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蛋,我出去办点事情,要明天晚上才能回来,你把这里收拾一下就行了,记得早点睡啊。”老板娘叮嘱说道。
傻蛋拖好地,说道:“知道了,老板娘,我会注意的。”
他把所有的事都弄好之后,突然想到家里的牛奶喝完了,便锁好门,到超市去买牛奶。回来的时候,街上的酒吧都已经熄灯了,街上偶尔站着几个身材火辣,穿的很少的女人,她们诱惑地挑逗傻蛋。
傻蛋始终保持着看正前方,不去看旁边的女人,老板娘说过,她们都是坏女人,不能跟她们说话,不然,好人也会变成坏人的。他加快了脚步,想快点赶回去睡觉。
“啊——!”
傻蛋一下没有注意,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连牛奶也砸在地上。傻蛋站起来用手电筒照在地上,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躺在路边,他被吓到了,瘫坐在地上,手电筒也滑到了旁边。那个女人一动不动,抓着傻蛋的脚,昏了过去。
傻蛋在酒吧里听过志哥他们讲得鬼故事,志哥说过,女鬼经常穿着红衣服,悄悄地跟在人们的身后,在人们回头的时候,她们就把人的魂魄勾走,然后吃掉。
他按住激烈抖动的心脏,提醒自己说:“志哥说女鬼都是跟在人们身后的,没有女鬼会躺在地上的,不用怕,傻蛋不怕。”他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壮着胆子靠近躺着的那个女人。
手电筒的光照在女人的脸上,傻蛋伸手撩开遮住她脸部的头发,发现她竟然是之前在酒吧抓自己手腕的那个女人。
“还好不是女鬼,,流了这么多血,要快点帮她包扎才行。”
傻蛋扶着魅莎进入酒吧,把她放在自己床上,到老板娘的房间里找到一些纱布,酒精这样的基本用品。毕竟这条街不是很太平,打架砍人的事经常发生,所以傻蛋对于一些基本的伤口处理还是会弄的。
傻蛋帮魅莎处理好伤口之后,又把酒吧打扫了一遍,将所有的血迹都清理干净了。
他看到魅莎醒来,笑呵呵地说:“你醒了。”
魅莎看着这个傻子,回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被人扶进了酒吧,问道:“是你救了我?”
他憨厚地点点头。
魅莎觉得身上有些不舒服,她掀开被子,看着自己身上的女服务员制服,震惊问道:“这个是怎么回事?”
“这件衣服好像小了点,但酒吧里只有这件干净的衣服了。”
听着傻蛋的话,魅莎的肺都快被气炸了,谁会理会衣服尺寸的问题啊。她的眼中闪过一抹杀意,她想要掐住傻蛋的脖子,但刚一用力,全身就传来一阵剧痛,她甚至没法握拳了。
废话,昨天失去了那么多血,哪有这么快恢复体力,她又不是造血机器。
“你别激动,要不,我拿一间老板娘的衣服给你穿吧。”
傻蛋扶着魅莎靠在床上,她真的是无语了,虚弱地说:“是你帮我换的衣服吗?”
他用力地点头,笑呵呵地说道:“嗯,你衣服上有很多血,还破了几个洞,我帮你把伤口擦洗后,把衣服和那些有血的床单,纱布一起扔了,如果你要的话,我去垃圾桶里帮你拿回来,应该还没有被倒进垃圾车上吧。”
“擦洗伤口?那你不是什么都看见了。”
“我用纱布遮住了脸的,不过,你的身材真的好棒!”
“你不是说用纱布遮住脸了吗?”
“我遮住了你的脸,这样你就看不到我了。”
如果不是魅莎动不了的话,傻蛋必定血溅当场。混蛋,我一定杀了你。魅莎在心中狂吼。
傻蛋“热情”地喂魅莎喝完一杯牛奶,下楼便去准备开工了。魅莎躺在床上,一脸狼狈地看着天花板。她堂堂一个杀手,竟然被一个傻子占了便宜,而且还杀不了他。
耻辱!绝对是耻辱!
傻蛋站在柜台边整理酒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推门进来,他打量着整个酒吧,径直走到柜台边。
傻蛋憨厚地笑着,说道:“这个客人,我们还没有到营业时间,要喝酒的话,还有等几个小时。”
慕容飞摇头说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想问一下,你这两天有没有将什么特别的人?”
“是很漂亮的人吗?”傻蛋不清楚慕容飞所说的“特别的人”是什么意思,只能是这么理解了。
“特别漂亮?也可以这么理解。”慕容飞这才注意到这个酒保不是憨厚,而是呆傻,这样更好,他不会说谎。
傻蛋想了一下,数着手指说道:“阿咪、小红、阿花、阿美、还有,还有??????”他其实还想说魅莎的,但他不知道魅莎的名字,所以就没有说出来。
慕容飞离开酒吧,在留在这里也不可能找到什么,他沿着魅莎的血迹找到了这条街,但刚进入这条街,血迹就不见了,像是有人清理过。
的确是有人清理过,那个人就是傻蛋,只不过他没有想过要清理现场。他想的只是血迹留在路上的话,会影响这条街的生意,所以就把地洗干净了。没想到他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