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的几天我几乎都待在病床上,因为双腿使不上劲,右腿的膝盖受了擦伤又不能够弯曲,所以我连上厕所都需要人帮忙。过了大概四五天的时候情况才有好转,勉强能够走路,只不过得慢慢的一瘸一拐的走,看得我自己心里都着急。
某天早晨,我醒来后李叔并不在,应该是买早餐去了,虽然医院里也有食堂和流动餐车,但我觉得不怎么卫生,吃不下去。我伸了个懒腰,穿着拖鞋一瘸一拐的坐着电梯来到了医院的花园里。医院的老人很多,所以这里大都是出来晨练的老人,不过我很快也找到了一个与我一样的人。
他拿着一本书坐在假山的边缘上,眉头微皱,左腿打着石膏,头上也围了一圈纱布,他的头发是向上竖着的那种,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觉得发型对我来说并不那么重要。接着说,他穿着纯灰色的T恤和及膝的灰色休闲短裤,脖子上戴着一条银白色的十字架,身材和我差不多,整个人看起来酷酷的,即使长得没有那么帅,就凭这气场也能迷倒不少女生。
我当时实在是憋得慌,想找个人说说话混下时间,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走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一个表情都没有又低头看书。
我尴尬的坐到他旁边,硬着头皮继续跟他聊:“喂,聊聊天交个朋友怎么样?”
他还是不说话,看都没看我一眼。
“你是跟人打架才住院的吧?”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我身上,问道:“你也是?”
“算是吧,不过我把人给打成脑震荡了。”
他面无表情的翻了翻书,说:“你肯定往别人脑袋上打了吧。”
“嗯。”我点点头,“我不往他头上踹估计我就要被打成脑震荡了。”
他笑笑,“人柔弱的部位还有很多,不需要打最容易出事的地方,万一一时失手,又得是一大摊的医药费,不值。”
有了话题,我们俩也就你一句我一句的渐渐熟络起来,在跟他后面的聊天他告诉我,他是因为跟别人打群架,结果他这边的人把他扔下就跑了,双拳难敌四手,最后他就被人打成了这样。
“我还以为交了多仗义的一群兄弟,结果都他妈扯淡。”他愤愤的说,看得出他是真心实意的对待他的兄弟的。
“这本书借给你打发时间吧,我妈现在不让我随便出来惹事,我也算看透这些人了。”他仰着头,叹了口气,“我在111病房,你看完书再来还给我吧,我先走了,不然我妈又要念叨了。”他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抹了把头发,很潇洒的离去。
他给我的这本书叫十宗罪,里面讲的都是些变态杀人案,白天看着倒没什么,就是晚上的时候一个人在病房里看的慎的慌,我本来就是那种看见毛毛虫都会起鸡皮疙瘩的人,更别说一个人在晚上看这种书了。但一个人实在是无聊,我还是按耐不住拿着书看了起来。
看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人居然可以变态到这种程度,那些描写的淋漓尽致的场景看得我浑身发毛,李叔又出去散步去了,即使开着灯开着电视,我的心里依旧感到不安,这安煦真的要害我一夜都睡不着觉。
九点过的时候,李叔提着一袋水果回来了,有人在旁边我也不至于那么害怕,擦了下身体之后就放心的一觉睡到天亮。
这天是我住院的第十天,除了左手还吊着之外,其他地方也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膝盖还是不能弯曲,所以我走起路还是很不方便。
医生说我总体都恢复的不错,没什么意外这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在这医院里闷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解放了,而且过几天就要开学了,紧张刺激的生活又要开始咯。
我着急着出院,所以出院的日子定在明天,在李叔的要求下下午医生会给我在检查一下,没什么大碍就可以出院了。
我兴奋的拿着那本十宗罪就一瘸一拐的往111号病房跑,慢慢的推开门后,我看见安煦正躺在床上玩着手机,旁边的一个中年女人正削着苹果,应该是他的妈妈。
我走过去,礼貌的说了声“阿姨好”,安煦的妈妈抬起头,显然不怎么待见我:“你是安煦的朋友?”
我还是笑着点点头。
“你的这些伤怎么弄得?”
“妈!别人是好学生,不会打架,你就别问东问西的了!”安煦很不爽的说。
“我又没有问你,你给我闭嘴!一天到晚只知道给我惹祸,尽交些狐朋狗友,现在被别人扔下给打成这样了还不吸取教训!”
病房的人都看着热闹,我说过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别人盯着我看,现在这种情况弄得我很尴尬。
“书还给你,谢谢。”我把书扔在了床上,也不管安煦在后面叫我,快步走出病房,然后舒了口气。
第二天,我没有去向安煦道别,因为我压根就忘了这件事,回到久违的家后,我躺在沙发上,心里乐滋滋的,开始想着到了东航中学之后的事。
不知道东航中学会不会像落一中那么乱,而且这种小地方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