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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28)(1 / 2)

谋攻篇第三: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讀蕶蕶尐說網此五者,知胜之道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

地形篇第十: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隘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

“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敌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而不知吾卒之不可击,胜之半也;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战,胜之半也。故知兵者,动而不迷,举而不穷。故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

军形篇第四:

“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明明知道我方兵力处于绝对的劣势,却并没有撤走而仍然要与异常强大的敌人交战,这并不是因为我方不知道敌我力量悬殊,而是因为有绝对交战的必要。在另一种情形中,明明知道我方兵力占据绝对的优势,却并没有与弱小的敌军交战而是迅速撤离,这并不是因为我方不知道敌我优劣对比,而是因为有绝对撤离的必要。所以,古代的兵书中常常会强调会:击鼓进军,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前进;鸣金收兵,即便前面是金银珠宝也要后退。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前进就会遭受不利和后退就会失掉许多好处,而是因为他们有绝对前进和绝对撤退的必要。战与不战的道理,并不在于敌我双方的强弱、优劣对比,而在于军事战略本身的需要与否。

“兵力的绝对数量在战略上大多是一个既定数,它是统帅无法改变的,我们研究的结果并不是要说明在兵力比敌人显著少的情况下就不可能进行战争了。政治对战争的决定并不每次都是出于自愿的,特别在双方力量相关悬殊时更是这样。因此,在战争中任何兵力对比都是可能的,一种战争理论如果在最需要它起作用的时候却不能起作用,那恐怕只能是一种令人奇怪的战争理论。”(【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第二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解放军出版社2004年版第380-381页。)

假如战场只是另一种类型的体能测验场,那么只需要双方的军事统帅约定时间坐在一块平心静气地对比一下各自的力量对比与谋略设置,达成一种孰优孰劣的共识,然后依据这种优劣共识而决定哪一方战胜、哪一方失败或者依据优势与劣势的比例而分割两军所要争夺的战略目标,而战争本身就可以避免并且因为变得很轻松而根本无需作流血牺牲。

在战争没开始进行之前,就先根据各种情势和条件来估算战争获胜的可能性,这一点有助于在战争爆发之前就及时做出应对办法,但是这同时也导致了信奉此种做法的人将关注点集中到了估算战争的胜负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而其实他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在实际的战争进程中打败敌手。根据这种说法,因为在交战之前事先估算了敌我双方的力量优劣对比与其他方面的情势比较,因而提早就能够预知战争的结果,并且根据这种预知的战争结果来决定是否要进行这一次战争和如何进行这一次战争,而其实战争中有着许多不可预料的和难以解释的偶然性因素在起作用甚至决定战争最后的结果,如果军事统帅只依据事先的各种能够量化的理性的因素来估算战争的结果并以此作为决定是否进行战争和如何进行战争的根据,而难免会出现脱离实际战争进程的现象。

在实际的战争实践中,出现过许多这样的情形:在战争之前就估算自己的优势要胜过敌方并因此而预期自己会获胜,但是在进行战争过程中才发现敌方其实占有更多的优势,而最终自己被打败了;在战争之前就估算自己的优势不如敌方并因此而放弃与对方进行战争,而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敌方的优势并不像想像中的那样明显,因而后悔当初估算错误没能抓住时机打击敌方;在战争开始之初就根据各种因素包括敌我优劣对比、地形天时等的估算而制定出详细的作战方案,结果在实际作战时才发现原来所制定的作战方案根本行不通而我方却因为盲目地执行这种行不通的作战方案而白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错过了击败对手的有利时机。人们争辩说,在这些情形中,之所以会出现各种不利的结果,那恰恰是因为这些军事统帅们估算的能力不行,而并不能怪罪于估算本身的作用。我的回答是,估算本身只可以用作参考而并不能仅仅依据此就决定是否进行战争和如何进行战争,除非一个军事统帅能够做到每一次估算都十分准确,否则你就不应当将估算的结果当成是你进行战争的实践操作手册。

当《孙子兵法》的注释者曹操在注释“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这句话时,他想到了自己之前在徐州攻灭吕布的情形,当时曹操的兵力数量只比吕布稍占优势,然而他却采用了围困的办法最终战胜了吕布,曹操对此解释说十则围之、五则攻之的情形只是在敌我双方战斗力对等的情形下才可以成立,而当时的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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