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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几步走得很慢,好似在仔细看。最后停在两步外。

劳顺新牢牢盯着眼前这位,尽管依旧逆光,心情可想而知,这是王,真正的王,他,近在眼前。

冯寿臣是如今世上极有个性的一位元首,他的个人传奇犹如教科书一般激励世人。

西方世界称他“利维坦”,其字面意思是裂缝,在《旧约圣经》中它被用来指代一种邪恶的海中怪兽,常常以鲸鱼或者鳄鱼的形象示人,而17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则以它作为书名论述他对国家的思考,“利维坦”发生了质的变化,他将这种庞然巨怪比作强而有力的国家,并认为国家是人类与恶魔交易的产物,人类之所以创造这个巨兽,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战争,而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人类拿自由作为财产与怪兽进行交易。

冯寿臣被认为是“利维坦”估计跟他“恶魔般的性格、花岗岩般的意志、不可思议的本能、无情的冷酷、杰出的智力、驰骋的奇想以及惊人的判断人和局势的本领”有关。以上,全是友善西媒以及狂热崇拜他的人对他的溢美之词。憎恶他的人仇恨他的人会说:他就是个拥有强权和野心的政治狂魔,一朝大权在握,无所不能,顺者昌逆者亡。

贾宝神被这种注视磨折得身如虫蛀!

注视她的人有极其强大的气场,一种望进她骨髓中的探寻。逆光叫她也望不见他的具体相貌,却,由心地烦躁,不安,接着,还是烦躁……

此时,谁也不知道冯寿臣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眼前的女人,对他有多么重要,她是开端,是经过,是望不见的结果……

他又走近了一步,终于露出了那张叫人欲罢不能的魅力之容。五十来岁的人了,依旧无法叫人用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准确描述他的笑容、他的唇纹,他的眼神。也许还是西媒能比较客观地给出一种具象:冯寿臣高高站在检阅台上,身边簇拥着他功勋卓著的将军们,当台下万众士兵山呼“元首好”时,这张容颜的美,举世无双!因为它拥有无与伦比的掌控力……

看清他的第一眼,他的眼光却是看向劳顺新,温和,和蔼。

“犬种是牛头梗么,”

劳顺新将贾宝神挡在身后,“不是,当地一种杂交犬。”回答却十分恭敬。

“养得很好,狐狸虽然味重,但是能如此精准地快速扑咬必定嗅觉经过特殊训练,灌过狐狸血吧。”他微笑,劳顺新稍吃惊,他也知道……“是的。”回答更有一种钦佩之意。

“狩过猎么,”

“没有,我是南方人,没有这样好的自然条件。”

“你会是个好猎人。”

听他们说话,贾宝神显然已经失了耐性。

今儿的她特别奇怪,她自己都吃惊,细胆子变得特别肥大,说过,也许就今天这骚气熏天又太过血腥激烈的氛围叫人特别焦躁不得安宁……

她扯劳顺新的后衣摆,劳顺新回头,这是顺光,看了宝神就一股子心暖,多经典难忘的别扭劲儿呀,“走。”她指甲都绞进他后衣摆里,小声又躁烦地催。

劳顺新两手向后全握住了她的手腕,回过头来微笑对元首说,“这是我媳妇儿,她好容易来看我一次,不舍得分开,就带她也一块儿出来训狗。”这阵势显然摆了不是一时半会儿,为防一开始的“亲热镜头”也被看去,劳顺新实际做了个“自我保护”式地解释。

另,劳顺新也存疑,他不会忘记他远处走来喊得那声“大宝”,以及看向宝神的视线……

他是王,劳顺新敬却也不怵,有疑问就直接问么,掖藏他也难受,莫过于就地搞清。于是劳顺新牢牢盯着他,“您刚才喊‘大宝’……”

元首手指一抬指了指匍匐在不远处的神二,“它。很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犬。我很……喜欢。后来丢了。”

劳顺新其实很好奇,丢了?是指弄丢了,还是他主动丢了?

再看向神二匍匐的位置,视线所能及确实和宝神当时所在位置成一条线。劳顺新释然,想也是,他这别扭小家养的老婆,跟这高高在上的王怎么扯得上联系?

元首走向神二,后面他的随从、官员已经跟上,

“元首小心。”这狗刚才的狂躁嗜血都看在眼里呢,简直如恶灵附身,

“没事,呛过狐狸血的狗知道怎么叫它驯服么,”元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烟和打火机,没摘皮手套的夹烟微歪头唇边一点,吸了一口,蹲下,亮火星子的烟头在疯狗鼻头不远处一熏,元首一笑,“让它闻更冲的味道。”神二直打喷嚏!

是的,传闻冯寿臣一生嗜烟嗜酒,冲烟烈酒,实实在在的男人本色!

好色么?劳顺新心中轻笑,瞧,兔崽子想不到好事儿上……

哪知,元首这时慢慢回头,

“有兴趣做我的警卫员么,我很喜欢你身上那股子戾气。”寿臣起身,把手中点着的烟递给他,“我不好色,我却惜才。”

劳顺新愣在那里。不知是为他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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