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伦。”珍妮站起身伸出手,和匆匆赶到的劳伦.维斯伯格打了个招呼,很客气地说,“我是珍妮弗,非常高兴认识你。”
虽然她和劳伦就约在了珍妮下榻的希尔顿酒店里,但珍妮没有踩着点到,而是提前五分钟就坐在了咖啡厅里,劳伦反而是迟到了大约三两分钟,这个一样是金发碧眼的年轻姑娘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从家里开过来的时候我有点迷路,非常抱歉让你等了我一会,珍妮弗。”
“没关系,正好给了我看书的时间。”珍妮开玩笑一样地比了比手边的书籍,这当然正是《恶魔穿着Prada》,劳伦的眼神落到封面上,她愉快地笑了起来,珍妮继续说,“当然,我已经看过两三遍了,我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深度的小说。”
“是吗?”劳伦的语调扬了起来,看起来似乎很惊喜,“谢谢你的赏识,珍妮弗,你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认为的。”
侍者送上菜单,劳伦歉然对珍妮一笑,暂且开始点餐,珍妮也乘着这个难得的机会,仔细而又不露痕迹地打量起了劳伦。
在上一回和切萨雷的谈判里,她表现得很shitty,这一点珍妮自己也心知肚明,但对今天和劳伦的见面,她还是很有信心的。这并不是一次商业谈判,而是一次面试,她要做的无非就是给劳伦留下很好的印象,促使她做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双赢选择,她并不需要去征服另一个强大的意志。而和劳伦这样的时尚精英打交道,这正是珍妮很擅长的领域。
只是几眼,她就下了判断:金发是后天挑染的,应该做过鼻子,当然,她是犹太人,不过她的形象看起来并不典型,也许是因此她觉得娜塔莉.波特曼不适合出演她的女主角?从她的打扮来看,劳伦并不瘦,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壮,而她完全知道这一点,选了宽大的白衬衫和深色阔腿裤来掩饰这一点,但她还是很有时尚品位的,这样容易被视为是邋遢随意的衣着,在一些时尚单品的搭配下反而显得很有气质。
当然,这些信息粗看是说明不了什么的,但劳伦出过一本影射性质的半纪实、半自传小说,所以结合书里的一些信息,珍妮对她的性格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和了解——劳伦绝对不是她书里所写的那个天真可爱的大学毕业生,青涩,也许,这毕竟是她在gap Year回归后的第一份工作,但她绝不少一点心眼。包括她离开《Vogue》都不是和书里写的那样裸辞,而是找到了另一个资深编辑,和他一起跳槽过去的,书里那个可爱的男朋友在珍妮来看,应该是她加进去的人物,在现实里应该没有对应,当然,女主角大变身的那一段珍妮也报了一定的怀疑,劳伦并不算非常漂亮,就算大减肥外加浓妆,也很难收到电影里的戏剧性效果,再说她也怀疑《Vogue》是不是这么看重工作人员的体重,主编安娜.温图尔对这个助理又有没有过另眼相待。
在珍妮来看,这件事应该是这么一回事:劳伦从gap Year回来以后,凭借自己的常春藤大学英语系简历,拿到了《Vogue》主编助理的职位,她想要的可能是成为一名时尚编辑,但在工作了十个月以后承受不了工作压力和安娜.温图尔的高压性格,就和要好的男同事一起跳槽离开。安娜.温图尔也许都不会在意这么正常的人事变动,她没想到的只是劳伦心里对她意见很大,所以离职后就创作了这么一部玛丽苏半纪实小说,结合了自己在《Vogue》的见闻,半是泄愤半是贩卖隐私地处处隐射安娜.温图尔,拿她消费了一把,创作了这么一本小说。真正的创作目的除了消费温图尔的名气牟利,以及满足自己一些出人头地大变身之类的梦想以外,并没有什么深层的用意。
这本书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以后要入职《Vogue》应该要多签一份保密协议,不能再拿安娜又或者是《Vogue》内部事务为噱头出书。而切萨雷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这本书的潜力其实也不意外,按照大部分正常人的看法,这本书看完以后,固然对安娜.温图尔印象不会太好,而对劳伦,人们也不会觉得她是省油的灯——她在这本书里可是把自己的老板前前后后抹黑了个够,不论是东西方,这种反手插刀、以他人隐私牟利的做法,都不会有多惹人好感的。
但珍妮不可能把实话说出来,更不能如实说出她的评价——她觉得这本书本身甚至不如她学生时代看过的一些三流口袋本言情更高明,正相反,她还要找到劳伦的g.点,把她给夸高兴了,才能让她感到自己是扮演安迪最合适的人选。
“当然,作为明星,我们都是时尚圈的一份子,但我得说,你的书让我看到了很多我原本并不了解,也没有深思的地方。”珍妮诚恳地说,“即使是我们也无法想象,时尚潮流有的时候竟然是通过这么荒谬而简单的方式被决定出来的——这简直有点可怕,好像我们都是无知的、被蒙蔽的人,而这些幕后黑手就靠我们的无知维持他们的统治。”
“是的。”珍妮的试探奏效了,劳伦脸上顿时闪过了一丝货真价实的兴奋——有了这真诚的感情做对比,之前的笑意和热情就显露出了虚伪:能在《Vogue》干下来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