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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登闻直诉(1 / 2)

“吃饭了!吃饭了!”牢头吆喝着,将一碗碗猪食般馊菜汤,舀进黑乎乎的碗里,连同几个冷硬的窝窝头顺着栏杆扔进每个牢房。唯独到了岳飞这里,牢头四下瞧瞧,见无人注意,赶紧打开囚房的大门,悄悄递进来一个食盒,低声道:“有人叫我给你的。”

岳飞被林维墉用了鞭刑,此时衣服底下没有一块好皮肉。他撑着地缓缓坐起来,将食盒接过。

一打开,两荤两素,四个馒头,都是岳飞喜欢吃的菜。

他看了看,拿起其中一个形状特殊的馒头掰开,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条,展开后上面赫然一行小字:

——木头,我定会救你出去,挺住!

落款处是一个笑脸,除了陆九璋,还有谁?

岳飞将纸条撕碎,笑了笑,心情突然安定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无论如何还有人在为真相而奔波,一切都还没走入绝境。

自己能做的,就是相信那人而已,一如当时校场那人相信自己一般。

三天转眼便至,案子如期在大理寺开审。

考虑到此案件牵连甚广,且涉案相关人员身份也颇为复杂,所以公审的场地,特意选在了大理寺庭院内一处不大不小的空地上。

林维墉坐在右侧主审位置,正中间的气派龙椅则是宋徽宗赵佶的座位,完颜兀术及其他使团成员则坐于右侧下首座,外围一圈甚至还留出了百姓观看庭审的位置。

这个阵仗,可以说在整个大宋的庭审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切准备就绪。

“升堂!”林维墉一拍惊堂木,两排衙役随即唱:“威武……”,全场顿时静了下来。

“带人犯。”林维墉话音未落,就有两名衙役将带着枷板和脚镣的岳飞踉踉跄跄的推了上来。

“咦?这就是那个打败蛮夷武士的英雄?”

“怎么被人打成这样?”

“哎呀!这孩子长的可真俊!”

“俊有个什么用!现在还不是个杀人犯?”

“我看……”

一时间议论声嗡然不绝于耳,林维墉拍了下惊堂木:“公堂之上肃静!堂下之人可是相州汤阴县岳飞?”

“正是草民。”

“你可知罪?”

“草民不知。”

“本官问你,本月四日夜里,你在何处?”

“我当时酒醉,记不清楚。”

“记不清楚?那你潜入驿馆,杀死达木,人证物证俱在,又作何解释?”

“我当时……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但我绝对不可能杀人!”

林维墉冷笑一声:“来人!把物证呈上。”

两名衙役随即将岳飞的铁枪抬了上来。

“此枪你可认得?”

岳飞道:“是草民兵刃。”

“你的兵刃怎会插在死者的胸膛上?”

岳飞自己哪里想得通,只得摇头道:“草民不知。”

林维墉哼笑道:“我看你不是不知,而是不认!来呀,再带人证!”

不一会儿,一个婢女模样的十四五岁姑娘被带了上来。

林维墉问道:“你可是驿馆的婢女冬梅?”

小姑娘闻言诺诺地答道:“正是奴婢。”

“案发当天可是你第一个发现尸体的?”

冬梅点点头。

林维墉道:“你且把当日所见情形一五一十地说一遍。”

冬梅点点头道:“五月五日卯时一刻时,奴婢前去叫门,但无人应。奴婢以为达木大人尚未睡醒,不敢多做打扰,所以回去了。卯时三刻,奴婢第二次上前叫门,依然无人应答。这次奴婢试着推了推房间的门,发现并未上锁。于是我试着推门进屋,但看到达木大人已经死在屋中,被一柄漆黑铁枪刺穿了。”冬梅回想起当日情形,面色苍白,仍旧心有余悸地指着岳飞那杆枪道。

“屋里当时就只有一个人吗?”林维墉问。

冬梅摇了摇头,表情有些后怕:“屋里当时还有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林维墉再问。

“是……是他。”冬梅抖着手指了指岳飞:“他的手握着铁枪的另一端,我害怕就大叫了一声,接着完颜大人就带人赶了过来,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冬梅话毕,围观的百姓不由议论起来,这个说一定是他杀的,那个说杀人偿命,有的大婶更是联想平日听来的话本,开始猜起了恩怨纠葛的戏码。

林维墉重拍惊堂木:“人证物证俱在,人犯还有何话说?”

岳飞辩道:“我当时根本一无所知,我没有杀人!”

“事到如今,还在狡辩,你若一无所知怎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你若一无所知,又为何手握铁枪刺穿达木的胸口?你于案发现场人赃并获,安敢信口雌黄,抵不认罪?何况你与死者由于校场比试而结仇,你二人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杀人动机更是昭然若揭!”

林维墉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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