后院之中么?
实际上,以李中易如今天下至尊的地位,只要勾一勾小手指,天知道会有多少俏佳人,挖空心思的争抢侍寝的机会?
皇帝,注定是孤独的。但是,皇帝也是人,也有情感方面的需要,李中易缺的是可以说说知心话的解语花。
即使,费媚娘将来失去了花容月貌,他们也可以并肩而坐,品着香茗话家常嘛!
此所谓,少来夫妻,老来伴!
显然,费媚娘已经知道了张雪仙入营的事。站在李中易的立场之上,他并不想欺骗她,说他其实不想纳了张雪仙,那就太假了。
李中易索性抱起费媚娘,将她横放在腿上,笑吟吟的说:“将来啊,等你我都是鹤发鸡皮的时候,咱们还是这么亲热的说话,可好啊?”
费媚娘情不自禁的湿了眼角,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了消除她的顾虑,竟然给出了这么重的承诺,显然心里一直有她的一席之地。
“易郎……”费媚娘不由自主的搂住男人的脖颈,甜腻腻的说,“奴一直记得的,在佛桌的下面,你真勇咯……”
尼玛,这简直是赤果果的勾诱啊,李中易如果再不采取行动,那他还是个正常的男人么?
第二日清晨,张雪仙睡得正迷糊,突然被嘹亮的军号声惊醒。
“吵醒你了?”已经整理好装束的叶晓兰,无意中发觉张雪仙醒了,便笑着和她打招呼。
张雪仙有些不好意思,便抱着薄被坐起身子,羞涩的说:“我太贪睡了。”
帐篷的主人都起身了,她这个客人却高卧不醒,成何体统?
叶晓兰浅浅的一笑,说:“我刚进军营的时候,还很年轻,只要睡熟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张雪仙是个明白人,叶晓兰一定是故意这么说的,免得她太过于尴尬了。
类似叶晓兰这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贵妇人,竟然只是个嫔位。可想而知,皇宫里的妃子们,又是何等的厉害?
张雪仙将来肯定会成为宫里的姊妹,基于这个认识,叶晓兰并不介意结个善缘,将来也好相处一些。
“在军营之中,只要起床号吹响了,所有人都要起身,包括皇上在内。”叶晓兰不厌其烦的介绍说,“军营里的规矩森严,哪怕是我这样的宫中女人,一旦违反了军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