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篇第二: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国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讀蕶蕶尐說網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弹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故兵贵胜,不贵久。”
战争有时候并不是以速胜为目标,15世纪初,中国东北部的女真族的一个首领努尔哈赤为了统一建州女真各部,而发动对尼堪外兰部的持久战争,尼堪外兰部被打败后逃往其他地区,但是努尔哈赤却并不急于立即追击,而是联合更多的女真部落要求他们加入到追击尼堪外兰部的战争行动中去,结果是,在联合女真各部落持久地或者说根本就是拖沓地追击尼堪外兰部的战争中,努尔哈赤达成了其统一女真大部分部落的目标。
“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不能够悉数了解到进行战争的害处的国家,无法悉数了解到进行战争的好处。这种说法反过来讲,也应该有道理。但是由于人们总是希望看到好处,而不愿意见到坏处,因此,反过来讲就很难为人所接受了。战争的害处与战争的好处总是同时存在的,因为战争有害处就刻意逃避战争或者因为战争有好处就放任地进行战争,这两种做法都陷入了一种极端境地。况且国家之所以要进行战争,那必定是为了达成某种军事战略目标,而这种军事战略目标又必定是服务于这个国家的整体战略需求的。所以,一直以来给世人以爱好和平印象的中国人在对等台湾统一问题上一再强调要尽力谋求和平解决,但是同时也绝不放弃在必要时采用武力手段。
用间篇第十三: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鑫,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孙武更多地强调战争的害处,并且认为战争是对于国力的纯粹消耗。
重谋轻权
谋攻篇第三:
“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孙武并非没有意识到正面交锋的重要性,但是他却更倾向于出奇兵致胜,这同时也显示出《孙子兵法》中崇尚谋略的观点取向。
治心而非治势
使一个国家在内心深处认同我方的做法并且因此而屈从于我方的意志,这种做法并不是不可能,但是却陷入了理想化的境地。治心而非治势,这与儒家学说中宣扬的从人性本善的角度出发来教化人心从而达到去除邪恶的目标并无二致。
敌国的内心深处认同我方而它的行动就可能会屈从于我方,但是这种情形只是在某些可能的情形中才出现的。敌国因为在行动上不得不屈从于我方从而使得它在心理上也不得不屈从于我方,这种情形也只是在某些情况下才出现的。但是,前者意味着我方的军事战略目标未必会达成,而后者则意味着我方和军事战略目标一定达成了,因为通过作战行动促使敌方的行动屈从于我方的意志才是正常的军事战略目标。因此说,通过敌国的内心的认同来达到使其行动屈从于我方的做法,只可能用作有限选择手段,而并不能以之为理想的和终极的手段追求。
不错,仅仅治势只能使敌人在行动上屈服因而是无法真正使敌人屈服的,可是如果只治心而不治势,那么敌人连屈从的意愿都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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