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的文字特征,大致觉得读念起来,必须要有韵律和节奏,也就是常说德“抑扬顿挫”。
学生时代,对于古人如何创作唐诗宋词,感到十分神秘。记得父亲在学校图书室清库时,曾捡到一本手写教材,大概是解放前某教师的讲稿。通篇在说明做诗时应该如何合仄押韵,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之类的规范要求。其中“平仄”大致对应汉语拼音一至四声的音调。但对于汉语拼音,我从小最头疼就是“读声”找不准调。所以,那本书始终没能读下去,面对古诗词,即便模仿,也都不敢去想了。
小的时候,多少也背诵过一些诗词歌赋。因此,在生活中,当情绪上感到特别压抑和苦闷之际,也随手写出过类似古诗词或新诗一样的文字。但那些文字是否堪称文学艺术的“诗歌”。对此,我一直拿不准。
文学无论体裁何样,“有感而发、文以载道”应是成文初衷。至于体裁上如何选择,重要的是其体裁能否将作者意向、目的和诉求,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不过,对于现代小说,我觉得它可以融合一切旧有文学的体裁和格调。这一点不仅是小说进步和优势的所在,且也是文艺发展的现代需要。
笼统地看,今天的小说完全可以创作得像是某些诗歌一样,成为单纯体现朦胧和韵律美感的东西。但在这里其朦胧和韵律上的结合度,又不能完全跨入了音乐区域。文学和音乐,两者或许可以交相互错,但客观上它们始终等同不起来的。因此,一般也不宜追求小说写得仿佛就和音乐一样,没有行文上明确,任凭伸展开你自由想象翅膀。
说上面话之目的,旨在于:而今文学创作,若作为一项艺术事业来看。那么,任何内容或形式上的创新和尝试,都应得到提倡和鼓励,并该择优者加以宣扬和批评。因为,这种做法和思想,其实也正是纯文艺意向和要求的一部分。
近来,重读郭沫若先生文章。从中不难发现:以1925年“五卅”惨案为因,在倡导“革命文学”之中,郭老在其惨案前后的文艺观点变化,应引起而今关注文艺的人们省醒。解放后,郭先生对“纯文艺”的解释,则仍是目前的主流认识。的确,郭先生对纯文艺的解释,有一些始终是对的,例如:不慕权势,要成为反映最大多数人民心声的文学等。但是,其事实又是如何?既然在事实上,许多民众意愿和倾诉,不能借助正常文艺通道而反映出来,甚至建国以来文艺事业根本就没去体现,也更没有达到“纯文学”诸多目的和要求。那么,查明原因,探寻其中究竟,找到真理性文艺思想、出路和前途。这在今天,依然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和客观价值。
在我的认识上,应该倡导严肃文学和文学上的现实主义。这里面决非单单要求恪守“写实”的问题。其实,我所谓的现实主义就是要和社会现实紧密性结合起来,这种“紧密”就在于:
一要有文艺历史的反思和总结。
二要有文艺未来的展望和警醒。
三是要有文艺客观现实性了解和认知,即要了解地区局限性条件和特色,又要有不局限性的视野和思想(全球化眼光)。这一点上类似鲁迅先生“拿来主义”。
读老枫先生《诗是形象与音乐合一的最高级的艺术形式》一文后,随之有了如上杂芜的感想。未加深思,即跟贴之。请不吝批评指正。
(2003/12/29于槟榔园文学书院,2014年3月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