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后果
“那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我自小性格孤僻少有玩伴,倒是和一头刚出生的北非斗牛成了玩伴,因为它通体黝黑,只有额头有一缕形似闪电的白毛我便叫它雷。雷虽然生性爆烈但和我一起玩耍时却很乖,是一个很好的玩伴。后来,雷长大了成为一头优秀的斗牛,父亲为了多赚钱不顾我的反对执意卖掉雷,并取了它的细胞做克隆,‘闪电’就是它的克隆后代之一。本来雷在克隆过一两次后按照规定就不应该再被克隆,但我出于对雷的感情仍然偷偷在克隆它,并将它偷偷放到自然繁育区进行养殖,一直也没人发现这个问题。”
桑切斯顿了顿,长出一口气,过了一会似乎才下定决心接着说。
“从小到大父亲就严厉的管控我的一切,这也不许那也不许,我根本无力反对。甚至大学专业也不允许我学我喜欢的分子生物学,而学他喜欢的文学。但我还是选修了分子生物学,并学得很好,老师也说我很有天赋。但我毕业后不得不回来经营这家将斗牛送上刑场的养殖场,这与我天生爱护动物的本性并不相符,于是我开始偷偷的利用养殖场实验室的设备和场里的牛自己研究做基因改组实验,我希望能把牛变的更加聪明,按照斗牛规则,只要斗牛可以胜了斗牛士就可以免于被杀的命运。四年前贝拉克?劳森来到这里我一眼便认出他是当年参加过骚乱的大学生,也是一名狂热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两年前他离开时我在他用过的实验室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些数据并在‘闪电’的基因中发现了异常,知道他也在偷偷研究生物基因改组,但看他的数据也只是刚开始研究而已。我暗中在潘普洛纳养殖场观察了他一段时期,多次潜入他的住处,知道他对研究基因改组一直没死心,最终决定把我的研究成果分享给他。二年前我偷偷的在他家门前放了数据资料我知道他忍不住会去研究,希望我和他分开研究可以更快的出成果。没想到那个笨蛋并没有研究基因改组的天赋,在潘普洛纳城的研究却失败了并引发奔牛节的****,幸好我当时也在场就鼓动人群将那几头公牛杀死并焚烧才没露出痕迹。”
“你口口声声说是动物爱好者,还用这种残忍的方式杀死公牛,还毁尸灭迹。”林裳愤怒的质问他。
鲁迪·桑切斯突然诡异的大声笑着,众人顿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你们以为什么是真正地爱护动物?单单给他们食物不宰杀他们就是了么?我讨厌虚伪狡猾的人类,肆意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着这个世界,要成为世界的主宰者。可是斗牛呢?它拥有最强壮的身体,尖锐的犄角,强劲的速度,只要消除内心的恐惧它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动物!”
“基因改组?‘闪电’的行为是你改组基因后的结果?与贝拉克?劳森无关?”叶砚海问道。
“那个笨蛋还没有这种能力!”
“我在第一次看见‘闪电’的时候就发现它只吃青草,可以将青黄相接的草撇到一边不吃,牛是色盲,只能分清黑白两色才对,就算‘闪电’的嗅觉很好,也不应该能分得那么清楚,当时我并未在意,现在看来也是你做的手脚,对不对?”
“不错!去掉‘闪电’的色盲症,让它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色彩只是我基因改组试验成功的一部分,正如你们所见,‘闪电’已经能进行战略性的攻击思考,对敌人毫不留情。如果能将这处基因延续下去,就可能改变整个生物链!”
“既然‘闪电’是克隆的,为什么事后的体检没有查出问题来?甚至连克隆源“雷”额前那一缕明显的白色牛毛都没有。而且它身上含有大量的遗传变异信息,不像是一头克隆牛。你又怎么能五年来躲过所有人的注意?”
“那是因为我在‘闪电’胚胎时期就改变了它的基因,本来它是在克隆牛的养殖区,但在它出生后悄悄把它放在了自然繁殖的养殖区,它的基因更改量太大,所以遗传变异和普通斗牛差别不大。另外,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并没有真正的改变它的大脑基因,只是在无数次的失败中无意触发了公牛远古的记忆,斗牛只是在后来的进化中消弭了原始的好战与狂野,但这些因素并未消失,只是潜藏在了基因中,我找到了唤醒它的方法,最终在‘闪电’身上得到成功,使‘闪电’变的无所畏惧。尽管它的聪明度没有达到预期,但我可以让它将人类视为天敌,并在吵杂的环境中触发它的愤怒。那些斗牛士真是活该。哈哈……”
鲁迪·桑切斯的笑声尖锐而疯狂,让众人不寒而栗,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极端偏执狂。李见状取出手铐准备逮捕他。鲁迪?桑切斯却抢先一步突然冲到壁炉边移动了一幅嵌在墙壁上的画,只听“咔嚓”一声,似乎什么装置启动了。接着众人感到地面在颤动。