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夜色已经渐深,无月,无风。
方才的皎月银辉不知何时被云层遮挡,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那耀眼的霓虹和路灯的光辉,这条街没有黑夜。
三人并排而走,嬴华一副左拥右抱的浪子作态,惹得过往行人注目。
陈梦瑶一身米黄色可爱系的外套,下身修身牛仔裤,头发微卷,简单干练,尽显青春期的美少女魅力。
唐小焉也早已摘掉厚底眼睛,身穿修身的休闲西装长外套,里衬白色衬衫,扎着长长的马尾,身姿飒爽,外套长至膝盖,尽显高挑身材,同时无不透着几分中性美态。
嬴华一米八出头个子,身姿挺拔修长,面容书卷气浓厚,恬淡随性的气质,还真有几分少爷的姿态。
三人中,除嬴华无人理会外,陈梦瑶是大众情人级的人物,唐小焉摘了酒瓶底的眼镜也不会逊色陈梦瑶几分,而且随着身体的发育,两女愈发的魅力,算的上是群狼共逐,招蜂引蝶也不为过。
有段时间两女实在是应付不住追求者烦扰,急切之下把目光投在了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的嬴华身上。
反正都是好哥们,我看不上嬴华,你嬴华也对我没兴趣,就拿你当做顶杠的吧。
决议一定,陈梦瑶就把正在房间里修炼的嬴华拽了出去,在嬴华的莫名其妙下,陈梦瑶一脸亲密的依偎在嬴华身边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宣布嬴华是其男朋友,总算封住了大部分追求者的脚步。
陈梦瑶是清净了,但是唐小焉却难以清净,最后这小女生也不知怎么想的,也拉着嬴华出去溜了一圈,说自己喜欢的是嬴华,对其他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下嬴华一下子就在阜城大火了,成了花心的代名词,女生的鄙夷对象和男生的仇视对象,弄得嬴华即使改变了三无男的性格,直到现在除了一个整天用“色眯眯”眼光看着嬴华的篮球队高力外,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也好在嬴华本就是修士,也不在意俗世的眼光,也乐得清静。
为了给嬴华成就其阜城大的传奇名声,三人出行的时候,两女必然会是一人挎着嬴华的一条胳膊,隐约的,三人的关系已经有些超越友谊的范畴了。
知情人也就算了,但是在外人看来,那可是非常不得了。
这嬴华小子脚踩两条船,而且两条船平稳前行,丝毫没有坍塌的迹象。
不但如此,三人出行还有说有笑,和谐相处,这简直是不能忍呀,两女的一众护花者对嬴华的愤恨已经倾山倒海了。
甚至有一次嬴华被两女的几个爱慕者堵了起来,要不是陈梦瑶和唐小焉及时解围,几个堵嬴华的人肯定会被修理一顿(凡人堵鬼修,能不被修理?)。
酒吧里,嬴华和两女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显得轻车熟路。
这个酒吧因为靠近阜城大,虽然不是很高档,但是来往的人依然不少,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为了能钓到阜城大的女大学生而特意前来这个酒吧,也算是生意兴隆。
酒吧名为柔情酒吧,陈梦瑶两女和嬴华来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因为两女出众的容貌,酒侍也熟悉的上前询问:“欢迎三位再次光临,还是老样子吗?”
嬴华点点头,掏出钱递给酒侍。
刚刚步入鬼修之路的陈梦天不知何时从陈梦瑶的手链里飘了出来,安静的坐在嬴华身边,似乎也对酒有些兴趣。
片刻后,一瓶红酒和两杯掺着鸡尾酒的柠檬汁端了上来。
反正也无人能看到鬼魂,嬴华好笑的找了个杯子斟上半杯放在陈梦天身前。
而嬴华自己则是咂咂嘴,品一口这劣质的红酒,惬意的眯起了眼睛。
或许是因为这红酒的颜色和鲜血类似,嬴华对这种酒还是比较偏好,虽然品不出好坏,但是相比那些花花绿绿的酒品,嬴华自然是选择红酒。
还不等嬴华品完杯中之酒,一个酒侍端着一杯红酒走了过来:“先生,这个是对面那个先生请你的,想请你去说几句话。”
嬴华看的分明,这种红酒算是这里卖的最贵的一种牌子,和嬴华手中的劣质红酒相差还是很大的。
嬴华抬起头,看到不远处一个休闲西装的男子冲着嬴华举了举杯,男子身边大概还有四五个衣着浮夸,身上又是骷髅又是破洞的,有带着金链子的,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善类。
陈梦瑶和唐小焉也看到对面几人的打扮,知道情形有些不对,推开眼前的柠檬汁:“嬴大哥,我们回去吧,对面的人看起来……”
唐小焉也点点头,心下紧张起来,两女虽然来过几次,但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嬴华虽然不怕事,但是也不愿惹事,站起来道:“也好,说起来我都有些困乏了,我们回去睡觉吧。”
三人收拾起身,还没迈出几步,嬴华就被人从身后搂着脖子,来人带着微醉的嚣张口气几欲喷到嬴华脸上,一只手还拍着嬴华的胸口:“小子,我大哥让你过去一趟,没听见么!”
语气不容抗拒,嬴华厌恶的把手从自己身上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